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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失业补助金领取条件及标准2022

网友发布 2023-06-17 03:59 · 头闻号公司管理

疫情之下,有一份好的工作是非常不容易,现在有很多公司受到疫情的波及,都在大面积裁员,导致很多已经失业或者说正在面临失业,在失业之后,为了补贴基本经济生活来源,在符合要求的情况下,可以领取一笔失业金。那青岛失业金领取条件及标准是什么?

一、青岛失业金领取条件及标准领取条件

1、2022年领取失业保险金后依旧处于失业状态的失业人员;

202

1、2022年终止劳动关系,若为2020之前,包含2020年,这是不符合失业金领取条件基本所在时间,要必须在2021,2022年失业的人员;同时失业不可主动离职,是有限制条件:一是失业保险未交满一年,二是自身原因失业的人员。领取标准

根据缴纳失业保险累计进行发放:失业保险累计缴费满五年以上,每月可以领取400元的失业金;

失业保险累计缴费满一年不满五年,每月可以领取200失业金

失业保险累计缴费不足1年或者已经领取失业期满了的情况,每月可以领取100的失业金。

二、青岛失业金领取几个月

青岛失业人员,在开始领取失业金,其领取的月数与失业保险的缴费的年限有关,最长月数从12个月到24个月不等。

失业人员失业保险缴费满一年不满五年的,这个领取时间最长12月;累计缴费在5年以上不满10年的,领取时间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时间超过10年的,领取时间最长为24个月。当然还有一点注意,若是就业后失业的情况,这个就需要重新计算缴费时间来计算这个领取时间,也就是说这个失业保险中途不可断交,一旦断交需要重新计算。

三、青岛失业金具体怎么领

1、现场办理

这是比较传统方式,大家也不用担心出错,参保人直接带上自己身份证等材料前往当地所在就业服务机构进行办理,会有专门处理窗口,大家把情况说明清楚之后,按照提示进行操作就可以了。

2、线上办理

选择一个自己可以操作平台,参保人选择登录社会保险公众服务平台,注册登录到个人账户之后,找到失业金模块,点击失业待遇申请进行申请就可以;

参保人还可以通过登录青岛人社局的官网进行办理,进入官网之后,点击就业创业-个人办事-失业补助金和临时生活补助进行申请就可以了。

2022年失业补助金领取条件及标准如下。

失业补助金领取条件

1、失业保险缴费满一年以上

最基本的是,缴纳超过一年的失业保险费。如果公司没有交保险,也不能领取失业保险金,所以我们可以向劳动监察机构申请仲裁。

2、非本人意愿失业

法律依据

除《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的员工自行辞职之外,其他职工本人提出离职的情况都属于个人意愿失业,例如,单位破产,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等。

3、劳动者有求职意愿

劳动者有求职意愿表现就是需要到户籍所在地或者失业地的劳动保障部门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

青岛创业补贴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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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贴范围

在青岛行政区域内从事个体经营、创办企业以及民办非企业单位、开设“网店”和“一址多照”等创业实体的下列人员,符合条件均可申领一次性创业补贴:

1、毕业5年内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驻青高校毕业年度毕业生、休学创业大学生和本市户籍毕业年度大学生;

2、本市户籍城乡登记失业人员(含灵活就业的失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自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当月,经办部门按照正规就业对其重新进行就业登记;正在享受社会保险补贴的灵活就业人员,自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当月停发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

3、本市户籍返乡农民工。指离开户籍所在街道(镇)从事第二、三产业,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连续工作6个月以上,返回户籍所在区(市)进行失业登记的农村劳动者

补贴标准

一次性创业补贴标准为1万元.

补贴条件

1、创业者工商营业执照(或相关部门出具的有效资质证明)和税务登记证的注册时间在《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大众创业工程打造创业之都的意见》印发之日(2015年6月23日)以后,有效期限在1年以上。

2、有固定营业场所并办理就业手续,在申领补贴时正常经营。注册企业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的需在创业实体按照我市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缴费有关规定缴纳社会保险,注册个体工商户的需按照个体工商户社会保险缴纳有关规定在我市缴纳社会保险。营业执照、资质证明和税务登记证注册时间须在失业登记、毕业证注明时间之后或在毕业学年时间范围内。

3、申领一次性创业补贴人员,须为个体经营者、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民办非企业单位法定代表人。通过变更法定代表人方式创业的人员,须按规定办理就业手续,且变更后经营时间符合以上规定的,方可申领补贴。

创业终止与资金退回

领取一次性创业补贴人员,在政策扶持期限内终止创业的,应根据剩余扶持月数按比例退回一次性创业补贴,失业人员据此重新办理失业登记。对办理提前退休的人员,应根据实际退休时间确定剩余扶持期限的月数,按比例退回创业补贴。

补贴申请程序

申领补贴人员应于每月10日前,向工商注册地所在的街道(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提出申请,填写《创业补贴申请表》,并提报以下材料:

1、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通过变更法定代表人创业的需提供有效变更证明。

3、毕业5年内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应提供毕业证书、报到证(或毕业证书认证证明)原件和复印件;驻青高校在校生应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本市户籍毕业年度大学生应提供毕业证书和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在校生应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户口本首页、索引页和申请人户籍单页原件及复印件;休学创业大学生需提供学校出具的休学证明;返乡农民工应提供本人外出务工期间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4、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资料。

法律分析:法定劳动年龄内的下列人员,可按规定申领一次性创业补贴。同一个创业实体(以社会统一信用代码为准,下同)或同一个创业者只能享受一次。

1.登记失业人员。指本市户籍城乡登记失业人员,以及在本市用人单位连续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 6个月及以上并在青岛行政区域内办理失业登记的非本市户籍常住人员。

2.大中专毕业生。指未就业的毕业 5年内大中专院校毕业生、毕业年度在校生以及普通高校休学创业大学生,含服务基层项目大学生、留学回国及台港澳高校毕业生。毕业年度是指毕业所在自然年,即1月1日至12月31日,下同。

3.技工院校毕业生。指未就业且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毕业 5 年内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毕业年度在校生。

4.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指本市户籍有劳动能力的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以及扶贫协作地区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

5.解聘备案人员。指本市户籍创办创业实体前符合失业登记条件的解聘备案人员。

6.在本市用人单位连续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 6 个月及以上且创办创业实体后 6个月内与原单位办理解聘备案、将就业及社保关系转移至申领补贴创业实体的人员。其中,对创办小微企业的,申领一次性创业补贴的人员范围扩大到法定劳动年龄内各类人员。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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