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伏是公认的人体安全电压,一旦超过36伏,则有可能引发安全事故。那为什么杜岳珍用身体能够点亮灯泡呢?
其实,真正危害生命安全的不是电压,而是通过人体电流的大小,正常人所能承受的最大电流一般为16毫安。在初中物理中,我们就学过:通过某物体电流的大小与电压成正比,与该物体电阻成反比;电阻越大,则电流越小。一般情况下,人体的电阻大约在2000欧姆左右,如果此时通以220伏电压,则通过人体的电流为100多毫安,就有生命危险。但是,人体的电阻却不是恒定不变的,其阻值的大小受周围环境干湿状况、接触电源部位皮肤粗燥程度等影响,一个老农双手间的阻值要比一个新生儿双手之间的阻值大几十倍。杜岳珍之所以能名用身体传输220伏电压,并电亮灯泡,是其身体阻值所决定的。
人体安全电压是36V
行业规定 安全电压为36V,安全电流为10mA,原因如下:
电击对人体的危害程度,主要取决于通过人体电流的大小和通电时间长短。电流强度越大,致命危险越大;持续时间越长,死亡的可能性越大。能引起人感觉到的最小电流值称为感知电流,交流为1mA,直流为5mA;人触电后能自己摆脱的最大电流称为摆脱电流,交流为10mA,直流为50mA;在较短的时间内危及生命的电流称为致命电流,如100mA的电流通过人体1s,可足以使人致命,因此致命电流为50mA。在有防止触电保护装置的情况下,人体允许通过的电流一般可按30mA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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