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从2021年9月10日开始,到10月31日结束,符合条件的申报者资料经核实无误后,市人社局将补贴资金于10月底前拨付到学生本人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
由人社部门负责下发,拨款至学校后,学校将于10个工作日内发放,2022年西安求职创业补贴申请截至6月底。
一、补贴对象
学籍在西安地区普通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的2023届毕业生,在毕业学年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满足下列6类中任意一类的毕业生即可申请:
(一)低保家庭的毕业生;
(二)身有残疾的毕业生;
(三)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
(四)建档立卡脱贫家庭的毕业生;
(五)脱贫残疾人家庭的毕业生;
(六)特困人员中的毕业生。
已明确毕业后继续升学、出国出境以及暂无就业创业意愿的毕业生,不列入补贴对象;求职创业补贴每人只能申领一次,不可重复享受。
二、补贴金额
按每人1000元的标准,一次性发放。
三、申请发放程序
求职创业补贴依据“自愿申请、公开公正、分级管理、专款专用”的原则申领。
(一)线上申请
1、符合补贴条件的毕业生需进入云闪付APP—西安市民卡小程序—西安人社大学生补贴—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2023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
2、选择毕业院校、院系、补贴人员类别;
3、填写相关信息;
4、按照提示上传相关证件(家庭户口本、残疾证)以及其他相关材料原件;
5、提交申请信息等待审核。
(二)初审公示
6月30日之前各院校负责求职创业补贴初审工作,在“求职创业补贴高校审核系统”上对学生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并将初审通过的申请补贴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一般不少于7天,并公布监督电话:88360286转8706,公示时要注意保护个人信息安全)。
(三)复审复核
7月1日至31日期间,各院校将已通过初审且公示无异议的各项材料(其中《获得国家助学贷款证明》和《2023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 享受国家助学贷款补发人员花名册》需院校上传)通过系统上报至市人社局复审,复审通过后报送市财政局复核。
(四)资金拨付
经市财政局复核后,由市人社局将补贴资金转账支付至学校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
(五)补贴发放
各院校应于收到拨款后10个工作日内,将补贴资金发放至毕业生本人银行账户,并将《2023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回执明细》及经银行盖章确认的成功发放清单分开上传至“求职创业补贴高校审核系统”相应位置。
法律依据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西省教育厅、山西省公安厅等关于做好当前形势下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
(十二)做好困难帮扶。将求职创业补贴对象范围扩大到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符合条件的困难毕业生,补贴时限从目前的毕业年度调整为毕业学年,补贴发放工作在毕业学年10月底前完成。对民办高校毕业生符合条件的,要确保同等享受政策。人社、教育和财政部门要统筹做好政策申办、凭证简化、资金安排等工作,确保补贴及时发放到位。各高校、各级人社部门要强化对家庭经济困难和就业困难毕业生等特殊群体的帮扶,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残疾以及就业困难少数民族毕业生、长期失业青年实施“一对一”援助,量身定制求职就业计划,及时提供个性化指导和岗位推荐。在深度贫困地区开展送岗位上门活动,集中帮扶高校毕业生就业。
西安就业创业培训补贴申请指南
一、重点扶持对象
凡具备以下条件的人员可享受免费就业创业培训:
1.城镇登记失业人员;
2.高校毕业生(或毕业前一学年技师学院(含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在校生);
3.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以下简称贫困劳动力);
4.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
5.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
6.退役军人(含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复员干部,下同);
7.大学生村官,以上简称七类人员。
二、承办单位
已在西安市人社局进行就业、创业培训备案的职业培训机构。
三、补贴标准
1.就业培训:
各类就业技能培训基本补贴标准最高不超过每人每8个课时180元。七类人员参加就业技能培训后,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培训合格证书,下同)的,按基本补贴标准给予补贴;取得职业资格证书且在6个月内实现就业的,按基本补贴标准的150%给予补贴。
2.创业培训:
对七类人员自愿参加创业培训,根据培训项目类别(含SIYB培训、网络创业培训等)和培训效果给予补贴。其中,参加SYB、网络创业等培训后取得创业培训合格证但在6个月内未实现创业的,按每人每期1000元给予补贴:在6个月内实现创业的,按每人每期2500元给予补贴。参加IYB培训后取得创业培训合格证的,按每人每期1000元给予补贴。创业培训时间一般应不少于80课时。
四、申请资料
(一)享受免费就业技能培训/创业培训补贴申请表;
(二)结业报告(系统导出);
(三)培训合格人员公示名册(系统导出);
(四)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培训合格证书;
(五)身份类证明:
1.城镇登记失业人员:本人身份证、《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
2.高校毕业生(或毕业前一学年技师学院(含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在校生):本人身份证、所在学校出具的学籍和培训资格审查证明;
3.贫困劳动力:本人身份证、相关单位开具的贫困证明;
4.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本人身份证、初高中毕业证;
5.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本人身份证;
6.退役军人:本人身份证、相关单位开具的人员证明材料;
7.大学生村官:本人身份证、相关单位开具的人员证明材料。
(六)培训后实现就业的,提供人社部门就业登记依据(由人社部门内部核定);
(七)培训后实现创业的,提供工商登记注册信息,或其他可证明其实现创业的相关资料,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其一提供即可;
(八)承训单位银行基本账户信息和****。
五、申请流程
通过西安市就业创业管理信息系统申报。
六、注意事项
1.培训补贴对象原则上每人每年只能享受1次职业培训补贴。
2.学员签字的“代为申请培训补贴协议”(仅申请交通和生活费补贴的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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