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真的看懂了《我不是潘金莲》吗?

**其实跟潘金莲没半毛钱关系,至多是女主角李雪莲上访的第二层推动力和诱因,但是把这个潘金莲单拎出来讲,总有一种投机取巧和哗众取宠的既视感。李雪莲跟丈夫秦玉河协议离婚后再结婚,然而丈夫离婚之后火速迎娶了小三,于是李雪莲丢了县城里的房子还丢了老公。这个赔了夫人又折兵的买卖,让李雪莲越想越气,越气越想告,于是攀亲戚找到了法院的王公道。但是就法律层面上讲,李雪莲跟丈夫离婚是不争的事实,所以李雪莲自然败诉。这是本片的根本原因——从法律层面上讲,丈夫秦玉河是合法的;但是从道德层面上讲,秦玉河是站不住脚的,而且随着李雪莲长达十几年的告状,秦玉河得房抛妻的行为越发令人不齿,并且舆论是倒向李雪莲的。这让秉公执法的公务人员头疼了——因为依法办事,却没有得到李雪莲的理解。于是李雪莲从法院院长告到了县长到市长到首长,层层向上的过程中,故事并没有讨论案情,而是一层层反应出了官员百态,发离婚证的公务员自然是不相信自己被骗的,所以一口咬定李雪莲当时就是离婚了;院长不过是走程序;县长逃了;市长的话一层层下下去,变成了把李雪莲关进去“喝茶”......
直到一个农村妇女离婚的案子,捅到了首长那里,于是从市长到县长到院长,全部被撤了,但是李雪莲争的理依然没有得到解决。这个解决办法,其实并不是给李雪莲的解决办法,更像是维护上级形象做的一个面子工程,旨在表示首长很生气,后果很严重。而根本问题还是没有解决的。因为这个根本问题是无解的,因为“依法治国”是party***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是人民当家做主的根本保证,所以真要解决李雪莲的问题,是对这个基本方略的动摇。但是这个案件有意思的是这一次的依法治国,并没有保证人民当家做主,反而是让李雪莲哭晕在厕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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