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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着创业孵化园补助的骗局,_裉煊幸桓鲎猿剖悄呈写匆捣趸氐娜苏业轿遥悼春梦颐堑南钅浚肴梦

网友发布 2023-05-27 11:06 · 头闻号公司管理

这种创业孵化园补助的都是骗人的,先让你们交钱加入了这个项目,然后对方就会跑路。

1.创业孵化园是政府为创业者设立的系统性、公益性、智能化服务园区,为新成立的小企业提供有利于生存和发展的服务环境和空间环境服务。进入孵化器的创业者可以获得各种低成本或免费的服务,化解创业风险。企业孵化器孵化期结束后,需要退出孵化器,将新的创业主体带入孵化器。

2.创业孵化园要求:

九类人员(以下简称“九类人员”)主要从事创业,包括失业人员、自主创业的城镇退伍军人、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两毕业年限、毕业五年内的大学毕业生、在基层工作的大学毕业生、农民工、残疾人和被征地农民。

3.原则上,九类人员经营的入驻创业主体不少于20个,提供不少于60个就业岗位。(原则上加工孵化器的孵化单位不得少于10个)

设有专门的创业服务场所和相应的创业服务人员,可为入驻创业主体提供基本的创业咨询、创业培训、创业政策实施等创业服务。

高校毕业生在毕业当年及毕业后5年内设立的创业主体数量占入驻创业主体总数的50%以上,可认定为大学生创业孵化器。

4.申报及鉴定程序:

1)市创业孵化园由法人单位申报,经市创业指导中心(市劳动保障培训就业指导中心,以下简称市创业指导中心)审核,认定并颁发“XXX”牌匾创业孵化园”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主管部门认定。

2)申请市级企业孵化器认定,必须填写《企业孵化器统计认定表》和《企业孵化器孵化单位登记表》。

3)县(市)区级创业孵化园,法人申请,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可,报市创业指导中心备案,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授予“XXX县(市)区创业孵化园”牌匾。

4)申报认定县(市)区创业孵化园,必须填写县(市)区创业孵化园统计认定表和创业孵化园孵化单位登记表。

符合创业补贴条件的,可持工商、税务登记证和身份证,属个体经营的向户籍所在地街道(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中心提出申请;属创办企业的,向户籍所在地的区(市)就业服务中心提出申请。登记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在领取工商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后,可申请创业补贴和小额扣保贷款。目前创业补贴标准为5000元,贷款额度最高15万元;首次贷款从事微利项目的,由财政部门给予全额贴息。一次性创业资助,普通高等学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学生(在校及毕业5年内)成功创业,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1年内申请且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的,可申领创业补贴。按每户给予一次性创业扶持补贴10000元;租金补贴,租用经营场地(含社会资本投资的孵化基地)创办初创企业并担任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可申请租金补贴。租金补贴直接补助到所创办企业,每户每年5000元,累计不超过3年;创业带动就业补贴,初创企业吸纳就业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其吸纳就业(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人数(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除外)给予创业带动就业补贴。

个体工商户创业补贴申请条件有:

1、申领人员需为个体经营者、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民办非企业单位法定代表人。

2、工商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的注册时间必须在在2011年10月1日以后,有效期限在1年以上。

3、有固定营业场所并办理就业手续,且在申领补贴时正常经营。

4、营业执照注册时间须在失业登记、毕业证注明时间之后或在毕业学年时间范围内。其中,非本市户籍大学生创业者,申领补贴时须正常经营满2年。

5、通过变更法定代表人方式创业的人员,须按规定办理就业手续,且变更后经营时间符合以上规定的,方可申领补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

第十五条国家实行有利于促进就业的财政政策,加大资金投入,改善就业环境,扩大就业。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就业状况和就业工作目标,在财政预算中安排就业专项资金用于促进就业工作。

就业专项资金用于职业介绍、职业培训、公益性岗位、职业技能鉴定、特定就业政策和社会保险等的补贴,小额贷款担保基金和微利项目的小额担保贷款贴息,以及扶持公共就业服务等。就业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和劳动行政部门规定。

第三十六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对职业中介机构提供公益性就业服务的,按照规定给予补贴。

国家鼓励社会各界为公益性就业服务提供捐赠、资助。第五十二条各级人民政府建立健全就业援助制度,采取税费减免、贷款贴息、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等办法,通过公益性岗位安置等途径,对就业困难人员实行优先扶持和重点帮助。

就业困难人员是指因身体状况、技能水平、家庭因素、失去土地等原因难以实现就业,以及连续失业一定时间仍未能实现就业的人员。就业困难人员的具体范围,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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