速断(Ⅰ段)和限时速断(Ⅱ段)构成主保护,一般在0.5s时间内能切断线路全范围内故障。而定时过电流保护(Ⅲ段)作为速断和限时速断拒动时的后备保护。电流速断保护、限时电流速断保护和过电流保护组合在一起构成阶段式电流保护(Ⅲ段式电流保护)。
定时限过电流保护是指保护装置的动作时间不随短路电流的大小而变化的保护。
反时限过电流保护是指保护装置的动作时间随短路电流的增大而自动减小的保护。
过电流保护一般是按避开最大负荷电流这一原则整定的。为了使上、下级的过电流保护具有选择性,在时限上也应应有一个级差。这就使靠近电源端的保护动作时限将很长,这在许多情况下是不允许的。为克服这一缺点,通常采用提高整定值以限制动作范围的办法,不加时限,可以瞬时动作,这种保护叫做电流速断保护。
无时限电流速断不能保护线路全长,它只能保护线路的一部分。所以,为了保证动作的选择性,其起动电流必须按最大运行方式来整定(即通过本线路的电流为最大电流),这就存在着保护的死区。为了弥补瞬时速断保护不能保护线路全长的缺点,常采用略带时限的速断保护,即延时速断保护。这种保护一般与瞬时速断保护配合使用,其特点与定时限过电流保护装置基本相同,所不同的是其动作时间比定时限过电流保护的整定时间短。为了使保护具有一定的选择性,其动作时间应比下一级线路的瞬时速断大一时限级差一般取0.5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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