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贫困户养殖扶持政策

网友发布 2023-05-30 19:34 · 头闻号农业林园

法律分析:一,农村养羊补贴50万:按照“抓规模、提效益、促生产、保供给”的思路,为加快转变肉羊产业发展方式和基础设施建设和秸秆资源利用,加大政策扶持补贴资金落实到位,有人养几十只羊,能拿十几万补贴;有人养几百只羊,一分钱补贴却没有;有人上报一千只羊,最后只拿到几十只羊的补贴;有时拿到补贴,还要“返”上去一大半。国家养羊补贴政策规定:1:对于个体养羊户养殖规模在50只以上的,每只羊补贴20元2:对于个体养羊户养殖规模在100只以上的,每只羊补贴50元。3:对于个体养羊户养殖规模在,200只以上的,每只羊最高可获得当地政府补贴100元。二,养猪补贴80万:长期以来,我国的生猪育种水平较为有限,对外国优质种源的依赖性比较强,这个补贴主要针对的是比较高级的育种场,能促进行业重视育种工作。一般养猪场,不管规模大小,都没有资格获取这项补贴。具体的生猪养殖补贴标准如下:1生猪养殖规模3000头以上的,补贴80万。2生猪养殖规模2000到2999头的,补贴60万。3生猪养殖规模1000到1999头的,补贴40万。4生猪养殖规模500到999头的,补贴20万。各位养猪专业户,可以根据自己的养殖规模进行补贴的申请。补贴标准:长白猪存栏 600头以上,或大白猪存栏 600头以上,或杜洛克猪存栏 300头以上,年测定种猪2000头以上,补贴金额500万元。三,养牛补贴170万:目前的社会经济条件下,我们号召农民发展养牛是有其充分理由的。是市、县各级领导在调查分析各方面因素的基础上所做出的一项重要决策。养牛一般养20头才可以申请,补贴的钱应该根据当地农业局政策来执行,一般20头牛每头补贴80-300元,根据规模来提高每头补助,详细根据当地政府标准来执行。养牛,按照肉牛和奶牛划分,奶牛补贴基本上司算是肉牛的一倍,但是奶牛,一般人还真不敢养,想想那些伊利蒙牛、这些、一年光补贴要弄多少、想想都心动?1奶牛养殖1000只以上,补贴170万元。2奶牛养殖500只到999只,补贴130万元。3奶牛养殖300只到499只,补贴80万元。4、贫困户购牛补贴,部分地区为了更好的帮助贫苦户、贫困村脱贫,会扶持他们进行养牛增收致富,购牛(良种母牛)便可以获得一定数额的补贴,补贴金额从1000~5000元/头不等,当前贫苦户购牛补贴这一政策多集中在西北地区、西南地区或贫困山区。5、养殖环保补贴,当前国家对养殖环保变得越来越重视,在划分禁(限)养区、征收养殖环保税的同时相关补贴力度也越来越大。建设(购买)粪污处理设施、养殖场因环保政策被迫关停或迁移,均可获得相应的补贴。

法律依据:《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资金管理办法》 第十二条 城乡低保资金原则上实行社会化发放,通过银行、信用社等代理金融机构,直接发放到户。县级财政、民政部门应当以低保家庭为单位为其在代理金融机构开设专门账户,代理金融机构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城乡低保对象收取账户管理费用。

建养猪场的环保污染问题国家有什么规定?

第一条 为了防治畜禽养殖污染,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的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保护和改善环境,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促进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的养殖污染防治。

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的规模标准根据畜牧业发展状况和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要求确定。

牧区放牧养殖污染防治,不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 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应当统筹考虑保护环境与促进畜牧业发展的需要,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实行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利用、激励引导。

第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采取有效措施,加大资金投入,扶持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以及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责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的统一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牧主管部门负责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的指导和服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循环经济发展综合管理部门负责畜禽养殖循环经济工作的组织协调。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依照本条例规定和各自职责,负责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相关工作。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本行政区域的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

第六条 从事畜禽养殖以及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活动,应当符合国家有关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的要求,并依法接受有关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七条 国家鼓励和支持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以及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的科学技术研究和装备研发。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支持先进适用技术的推广,促进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水平的提高。

第八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有权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等有关部门举报。接到举报的部门应当及时调查处理。对在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农村养殖业环保新政策

国家环保局对养猪场有以下规定:

1、不能建在居民区。

2、落实“三废”处理,废水废渣和废气都要有完善的处理设施。

3、水源地不能在上风口,对环保要求较严格。

4、要有化粪池,沉淀处理。

具体条例参照:《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

《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立法的根本目的,就是要推动畜禽养殖业从加强科学规划布局、适度规模化集约化发展、加强环保设施建设、推进种养结合、提高废弃物利用率入手,提高畜禽养殖业可持续发展能力,提升产业发展水平,提升产业综合效益。

扩展资料:

畜禽养殖业环境问题是妨碍产业本身健康发展的重要因素。

粪便、尸体、废水等废弃物处置不当,将恶化生产环境,大量病原体、高浓度恶臭气体、粉尘等,都将严重危害畜禽健康,甚至导致疫病,直接威胁生产安全,导致经济损失。畜禽养殖造成的环境污染也常常引发社会问题。

畜禽养殖业环境保护滞后,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的浪费,也直接妨碍产业综合效益的提高。农业要提升效益,就必须走综合利用的路子,走生态化、循环化的路子。畜禽养殖业要实现可持续发展、实现产业优化和升级,就必须搞好废弃物的综合利用,走种养结合、种养平衡的路子。

《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颁布之前,我国还没有国家层面上专门的农业环境保护类法律法规。

长期以来,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监管无法可依,仅有的原环保总局2001年颁布的《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办法》效力有限,无法作为进一步强化环境监管的依据,导致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设施配套率低,环境管理不到位。

部门规章也无法协调更多力量、出台更多的政策措施推动畜禽养殖废弃物水平的提高。另一方面,由于农村生产生活方式的转变、劳动力结构的变化以及国家对化肥使用的补贴等政策,导致畜禽粪肥的应用受到限制,也直接导致了大量畜禽粪便等废弃物资源的浪费,形成污染。

-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人民网-中国工程院院士:以环境保护制度优化畜禽养殖产业发展

建养猪场国家都有什么政策

法律分析:不能在水源地、居民区、旅游区和主干道附近等禁养区从事养殖业,养殖场是不能直接排放牲畜的粪污的,需要经过处理后才可以排放,也可以将粪污发酵处理后还田使用,养殖场内不能有太大臭气,养殖场内如果臭气太大是不符合环保要求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第四十条 禁止在下列区域内建设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

(一)生活饮用水的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以及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

(二)城镇居民区、文化教育科学研究区等人口集中区域;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养区域。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稳定生猪生产促进转型升级的意见》

1、加大金融政策支持。完善生猪政策性保险,提高保险保额、扩大保险规模,并与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联动,鼓励地方继续开展并扩大生猪价格保险试点。

2、保障生猪养殖用地。完善设施农用地政策,合理增加附属设施用地规模,取消15亩上限,保障废弃物处理等设施用地需要。

3、强化法治保障。加快修订动物防疫法、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研究修订兽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健全生猪产业法律制度体系。

扩展资料

养猪场选址条件

1、养猪业为长期产业,必须进行长远规划。

2、水、电、交通条件:一个万头猪场日耗水量150~250 t,水质要符合饮用标准;用电量除饲料加工外,自装机容量80~100 kw;物料运输量大_笥冢玻 t_某〗煌ㄔ耸湟方便。

3、卫生防疫条件:综合考虑地形,地势,地点、水源、土壤、气候条件等因素,要远离居民区、养殖场、屠宰场、交通干线。

4、粪污处理及环保条件:要运用生态环保方案,尽量同菜地、鱼塘、果园、农田相结合,使污水无害化和减量化。

选址原则

1、节约用地,尽量选用不宜耕作的土地,并为进一步发展留有余地。

2、不在旅游区、自然保护区、古建筑保护区、水源保护区、畜禽疫病多发区和环境污染严重地区建场。

3、场址用地符合当地城镇发展建设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要求和相关法规。

4、在城镇居民区常年主导风向的下风向或侧风向建场,避免气味、废水及粪肥堆置而影响居民区环境。

5、尽量靠近饲料供应和商品销售地区,并且交通便利、水电供应可靠。

-养猪场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稳定生猪生产促进转型升级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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