在7月8日的发布会上,广州市经贸委主任王旭东坦承:“广州没有出现像阿里巴巴、腾讯这样的超大型电子商务企业,但有很多成长性非常高的中型企业,可谓‘没有一只虎,却有很多狼’。与此同时,大多数企业的确仍然处于分散经营、单打独斗的状态,信息互通水平和服务共享能力不强。”王旭东表示,本次常务会议通过的集聚区规划就要促进电子商务能够抱团发展,“例如,我们正在做一个4家电子商务企业的整合,他们没有直接竞争,抱在一起就会成为一个巨头。”规划 突出特色避免恶性竞争为此,《意见》提出了“1+1+9”的全市电子商务与移动互联网集聚区总体规划布局意见。其中:“1+1”是指1个总部区和1个产业集聚发展区,分别在海珠区琶洲和荔湾区白鹅潭规划建设。“9”是指9个产业基地,9个行政区结合各自实际情况规划建设:黄埔(萝岗)区选址丰乐路—状元谷—云埔—开发区东区—中新广州知识城的产业带,规划建设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天河区选址天河智慧城,规划建设电子商务与移动互联网产业基地;越秀区选址环市路—先烈路—广州大道产业带,规划建设电子商务和移动互联网产业基地;番禺区选址化龙广州国际商品展贸城,规划建设电商物流场地+体验场地+互联网数据处理中心;花都区选址空港经济区,规划建设空港经济型电子商务产业基地;白云区选址民营科技园,规划建设民企创新创业型电子商务产业基地;增城选址新塘,规划建设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型电子商务产业基地;从化选址江埔街,规划建设农村电子商务产业园;南沙区选址南沙港区(龙穴),规划建设跨境贸易电子商务产业园。
2022年广州市引进人才新政策是怎样?
广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毕业生初次就业率为84.56%。
广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是广州市人民政府举办的公办卫生类高等职业院校,其办学历史最早可追溯至1902年,是百年历史名校和现代医护摇篮。在长期的办学历程中,学院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为社会培养培训了数以万计的高素质卫生技术人才,为医疗卫生事业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
学院占地面积683亩(含非产权面积约25亩),分白云、从化、天河、越秀四个校区。学院师资力量雄厚,现有各类在校生7200余人(其中高职扩招900余人)。
开设有护理、助产、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药学、中药学、医学检验技术、康复治疗技术、中医康复技术、医学美容技术、针灸推拿、医学影像技术、临床医学、预防医学、健康管理、健康大数据管理与服务、眼视光技术、口腔医学、口腔医学技术等18个专业。其中临床医学、预防医学、口腔医学、针灸推拿4个专业为国控专业。
学院拥有1家非直属附属医院及多家教学医院,建有护理、药学、检验、口腔、临床、康复保健、公共基础、基础医学、创新创业九大实训基地。学生技能水平高,在国家和省、市等各级各类竞赛中屡获佳绩,各类执业资格考试通过率和毕业生就业率位居国内同类院校前列。
2022广州市人才引进政策:
1、在研究所、各高校应届硕士毕业生,符合当年度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申请本市户籍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即可落户;
2、其他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应届硕士毕业生、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建设学科应届硕士毕业生,符合当年度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申请广州市户籍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即可落户。
一、人才引进的条件:
1、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或者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受聘相应职务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2、获得省部级及以上政府奖励的人员;
3、国家重大科技专项项目、国家重要科技计划项目和本市重大科技项目负责人及其团队核心成员;
4、列入省部级及以上人才培养计划的人选;
5、在本市重点支持的产业和领域中担任高级经营管理职务且具有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人员;
6、本市金融、贸易、航运等现代服务业重点机构、高新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在沪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及地区总部投资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研发中心紧缺急需的具有本科以上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创新团队核心成员。应属单位紧缺急需的业务骨干,且具有两年以上相应的工作经历;
7、本市重点引进机构、项目或重大贡献的企业紧缺急需的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
二、人才引进申请人材料:
1、上海市引进人才申请表;
2、承诺与授权书;
3、身份证正反面;
4、户口簿地址页及本人信息页;
5、婚姻状况证明材料;
6、本市落户证明材料;
7、人才引进档案核实情况表;
8、学历学位证书;
9、最高学历认证报告;
10、相应学位认证报告;
11、跨省户口网上迁移告知单。
《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
第五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来本市创业或就业的人员,可申请将户籍迁入本市。
(一)经我市认定或审核确认的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包括:
1.中国科学院或中国工程院院士,年龄不受限制。
2.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人员,国家“特支计划”专家,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获得者,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奖人员或项目主要完成人,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国家、省(部)级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国家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学术技术带头人,“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全国技术能手,世界技能大赛获奖选手及被确定为世界技能大赛中国参赛集训选手的人员,年龄不受限制。
3.“珠江人才计划”创新创业团队带头人及核心成员,“广东省培养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南粤突出贡献和创新奖获得者等省级人才工程入选者,年龄不受限制。
4.广州市杰出专家、优秀专家、青年后备人才,广州市“百人计划”入选者,广州市产业领军人才,以及省、市认定的其他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年龄需在50周岁以下。
5.上年度或当年度获国家、省级、市级“劳动模范”“广东省技术能手”等称号的人员,以及在市级一类技能竞赛中取得前三名或在市级二类技能竞赛中取得第一名的人员,年龄需在45周岁以下。
(二)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具有博士学位,或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年龄需在50周岁以下。
(三)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或具有硕士学位的人员,年龄需在45周岁以下。
(四)具有国内普通高校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并有学士学位,或具有国(境)外学士学位,或具有中级职称的人员,年龄需在40周岁以下。
(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各类技术技能人才:
1.从事我市引进技术技能人才职业目录内相关职业;
2.获得证书或考核认定后,在本市工作、参加社会保险满半年以上;
3.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具有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年龄在40周岁以下;
(2)具有技能人员职业资格,高级技师年龄在45周岁以下,技师年龄在40周岁以下,高级工年龄在35周岁以下;
(3)从事我市产业发展急需的行业紧缺工种,年龄在40周岁以下。
(六)以薪酬、投资等市场化方式评价并经相关部门认定的,具有突出能力和贡献的创新创业人才。
(七)由于用人单位整体迁入、项目建设等原因,确需将户籍迁入我市,经省、市政府同意,明确给予引进的人员。
(八)省直及中央驻穗用人单位引进特殊需要的人员。
(九)在我市重点扶持的企业、项目单位、社会组织等用人单位的中高级管理人员、技术骨干、紧缺急需人员。
(十)本市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引进特殊需要的人员。
符合本条第(一)(二)(三)(四)(五)项条件的引进人员,需使用计划指导类指标办理入户;符合本条第(六)(七)(八)(九)(十)项条件的引进人员,需使用总量控制类指标办理入户。
对于符合本条(六)(七)(八)(九)(十)项条件的引进人员,每年由各区、行业主管部门及用人单位根据引进规模提出总量控制类入户指标需求量,并由市发展改革部门在年度迁入人口计划中统筹安排入户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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