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引计划及方式
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计划面向景洪市公开招引创业人才50人,采取创业大赛、综合考核评价等方式择优引进。
二、招引范围及条件
(一)在景洪市辖区内实际创业且已在景洪市市场监管部门登记注册,能运用自主知识产权创办科技型企业的科技人才,或具有突出管理才能的金融、会计、法律、城市规划等领域企业的主要创办人。
(二)企业发展定位符合云南省构建现代产业体系等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创办时间5年以内、近2年运营稳定,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和发展潜力。
(三)一般为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高校毕业生,有一定创业经验和成效,与景洪经济社会发展、产业特点密切相关或列为云南省前沿产业的创新创业项目。
三、政策待遇
(一)安家补贴。博士研究生30万元(人民币,下同),一次性拨付;硕士研究生8万元,分5年平均拨付,“双一流”大学本科生2万元,分2年平均拨付。
(二)用工奖补。高校毕业生创办或领办的经营实体,吸纳景洪籍务工人员6人以上,且稳定履行劳动合同1年以上的,按照每人300元给予一次性用工奖补,最多不超过3000元。
(三)贷款贴息。对首次在景洪创业并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高校毕业生,提供3年期15万元创业小额贷款,按照申报当时的创业担保政策享受财政贴息。
(四)免担保支持。高校毕业生在景洪创业并申请“贷免扶补”创业贷款的,按照申报当时的创业担保政策给予免担保支持。
(五)创业指导服务。遴选10个左右创新创业项目,从全市优秀企业家中择优选聘创业导师,以传帮带形式,给予免费创业指导服务。
(六)创业场租减免。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履行出资人职责的资产对外出租的场地,可对在景洪创业的应届高校毕业生给予创业场租减免。首次创业场租第一年全免、第二年免80%、第三年免50%,第四年后正常收取场地租金。
(七)人才公寓、租房补贴。引进人才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期间,若本人及父母、配偶、子女均在景洪城区无住房(包括私房、公房、保障性住房、工作单位暂时住房等),或有住房但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的,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人才可申请人才公寓;“双一流”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可申请租房补贴,申请租房补贴的,按每月500元标准,最长补贴3年。人才公寓和租房补贴不可同时享受。
(八)人才绿卡服务。按照《景洪市“人才绿卡”实施办法(试行)》相关规定申领景洪市“人才绿卡”,凭卡享受领导挂钩联系、零门槛落户、就学、就医、交通、文旅、创业、税收、购房等方面服务保障。
四、招引程序
(一)申报。采取线上、线下申报方式。符合政策条件人员根据自身意愿,向景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属景洪市劳动就业服务中心提交个人申请、学历证书、营业执照、员工花名册等对应政策相关资料和《2022年景洪市创业人才申报表》,报名参加创业大赛。
(二)资格审核。由景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景洪市财政局对申请材料初审,通过后报送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定。
(三)举办创业大赛。创业大赛设置制造业项目组、服务业项目组、青年创意专项赛、劳务品牌专项赛、乡村振兴专项赛5个赛事进行选拔。创业大赛举办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四)综合考核评价。景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创业大赛结果、个人申请待遇项目,按照本公告政策待遇标准提出2022年景洪市创业人才名单及拟享受补贴标准报景洪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公示。2022年景洪市创业人才名单及拟享受补贴标准由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景洪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天。
(六)补贴发放。安家补贴、用工奖补、租房补贴等由项目负责单位统一汇总报请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纳入次年财政预算拨付。
五、申报要求
线上:邮箱:jhsjyzx@126.com
线下:景洪市劳动就业服务中心2号窗口(地址:景洪市勐混路5号)
申报时间:2022年5月10日至2022年8月30日
联系人及****:刀先生0691-2140787
附件:2022年景洪市创业人才申报表.docx
景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鼓励创业“贷免扶补”政策中的“贷”是指什么?
答:为首次创业人员提供创业小额贷款支持。即对2009年1月1日起从事自主创业的人员,按规定提供每人不超过10万元的创业小额贷款。
2.鼓励创业“贷免扶补”政策中的“免”是指什么?
答:对首次创业人员创业实行“四减免”。即1免收登记类、证照类和管理类行政事业性收费。2给予税收优惠。3创业者申请创业小额贷款免反担保。4创业小额贷款3年内按规定减免利息。
3.鼓励创业“贷免扶补”政策中的“扶”是指什么?
答:对首次创业人员实行“一条龙”帮扶。为创业人员提供创业咨询、创业培训、创业项目评审、创业指导和跟踪服务等帮扶。开展“1+3”跟踪服务,每1名享受鼓励创业“贷免扶补”政策的创业人员,应有1个承办单位负责服务,1名联络员负责联系协调,1名创业导师负责帮扶指导。
4.鼓励创业“贷免扶补”政策中的“补”是指什么?
答:对首次创业成功人员提供创业补贴。即对首次创业人员创业并稳定经营一年以上、招用我省一定数量的劳动者就业并签订劳动合同的,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
5.“贷免扶补”创业小额贷款适用对象有哪些?
答:凡2009年1月1日后工商注册的有创业能力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学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从事自主创业均可申请。在我省创业不受区域、户口限制。上述群体中的妇女,纳入重点对象范围。
6.“贷免扶补”创业小额贷款额度、期限?
答:“贷免扶补”创业小额贷款额度:个人申请的贷款额度不超过10万元,符合条件的借款人合伙创业的,根据合伙人数按每人10万元以内的标准,最高额度为50万元。
“贷免扶补”创业小额贷款期限:“贷免扶补”创业小额贷款期限为不超过3年。
7.“贷免扶补”创业小额贷款还款方式是什么?
答:从2017年5月1日起,贷款发放后第12个月的20日偿还贷款总额的20%,贷款发放后第18个月的20日偿还贷款总额的20%,贷款发放后第24个月的20日偿还贷款总额的20%,贷款发放后第30个月的20日偿还贷款总额的20%,贷款发放后第36个月的20日偿还贷款总额的20%。
8.“贷免扶补”创业小额贷款贴息政策是什么?
答:创业人员申请的“贷免扶补”创业小额贷款,按规定给予贴息。具体标准为贫困地区(指我省的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国家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县,下同)上浮不超过3个百分点,其他地区不超过2个百分点。对贫困地区符合条件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财政部门按规定给予全额贴息;对其他地区符合条件的“贷免扶补”创业小额贷款(含合伙创业),财政部门第1年按规定给予全额贴息,第2年贴息2/3,第3年贴息1/3。展期和逾期贷款不贴息。
9.“贷免扶补”创业小额贷款的承办单位有哪些?
答:云南省“贷免扶补”创业小额贷款的承办单位为:各县(市、区)就业经办机构、工商联、工会、共青团、妇联、个私协会、教育部门。
10.“贷免扶补”创业小额贷款审批程序有哪些?
答:1创业人员向具体承办单位提出“贷免扶补”创业小额贷款申请。
2经承办单位初审后推荐,由创业人员向经办农村信用社提出贷款申请,填写《云南省创业小额贷款申请审批表》,并按要求提交贷款相关资料。
3承办单位会同农村信用社组织对创业人员和创业项目进行考察,对创业计划、创业项目的市场风险、技术风险、管理风险等方面进行评估,提出项目实施和贷款审核意见。
4农村信用社与创业人员签订借款合同发放贷款。
5各承办单位为创业者提供“贷免扶补”相关配套服务。
11.申请“贷免扶补”创业小额贷款需提供哪些基本资料?
答:1大中专毕业生:持《毕业证》、《就业创业证》原件。在校大学生出具在校大学生的学校证明、休学创业大学生出具学校证明;2农民工:持《农民工手册》或《就业创业证》原件;3复转军人:持《军人退役证》、《就业创业证》或《云南省农民工服务手册》原件;4其他自主创业人员持相关证件证明。
以上创业人员除按所属要求的证件外均需携带本人书面申请、《身份证》、《户口本》或《暂住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房屋租赁合同》原件。经审核符合申请贷款的填写《创业计划书》一式二份、《云南省创业小额贷款申请审批表》一式五份。
12.什么是创业导师帮扶?
答:具体承办单位选择创业成功人士、企业家、管理专家作为创业导师,对创业者实行“一对一”的创业指导,通过上门指导、电话交流等多种形式,帮助创业人员解决遇到的项目论证、市场分析、开业策划、经营管理等方面的问题。
13.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有哪些程序?
答:创业者要向具体承办单位提交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书、本人身份证、工商登记的营业执照、招用人员的劳动合同。其中,招用人员必须是云南户籍的人员。
14.对未按时偿还“贷免扶补”创业小额贷款的情况如何处理?
答:创业人员获得“贷免扶补”创业小额贷款后,应分期按时还款。对未按时还款,或发生其他违约情形的,有关承办单位、农村信用社将按合同约定依法对借款人采取措施追索,并在征信系统中记录违约情况和公布个人信用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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