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轼(1037年1月8日—1101年8月24日),字子瞻,又字和仲,号铁冠道人、东坡居士,世称苏东坡、苏仙,?汉族,眉州眉山人,祖籍河北栾城,北宋著名文学家、书法家、画家。
宋徽宗即位后,苏轼相继被调为廉州安置、舒州团练副使、永州安置。元符三年四月(1100年),朝廷颁行大赦,苏轼复任朝奉郎。
北归途中,苏轼于建中靖国元年七月二十八日(1101年8月24日)在常州(今属江苏)逝世,享年六十五岁。苏轼留下遗嘱葬汝州郏城县(今河南郏县)钧台乡上瑞里。次年,其子苏过遵嘱将父亲灵柩运至郏城县安葬。宋高宗即位后,追赠苏轼为太师,谥号“文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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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轼文学成就
苏轼在词的创作上取得了非凡的成就,就一种文体自身的发展而言,苏词的历史性贡献又超过了苏文和苏诗。
苏轼继柳永之后,对词体进行了全面的改革,最终突破了词为“艳科”的传统格局,提高了词的文学地位,使词从音乐的附属品转变为一种独立的抒情诗体,从根本上改变了词史的发展方向。
苏轼对词的变革,基于他诗词一体的词学观念和“自成一家”的创作主张。自晚唐、五代以来,词一直被视为“小道”。柳永虽然一生专力写词,推进了词体的发展,但却未能提高词的文学地位。而苏轼首先在理论上破除了诗尊词卑的观念。
他认为诗词同源,本属一体,词“为诗之苗裔”,诗与词虽有外在形式上的差别,但它们的艺术本质和表现功能应是一致的。因此他常常将诗与词相提并论,由于他从文体观念上将词提高到与诗同等的地位,这就为词向诗风靠拢、实现词与诗的相互沟通渗透提供了理论依据。
—苏轼
苏洵的六国论与澶渊之盟有何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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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栾城区第二中学创办于1956年,有着悠久的历史,是河北省石家庄市栾城区最早的高级中学之一。学校毗邻308国道,交通便捷,市内公交车202路、215路、216路、520路直达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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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洵(1009—1066)字明允,号老泉,眉州眉山(今四川眉山县)人,宋代著明的散文家。相传“苏老泉,二十七,始发愤”,二十七岁才发愤攻读。他应进士和茂才异等的考试都未中,促使他更加用功读书,达到通六经百书、下笔顷刻数千言的程度。宋仁宗嘉祐四年(1059)和儿子苏轼、苏辙从四川到汴京(今开封)。翰林学士欧阳修把他的著作二十二篇(即《几策》二篇,《权书》十篇,《衡论》十篇)呈给仁宗皇帝看,宰相韩琦也认为他的文章写得好,向朝廷举荐。于是仁宗就召试他于舍人院。可是他却假托有病而未去应试。仁宗因为他有才名,就授以秘书省校书郎的职务,后来又叫他参加修礼书,成《太常因革礼》一百卷。书成之后他就去世了。苏洵著作有《嘉祐集》,他的儿子苏轼(字子瞻,号东坡居士)著有《东坡全集》、《东坡志林》等,苏辙(字子由)著有《栾城集》。父子三人俱以散文名世,后人合称之“三苏”。
苏洵生活于阶级矛盾、民族矛盾尖锐复杂的北宋中期。当时北方的辽(契丹族)和西夏(藏族的一支党项族)贵族向内地扩展势力,经常向北宋发动战争。北宋统治者为了集中力量镇压内部人民的反抗,对此则采取屈辱求和的政策。宋真宗景德元年(1004),与辽缔结“澶渊之盟”,宋向辽每年输币银十万两,绢二十万匹。宋仁宗庆历二年(1042)辽遣肖英、刘六符至宋,索取晋阳(今山西太原市)及瓦桥(今河北雄县易水上)以南的十县土地,结果定盟加岁币银十万两,绢十万匹,且称之为“纳”。至于西夏,庆历三年(1043)李元昊(西夏主)上书请和,宋答允每年给西夏银十万两,绢十万匹,茶三万斤。宋向他们输银与物,等于是割地献城。苏洵到汴京后,疾恶宋王朝的投降让步路线,主张对辽与夏用兵,因而就有了《六国论》的写作。
本文选自《嘉祐集》里的《权书》。《权书》收有作者论治道、史事和历史人物的十篇文章。本篇是其中的第八篇,原题《六国》,后来的选本一般都标为《六国论》。旨在说明战国时的六国(魏、韩、赵、楚、燕、齐)灭亡的原因在于“赂秦”,指出赂敌必然资敌而弱已,定然招致灭亡。作者以此针砭当时的统治者,希望改“赂”为“战”,以免国家破亡,文章写得中心突出,论证缜密,持之有故,言之成理,颇有说服力。
苏洵写《六国论》,根据秦并六国而一统天下的历史事实,取六国相继破灭的角度,抓住六国赂秦这个关键问题,有理有据、有条不紊地加以论述,从而古为今用,以古鉴今,希望北宋统治者改变对外屈辱求和的政策。全文五段,先总后分,有论有证,由古及“今”,脉络分明。
第一段(从开头到“故曰弊在赂秦也”)提出中心论点:六国破灭,弊在赂秦。
文章开门见山地提出总论点,并作为全文的总冒。开篇触题,“六国破灭”四字一下子就提到读者面前,叫人目明心惊,促人细思寻绎:六国诸侯,有五倍于秦之地,十倍于秦之众,良将如林,谋士似云,为什么竟然被偏居关外千里之秦所灭,究属何因?起笔之中就孕有悬念,为揭出中心论点预畜语势。作者点明六国破灭的原因,为读者释念,首先采取屏除他因,归于一端的办法:非兵不利,战不善,弊在赂秦。”排除了武器与作战两方面的原因,归结到外交政策上的“赂”。首先将“赂”与“战”对举选择,暗示了作者反“赂”主“战”的立场。为什么“赂”是主因,理由何在?作者顺承上文直说其由:“赂秦而力亏,破灭之道也。”国力损耗,武器再好,也无力拒敌;再善于打仗,也难以御敌。要使这论点站得住脚,必须经得住事实的检验。六国之中只有韩、魏、楚是真正赂秦的,其他三国却是未赂秦而亡,这岂不与论点相悖逆?作者虑及此点,便自行设疑再解疑,使读者深信不疑,“不赂者以赂者丧。盖失强援,不能独完。故曰‘弊在赂秦’也。”这就解除了论点与局部情况间的矛盾,使之具有概然性。
作者在此提出的核心问题是个“赂”字。赂则力亏,力亏则不能战,不能战则国家亡;赂可致自身败亡,自身败亡,则无法援助他国,失强援而致六国互丧。作者将赂秦与六国破灭的关系讲得深透内层,概及全面。作者正反结合、曲直结合、点面结合地提出论点,说明论点,强化论点,使论点坚实难动,为全文设下了有力的总纲。
第二段(从“秦以攻取之外”到“此言得之”)阐述论点:以地赂秦,自取灭亡。这部分又可分两层:
第一层:从“秦以攻取之外”到“固在不战矣”。以历史事实阐述“诸侯所大患”在“赂”,不在“战”。作者将“战”与“赂”对举,以“得”与“失”对比,鲜明突出地印证论点。文章将秦不战而得与战而得,和六国不战而失与战而失相比较,都是“其实百倍”,很自然地归结上秦之所“大”欲,诸侯之所“大”患,在于“不战”。
第二层:从“思厥先祖父”到“此言得之”。进一步说明“不战”之患,“奉之弥繁,侵之愈急”。此中含四层意思:一、土地得之不易,弃之甚易。祖先得尽寸之地,要“暴霜露,斩荆棘”,经过了戎马征战的艰难过程;而今日割五城,明日割十城,“如弃草芥”。所得,极言其小,仅尺寸之地,所失,则言其大,系五城十城,一是冲风冒雨而得,一为如草芥之敝而弃,对比更为强烈。二、失之极多,得之甚少。五城十城之失,换得的只是“一夕安寝”。今日失明日割,没完没了,一夕之安极为有限,得不偿失,很是明显,“起视四境,而秦兵又至矣”,形象地写出了不当之失引起的后果。三、奉之弥繁,侵之愈急。失十城以兑一夕之安尚未获一夕之值。而事实上后果更坏。今日割五城,明日割十城,不是填贪囊,而是充欲壑,欲念无已,愈填愈炽。因此,奉之弥繁,侵之愈急,“诸侯之地有限,暴秦之欲无厌”,以有限之地对无厌之欲,必然导致国家破灭。四、以地事秦,犹抱薪救火。最后引战国时苏代对魏安厘(xī)王说的话,以形象化的比喻,说明以地事秦的恶果。综此四点,归结为“不战而强弱胜负已判矣”的结论。这与上一层“固不在战矣”相应,并深进一层。
本节紧扣论点予以阐述,以得失的百倍之比,起发聩震聋之用;以先祖的创业之艰,激思亲念土之情;以不得安枕之危,启仇视敌寇之心;以暴秦无厌之欲,示必为秦亡之局;引古人之语,喻不可以地事秦之理。文章将史与论、事与理、古与今、敌与我、因与果、利与害几方面通盘考虑,综合分析,写得如百川归海,众矢向的,把主“战”反“赂”的思想表现得鞭辟入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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