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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萌芽>2013.10期的有一篇文章叫<熊猫物语>

网友发布 2023-05-22 22:04 · 头闻号影视娱乐

文/小碗

《萌芽》2013.10最好的生日礼物,实现一个小梦想

1

我叫熊猫。

天泽高中二年级的学生。他们叫我熊猫**。

2

我习惯每天早晨喝一杯冰水,拉开驼色的厚棉绒窗帘,撕掉一页日历,再对苏比说一声早安。然后背上我的棕色格子书包去上学。

客厅的桌上放着十元钱,我把钱塞进橙色的维尼熊皮夹里。早餐我喜欢吃永和大王的鸡蛋饼和甜豆浆。如果卖完了我会去隔壁的超市买一块三明治和一杯柠檬水。

今天早上我看见杜子腾,在第三个红绿灯路口。他的校服纽扣只系了两颗,浅蓝色的衬衫被早晨干净的风吹得鼓起来。

她们说他很帅,今天早晨我也这么觉得。因为我忽然觉得他骑单车的样子像极了我和苏比以前看的一部日本动漫里的男主角,那么的落拓,又顽皮。也许因为他是体育课代表。

我记得有一段时间我一直逃体育课,抱着砖头一样厚的外国小说趴在课桌上看。杜子腾就走到我面前,用手轻轻叩我的桌子,他的手指干净修长,像秋日无人的林荫道。他问我,熊猫**,你今天也不上体育课吗?

我冲他点点头,通常会很轻很轻地飞快地笑一下,因为我请假的理由都是,肚子疼。

3

秋天的天蓝得像一块玻璃。这座城市多雨,冗长的湿润天气经常让人觉得没有耐心。以前如果遇上晴朗凉爽的天气,苏比会拉着我跑到天台上背单词。风将我们的校服衬衫和头发吹得飘起来,面前是开阔的巨大操场,还有一片白果树林,绿得像油彩一样明丽的树林。有时候还会有咕咕叫的鸽子栖息在我们脚边。

别人会很羡慕我和苏比,但她们不敢任性地逃掉数学早自习跑到天台上。因为苏比的数学年级第一,她是个理科天才,老师那么宽容地宠爱这个理科天才。“他们宠我但我宠你啊。”苏比以前经常这么说,我会告诉她:“你笑眯眯的样子会让我觉得自己不小心闯进怡红院了。”

苏比回道:“好啊,客官你累了吧,奴家来伺候你。”然后我要飞快地在她扑过来掐我之前跑下楼回到教室。

4

放学后去学校的小卖部买关东煮,我要一串鱼丸。陈橙站在我后面,她粗粗的手指覆在我眼睛上。现在的我不喜欢这样的游戏,我不说话,慢慢掰开她的手指。陈橙是个胖姑娘,其实也没有那么胖,她是在这个班上我认识的不多的人之一。我休学了半年,现在在一个新的班级,如果没有发生一些事情,现在的我是个高三生,恐怖的炼狱般的高三。陈橙说,昨天晚上我又发病了,哭了一夜。她伸出的食指上有一道道小刀划过的痕迹。我只能摸摸那些伤口,然后拍拍她的肩。她自称有抑郁症,因为胖,还因为一些情感上的事。

她第一次找我说话也是在体育课,那天我也躲在班上。我把窗帘全部拉起来,在电脑上找宫崎骏的**,然后坐在第三排课桌上看幻灯屏幕。多像一个小型**院。我还可以把腿搭在第二排桌上。陈橙也逃体育课,她站在我身边开始絮絮叨叨说一些事。

小千走在水里,沿着长长的火车轨道,她要去钱婆婆家,为了救白龙。天是浅蓝色的,蓝得像要化开,天边有白色的云。

我终于忍不住回过头,我问陈橙,你为什么要找我说这些事呢。

陈橙说,我能看出那些心里有阴影的孩子,她们的头发皮肤嘴唇还有走路的样子和说话的声音都不一样,和平常孩子不一样。你能听懂我说什么。

我耸耸肩,我告诉她,我和你不一样的。

她说,确实不一样,你会好起来的,你看宫崎骏呢,你心里还有很多温暖。

我扭过头继续看**,钱婆婆说,只要发生过的事就不会忘,只是暂时想不起来而已。一种微妙的痛感从我心里某个角落四下弥漫。哦,我的胃又痛了。

我一直想找苏比说说话。

我真想把以前的东西都慢慢忘记,但我怕你不高兴。可是,如果遗忘能让我更快乐,你会同意我忘掉的吧,对吗。

苏比,你那里是晴天吗?

苏比,我想你了。

5

回家的路上我小口小口地咬着鱼丸,糯糯的鲜美的白色鱼丸。杜子腾的黑色单车停在我身边,我歪过头看他一眼。

“熊猫**,你家远吗?”

“再走两百米,右拐,梦溪家苑204。”

“哦,那蛮近的,怪不得你步行回家。”他有点尴尬地摸了一下后脑勺。他的睫毛长,微笑的时候就低垂下来。

我有点想笑,也许他想送我回家。不过他的车没有后座,那我要坐在前面的单杠上,他的手臂刚好拥住我,他的下巴刚好贴住我的额头。

想想我的脸就红了。不过杜子腾比我还小一岁呢,但他很高,比我高一个头还多。苏比有一段时间在追《败犬女王》,那时候她一边写作业一边看电视剧,有时候凌晨两点她会发短信给我,她说她爱死阮经天了。杜子腾笑起来像阮经天,额头像,肤色也像。

其实那个时候苏比失眠很严重了,我不知道她发短信给我,是不是在告诉我她需要我。她白天总是很困,喝很浓很浓的咖啡,一杯又一杯。有时候晚自习她直接就睡过去,睫毛上挂着泪珠。但她的成绩依旧很好,她是个理科天才。我曾说要撬开她的脑袋看看里面装了什么,为什么辅助线多到让我想吐的数学题她几分钟就能写好。

我经常借苏比的笔记,她的字很潦草但好看,内容也细致严密。后来她的笔记里经常会写“我好累,我要走了”之类的句子,我内心隐隐不安,但苏比从不和我多说什么。“熊猫是好孩子。”她喜欢揉我的短发,掌心的温度透过薄薄皮肤传进我血液里,她说:“我可不想带坏好孩子。”

我记得有一次我们逃了晚自习去红豆影院看**。晚场人特别少,我们看老片剧场,看《剪刀手爱德华》。爱德华不能拥抱心爱的人,但他可以为她下一场雪。那是好美的雪,金穿着婚纱般的白裙在雪中旋转。微雪细细飘落,覆盖,茫远。苏比头倚在我肩上,她说,我好累,我好想睡觉,好想好想。我的眼泪在银白雪光里滴落,因为那时候我忽然觉得,我真的要失去苏比了。

6

杜子腾在第三个红绿灯路口和我说再见,他和单车消失在暖洋洋的暮色里。我右拐,回家。我要赶快吃好饭,在六点半前回学校上晚自习。小区门口的音像店里在放陌生的歌,薄荷一样轻凉醇厚的女声在唱,你要如何原谅时光遗失的过程,要如何才能容忍它发生,要如何才能想而不问。

家里很安静,爸爸最近出差,妈妈回公司继续加班,桌上有烧好的温热的饭菜。还有纸条,妈妈说冰箱里有新买的纯牛奶。

我把阳台上晾干的衣服收回来,还有一盆吊兰和几棵小的仙人球也抱回来。我把电视打开,一个人吃饭。

我的眼泪慢慢流下来,顺着下巴滴进碗里。我不知道为什么会哭,我只是有一点孤单吧。

六点钟我穿好帆布鞋出门赶去上晚自习,我在小区门口的便利店买了一瓶养乐多。付账的时候我的右边是一个穿白大褂的男人,应该是附近医院值夜班的医生。他的手指干净得泛白,手背上青筋很明显,这是一双让人觉得安心的男人的手。

我想起夏医生,一个年轻的心理医生,一个穿白大褂时喜欢挽起袖子的男人。他的手指也那么干净修长,让人安心。休学那半年我每个星期都去看他。

我还记得第一次坐在他面前我充满敌意的情景。我轻蔑地昂着下巴,我告诉他,我没病。

小丫头,谁说你有病了,我帮你揍他。他眼里含笑看着我。

然后我们就成为朋友了。我告诉他关于苏比的事。作为交换条件,他告诉我,他的女朋友无法怀上小孩子。

我问他,我需要吃药吗,我总是睡不着,但我很累。

不,就像你说的,你确实没有病。你只是,不知道怎么忘记。而且,小丫头,吃药会发胖的。

我咧开嘴,给了他一个很难看的笑容。

我照他说的,睡前跑步二十分钟,然后泡澡,最后抿一口红酒,后来头一碰到枕头便迅速睡着。

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我渐渐明白,这个世界上不是所有人都像看起来那么若无其事明朗无余。只是,要学会将伤口藏起来,也许时间能让它愈合。

懂的越多就越像这世界的孤儿,走的越远就越发觉世界本是孤儿院。我已经不记得曾在哪儿看过这句话。

轻度抑郁。我的病历上写着这四个字。

7

晚自习结束的时候妈妈来接我,她挽着我走回家。路边的灯火一盏一盏安静站着,空气里有树的味道,还有夜的湿凉。我们努力找话题聊天。

回到家我要继续看书复习,又要月考了。天泽里压力很大。

写完作业刚好12点。我去洗澡,在浴缸里不小心睡着,醒来后却再也无法入睡了。我喝了一大口红酒,看一本叫《蝴蝶的眼睛》的小说,那个意大利女作家的文笔有着近乎日本作家般的细致,我却依旧毫无睡意。凌晨两点我下床,穿上我红色的棉绒拖鞋,走到写字台边打开电脑。

我的博客叫熊猫物语。休学的半年,深夜失眠,我会在网上不停写东西。夜色很安静,窗外有微弱的灯光。楼上经常会传来拖鞋走动的啪啪声,我怀疑楼上是否住了一个同我一样失眠的人。

“苏比,今天看见一个扎马尾辫的女生,她的额头和你一样好看。不过她是双眼皮,我们都不喜欢双眼皮的人。但我喜欢她的红衬衫,那种红色特别好看。今天我穿了粉白的衬衫和蓝白条纹的及膝百褶裙,我觉得自己又瘦了。苏比,我有点害怕,我好像忘掉你的眼睛是什么样子的了。苏比,我想你了。”

我的手指在键盘上快速移动着,发出清脆声响。客厅里又有开灯的声音,光从门缝里透进来。我迅速关掉显示屏,趴在桌上屏住呼吸。我的心跳声像水滴在瓷器上,冰凉的。妈妈小心翼翼的脚步声在门口停住,然后悄悄离开。

我继续打字,眼泪也噼里啪啦落下来。

苏比你知不知道我在哭呢。其实我不想哭的,可我的眼睛不听话,眼泪就那么容易流出来了。其实我真的很讨厌小说里那些神经质的女主角,赤脚在地板上走路,对着夜空流泪,在手臂上刻字,对的,真他妈矫情。可我管不住自己,我觉得以前的熊猫回不来了。我真想做个好女孩,我想让妈妈放心。

凌晨四点我终于折腾累了钻进被窝,我还可以睡两个小时。

苏比晚安。

8

其实我过的就是这样的日子。从睁眼醒来到阖眼睡着,从吃早饭到爬上床,一天又一天。日子就这么像水流走,从我的指缝里流走。但我的身上没有伤口,刀口是海洋的缺口,汪洋痛苦的出口。我知道笨蛋才会伤害自己。

很多年前我在电视上看过一段录像带,一个长发披散穿白背心的女孩盘腿坐在高脚凳上唱歌,黑暗里那个声音沙哑充满磁性,叫人莫名的悲伤。后来知道她是艾薇儿,那个画黑色眼线穿蓬蓬裙有星星骷髅头纹身的女歌手。她说,我抽烟喝酒熬夜纹身,但我知道我是好女孩。

我也知道自己是好女孩。我一直都知道。

我记得高一军训的时候,我穿了一件白色的T恤,胸前印着熊猫脑袋。那天的天气好得不像话,操场上樟树绿得干干净净。苏比像只兔子一样蹦蹦跳跳到我身边,她的马尾辫非常漂亮。她问我,你叫什么啊。

我说我叫熊猫。她看了一眼我的衣服,咯咯地笑起来。那门牙也很像兔子。我们都看过小熊维尼,后来我叫她瑞比,给菜园浇水的兔子瑞比。她叫我维尼熊,她还送我维尼熊的皮夹。

那时候熊猫还是个傻乎乎的姑娘,白皙的苹果脸蛋,戴一副有点大的黑框眼镜。

我觉得自己又有些难过。

不过今天的天气也好得不像话,虽然冬天就要来了。杜子腾邀请我去看他的篮球比赛。放学后我背着大书包站到操场上。杜子腾穿浅蓝色的衬衣,非常英俊,周围已经有一圈女生在喊加油。我忘记拿眼镜,只能眯着眼努力看杜子腾的身影。

天色渐渐变暗,我有点想回家。我觉得非常不舒服。可是杜子腾在人群中心,我不想穿过那么多人去和他说再见。我一个人转身离开,可是我听见杜子腾在叫我的名字,他很大声在喊我的名字,他说,熊猫,我进了这个球你做我女朋友好不好。

我飞快地跑起来,我不知道我为什么这么害怕。我跑得越来越快,越来越快,身体好像被速度吞没掉。暮色像无声奔腾的海水轰然坍塌,我的眼泪又流了出来。

苏比,你在哪里啊。

你为什么都不说话。

9

我的手指在颤抖,我的眼泪顺着脸颊一直往下滴。我碰倒了客厅里的椅子,还有桌上的花瓶。可我没有办法,原谅我真的没有办法。我打开电脑,我的手指还在颤抖。

我不知道为什么想要看一看那个邮箱,但我现在只想看看那个邮箱。我要密码,我要知道密码,对,密码是我的生日。我指尖颤抖着一个键一个键按下数字。

有一封信,一封信。我安静下来。我努力安静下来。我点开那封信。

——那么熟悉的口吻。

混蛋,我的眼泪还是止不住。

——我好像看见你站在我面前。你微笑着骂我,你哭什么啊丑死了。

——对啊我就是那么死心眼,我就是觉得自己不够好所以你才要离开。

——我怕那么多东西,但我最怕你会孤单,你会难过,没有人听你说话。

…… ……

一行行往下看,那些在泪水里模糊而清晰的宋体小字像雨水慢慢淋湿我全身,心里那痛得快要裂开的地方慢慢温柔,缓慢。

我听见妈妈的脚步声,门开了。她扑过来抱住我,泪如雨下。猫猫,忘掉一个人有那么难吗。

我听见自己的哭声像婴儿一般,那么响,那么亮。我听见自己说,妈妈我忘掉了,我刚刚都忘掉了,我好了,我真的好了。

苏比,我会忘掉的,我会听你的话。但允许我记得一句好吗。

——那封信的末尾:忘了我。你是受到上天庇佑的好孩子,你怎么可以不快乐。亲爱的,要非常,非常的幸福,好吗。

苏比,我答应你了。

你看阳台上的吊兰又发新芽了,快入冬了,这植物还真奇妙。那嫩绿的颜色好温柔,在暮色里像会发萤光的小灯。

我好像还听见杜子腾的声音呢。

10

你刚才怎么了,我怕你出事,就跟着你出来了。杜子腾站在我面前,他有点紧张,他穿着浅蓝色的衬衣,温柔得像要化开的颜色。他的领口都湿了,他肯定是跑来的,跟着我跑出来的。

我没事,就是,就是想跑跑。我支吾,我竟然又会在男孩子面前紧张了。

哈哈。杜子腾笑得很可爱,然后略微皱眉。已经过了进校时间,要不,嗯,我们去看**可以吗。

应该可以。

我看见老妈在楼梯口偷偷探出头张望,脸上还有那么点窃喜,我忘了做杂志的妈妈一向比较开明。她只希望我快乐,仅此而已。

**院里。我们看《千与千寻》。

钱婆婆说,只要发生过的事就不会忘,只是暂时想不起来而已。

杜子腾说,这老太瞎扯。我就在屏幕白光闪动的黑暗里微笑起来。

——嗯,为什么。

——因为过去的终究过去了。

不论是否记得,过去的,终究过去了。就这么简单。

——我问你个事哦,你要说真话。

——什么啊。

——今天你那个球到底有没有进啊。

——进了。

——你骗人。

——真的没有骗你不信问旁观的人去我真的进球了啊我特地练了好多天三分球呢我从来不撒谎的真的进球了。

杜子腾急得像个小孩子。

我把手轻轻地,轻轻地放进他宽厚温暖的手心里。

11

我叫熊猫。

曾经我最好的朋友叫苏比。一年前的冬天她用一把粉色外壳的美工刀结束了17年的生命。

我从此活在她给我的回忆里亦步亦趋,小心翼翼。她没有留下只言片语。于是我怀着强烈的负罪感无法释怀,我觉得,是我没有帮到她。

那封迟到一年的信最后安静地躺在我们曾共用的一个秘密邮箱里。

故事的结局就是,熊猫**又做回那个幸福的傻姑娘。

12

哦不,这还不是结局。

13

今年冬天下了第一场雪,很薄很薄的,洁净的细雪。早晨醒来的时候妈妈留下的牛奶还是温热的。客厅的桌上有十元钱,我拿起来放进樱桃小丸子的皮夹里,那是杜子腾送我的生日礼物。

我系了一条长长的暖和的,绿色的麋鹿围巾。穿了一双棕色的的棉靴。我的头发已经很长了,我有时会扎起来,但今天我觉得齐肩的长发会更适合我。

我去永无岛西点屋买了一块黑森林蛋糕,边走边吃。

嗯,昨天陈橙告诉我,隔壁班她暗恋了五年的男生终于接受她了。这个胖姑娘说她要开始减肥了,其实她胖胖的样子也蛮可爱的。

对了,夏医生和她的女朋友去领养了一个小孩子。是个胖胖的,刚会走路的小女孩,两颗眼睛像黑葡萄一样水汪汪。穿紫色的小裙子,梳一头的小辫子,笑起来像芭比娃娃。

还有,我去问了夏医生一些事情。他还是那样眼里含笑看着我,他说,小丫头你怎么这么聪明呢。

我不依不饶,我说,可是那封信上面时间显示是一年前的。

他狡黠地眨眨眼,我大学里其实是学计算机的,后来才转攻心理系的。

杜子腾停了单车在前面等我,街道上都落了白色的细雪。他系了一条红色的围巾,看起来那么暖和。

拜托,我们高三了哎,你怎么有闲情慢悠悠地边吃蛋糕边散步啊,上学快迟到了大**。杜子腾又好气又好笑地看着我。

——因为下雪了啊,冬天的第一场雪。

——下雪怎么了,有特别的意义吗。

——我曾经最好的朋友,是在前年冬天下第一场雪的时候自杀的。

杜子腾愣住了,他皱着眉头仔细地看我。

——可是,过去的,终究过去了。不是么,这是你告诉我的。

——如果,当时,我在你身边就好了。

——切,那时你还是小朋友哎。

——你再说我是小朋友我真的要生气了。

——小朋友,小朋友,超级小朋友。

——喂,熊猫**你很无聊哎。

最后,杜子腾和我要好好地努力一年,一起去有海的城市念大学。

嗯。

苏比,你能听见吗。

熊猫**现在很幸福。

笔花生彩墨花香

——论《红楼梦》的细节描写

薛瑞生

小说文学是离不开情节与细节的,它们共同承担着再现生活和刻画人物的任务,但所包含的内容、表现的形式和所需的手段却不尽相同。比较而言,情节装的是故事,细节则装的是性格;情节是矛盾纵向的、公开的、快速的开展,细节则是矛盾横向的、隐蔽的、缓慢的揭示;情节所需的手段是叙述,细节所需的手段则是描写。它们所起的作用和所收到的效果也不一样:情节是小说的骨骼与筋脉,细节则是小说的血肉与细胞;情节使小说站立成形,细节则使小说摇曳多姿;情节给人以概括的印象,细节则给人以生动的形象。因此,重视细节描写,是小说艺术成熟的重要标志。杰出的作品,总是以细节描写取胜的。

《红楼梦》站在中国古典现实主义的峰巅,给世界近代现实主义开了先河。在细节描写上,也给我们留下了一份十分丰厚的艺术遗产,滋补着我国的民族文学和世界文学。本文拟就《红楼梦》细节描写在人物性格典型化过程中的作用,探讨一下《红楼梦》细节描写的艺术,以期得到通家的指正。

在中国小说史上,细节描写当然不是曹雪芹的独创。但只有到了曹雪芹,才自觉地将细节描写置于情节叙述之上,完成了从“记述小说”到“描写小说”的转变⑴。小说作为一种叙事文学,本来是受孕于史传文的母体之内的。在诸子散文中,尤其是在《左传》以及后来司马迁的《史记》中,都在传人记事时夹杂着生动的情节与细节。六朝志怪将小说从史传文中分离出来,使小说成为一种独立的文学体裁。尔后志怪又繁衍成为唐宋传奇。情节之花开得绚烂多姿了,细节的蓓蕾却日渐枯萎下去。且宋文大得小说的滋补,显得纵横姿肆,波涌澜张;而小说本身却象宋词一样,显得“体卑”,不得登大雅之堂。于是小说被挤进了“俚俗”文学的行列,成了民间艺人“说话”的专利。从此小说获得了新生,却也更紧地被捆绑在情节离奇的框子里难于自拔。只有当小说从口头文学向案头文学发展的时候,艺术欣赏的因素增加了,细节描写才日渐引起了作家们的重视,这就是《三国演义》、《水浒传》等作品中出现了许多令人难以忘记的艺术细节的原因所在。但是,《三国演义》和《水浒传》的题材仍然来自于历史事件和口头文学中的英雄传奇,这就决定了它们仍然是以情节为主来结构小说的,并未完成从记述体到描写体的质变。《红楼梦》取材于普通人的日常生活,这才脱尽了传奇色彩,使细节描写上升到主要地位。如果将《三国演义》、《水浒传》和《红楼梦》中的细节对比一下,就可以发现:在《三国演义》与《水浒传》中,细节是附着在情节之内的,抽去了细节,虽然影响作品的形象生动,却不损害情节的完整统一。在《红楼梦》中则不同,情节是寓于细节之内的,抽去了细节,不仅影响作品的形象生动,而且连情节本身也不复存在了。《红楼梦》就是由许许多多五彩缤纷的细节织成的艺术巨锦,抽去其中一小部分,哪怕是极少的一小部分,也会使这块巨锦出现纹疵,破坏整体的完美。抽去了所有细节,也就没有《红楼梦》了。

《红楼梦》不仅把细节摆到了与艺术共存亡的地位,而且用以描写细节的手法也与前人大异其趣。在《红楼梦》之前,细节描写往往是以夸张的形式出现的,而且在夸张之中笼罩着一层程度不等的离奇色彩。例如《三国演义》中的“青梅煮酒论英雄”一节:

操以手指玄德,后自指,曰:“今天下英雄,惟使君与操耳!”玄德闻言,吃了一惊,手中所执匙箸,不觉落于地下。时正值天雨将至,雷声大作。玄德乃从容俯首拾箸曰:“一震之威,乃至于此。”操笑曰:“丈夫亦畏雷乎?”玄德曰“圣人迅雷风烈必变,安得不畏?”将闻言失箸缘故,轻轻掩饰过了。(第二十一回)闻言失箸,已属夸张;适逢惊雷,更属巧合。虽不失真实,总给人以离奇之感。当然利用夸张与巧合突出人物形象与社会生活的一个侧面,可以将人物性格写得栩栩如生,不失其为很具表现力的一种艺术手法。但是,这种方法只适宜于表现人物性格的单纯性与鲜明性,却不适宜于表现人物性格的丰富性与复杂性。因为艺术的夸张本身就是一种剪裁,突出了事物的某一方面,而忽略了事物的其他方面。倘若全面突出,那就失去夸张的意义,也不成其为夸张了。而且用夸张的手法写出的艺术细节,一般来说笔下藏锋不多,缺乏含蓄耐嚼的艺术魅力。在这样的艺术细节中,作家的主观意图、形象所显示的客观社会意义和读者的艺术感受几乎是相等的,给读者留下想象与联想的空间不多。

《红楼梦》中的细节描写就大不相同了。曹雪芹这个作家,非常相信自己的艺术表现能力,也非常相信读者的欣赏水平。他在细节描写中不事夸饰,也不利用巧合,只是老老实实地按照事物本来的样子把它描绘出来。至于形象所显示的社会意义,却留给了读者去想象,自己不加任何点评。例如有一次,众人围着贾母承欢,贾母讲了个小媳妇吃了孙猴子的尿,变得格外聪明伶俐,最惹公婆疼爱的故事,引起了众人的反应:

说毕大家都笑起来。凤姐儿笑道:“好的,幸而我们都笨嘴笨腮的,不然也就吃了猴儿尿了。”尤氏、娄氏都笑向李纨道:“咱们这里谁是吃过猴儿尿的,别装没事人儿。”薛姨妈笑道:“笑话儿不在好歹,只要对景就发笑。”(庚辰本第54回。以下凡引《红楼梦》文字,均见庚辰本,不再注。)这个细节,象生活本身一样朴素自然,没有任何夸饰的痕迹,更没有巧合的踪影。但在这个细节中,却既显示了人物性格,又揭示了人物之间那种复杂而又微妙的关系。贾母在荣宁二府的女眷中,特别宠爱凤姐,这不能不引起其他人的明妒暗嫉,邢夫人就曾公开表示不满,说凤姐“雀儿拣着旺处飞”。贾母也深知大家早怀着怨愤之意,为了保持主子们关系上的平衡,她特地讲了这个故事来刺凤姐,说明自己不是那种偏爱不明的老混虫。其效果果然不错,“说毕大家都笑起来”。这个“笑”有双重含义,既是这个笑话引起的畅笑,也是对“吃了猴儿尿”的凤姐的嘲笑。“少说也有一万个心眼子”的凤姐,自然知道“老祖宗”的笑话是冲着自己讲的,便抢先声明“幸而我们都笨嘴笨腮的,不然也就吃了猴儿尿了”。尤氏、娄氏却不放过这个机会,利用开玩笑刺了凤姐一下子,指出她在“装没事人儿”。薛姨妈一来是客,二来也不好公开为自己的侄女辩护,于是只好单就笑话本身发表一句评论,既以肯定这个笑话“对景”而恭维了贾母,又起到了岔开话题的作用。可以看出,这个笑话本身是没有多大意义的,然而由于它“对景”,引起的反应却是很有意义的。不过作者在这儿却守口如瓶,把分析与思考全让给读者了。

如果我们再将《红楼梦》的细节描写与外国文学作品中的细节描写作一比较,还可以发现另外的艺术特色。外国文学名著中的细节描写,有时往往使故事滞留下来,进行大段的静态描写。例如托尔斯泰在《安娜·卡列尼娜》第一部第十八章安娜?卡列尼娜与渥伦斯奇在火车车厢门口相见的细节里,详尽地描写了安娜?卡列尼娜阴暗然而却富有生气的眼犥?以及在渥伦斯奇身上所引起的反应:

……当他回过头来看的时候,她也掉过头来了。她那双在浓密的睫毛下面显得阴暗了的闪耀着的灰色眼睛亲切而注意地盯在他的脸上,好象她在辨认他一样,随后又立刻转向走过的人群,象是在寻找什么人似的。在那短促的一瞥中,渥伦斯奇已经注意到了有一股被压抑的生气在她的脸上流露,在她那亮晶晶的眼睛和把她的朱唇弄弯曲了的轻微的笑容之间掠过。仿佛有一种过剩的生命力洋溢在她的全身心,违反她的意志,时而在她的眼睛的闪光里,时而在她的微笑中显现出来。她故意地竭力隐藏住她眼睛里的光辉,但它却违反她的意志在隐约可辨的微笑里闪烁着。

安娜的眼神是她与渥伦斯奇相见场面的逻辑中心,也是她寻求真正的爱情的试探,然而也是她走向悲剧结局的开始。这个细节,无疑具有十分强烈的艺术魅力,曾经赢得了广大读者的赞赏。但也毋庸讳言,在这个描写中,故事却停滞了下来,一切都是静态的,作者把读者引向了对安娜外表美与精神美的关注,却未能使读者的思想与感情跟着主人公一起去流动。

《红楼梦》很少做这种静态的细节描写。相反地,总是在动态中展现生活场景,而且总是把读者也拉到这些生活场景中来,跟着人物一起去思考、去感受。如第八回宝玉与宝钗互识锁、玉之后,黛玉也来到梨香院。书中写道:话犹未了,林黛玉已摇摇的走了进来。一见了宝玉,便笑道:“哎哟,我来的不巧了。”宝玉等忙起身笑让坐,宝钗因笑道:“这话怎么说?”黛玉笑道:“早知他来,我就不来了。”宝钗道:“我更不解这意。”黛玉笑道:“要来一群都来,要不来一个也不来。今儿他来了,明儿我再来,如此间错开了来着,岂不天天有人来了,也不至于太冷落,也不至于太热闹了。姐姐如何不解这意思?”宝玉因见他外面罩着大红羽缎对襟褂子,因问:“下雪了么?”地下婆娘们道:“下了这半日雪珠儿了。”宝玉道:“取了我的斗篷来不曾?”黛玉便道:“是不是!我来了,他就该去了。”宝玉笑道:“我多早晚儿说要去了,不过拿来预备着。”

下边接着写宝玉因听了宝钗的劝告,放下冷酒,换了热酒来饮。可巧雪雁此时来给黛玉送手炉。

黛玉因笑问他:“谁叫你送来的,难为他费心,那里就冷死我。”雪雁道:“紫鹃姐姐怕姑娘冷,使我送来的。”黛玉一面接了抱在怀中,笑道:“也亏你倒听他的话,我平日和你说的全当耳旁风,怎么他说了你就依,比圣旨还快些?”宝玉听这话,知是黛玉借此奚落他,也无回复之词,只嘻嘻的笑两阵罢了。宝钗素知黛玉是如此惯了的。也不去睬他。薛姨妈因道:“你素日身子弱,禁不得冷的,他们记挂着你倒不好?”黛玉笑道:“姨妈不知道,幸亏是姨妈这里,倘或在别人家,岂不恼?好说就看的人家连个手炉也没有,爬爬的从家里送个来,不说丫环们小心太过,还当我素日是这等轻狂惯了呢。”

这两个细节完全是由人物的对话组成的,曹雪芹既没有写人物的眼神表情,也没有写人物的心理感受,然而各个人物的思想感情都跃然纸上了。而且随着对话的进行,读者的思想感情也和人物一样在一张一弛地活动着。黛玉本来是去探望宝钗病情的,可是一见宝玉先她而来,就“半含酸”⑵地来了那句顶门针:“我来的不巧了”。这就逼出了宝钗的发问:“这话怎么说?黛玉接着把弓拉得更紧了,说“早知他来,我就不来了。”宝钗虽然只说了句“我更不解这意”,言下之意却是“你必须把话说清楚”。黛玉“间错开了来”的话显然是在强词夺理,但却将拉满的劼?又松弛下来。至于对雪雁说的那一席话,显然是在借槌敲鼓,当事者的宝玉、宝钗都听懂了,但一个不敢反诘,一个无法反诘。薛姨妈只听懂了话面,没有听懂话底,所以反问了一句。黛玉的解释却抽去了话底,只说话面,这又使绷紧了的弓松弛了下来。“拉弓”的是黛玉,“收弓”的也是黛玉;她“无理”,然而她“有情”;读者为她的“情”所动,因而也就原谅了她的“无理”。“有情”与“无理”都体现在语言之中,然而形象的美却突破了语言的外壳,是由流动着的画面来显示的。

《红楼梦》的情节就装在这些细节里,随着细节的不断流动而移步换形。它不仅体现出一种动态的美,而且在动中显示着情节,和情节交融在一起。因此,读外国文学作品,性急的读者可以跳过那些细节去捕捉情节的线索;读《红楼梦》却不行,跳过了细节,情节也就不复存在了。

有了细节就有了性格,但有了细节却不一定会有典型。换言之,人物性格的典型化离不开细节描写,但却不是所有的细节描写都能够表现典型性格。那种不顾典型化的要求,一味去描写细节的做法,只能导致“恶劣的个性化”,只能是“纯粹低贱的自作聪明,并且是垂死的模仿文学的一个本质的标记”⑶。要把典型化与“恶劣的个性化”区别开来,就必须选择生活中那些既含有丰富的生活内容又含有思想意义的事件。《红楼梦》中的细节描写可谓多矣,人们读起来却并不生厌,不感到烦琐,其原因就在于它完全是服从典型化的需要,而和“恶劣的个性化”绝缘的。

任何细节都只不过是现象,但只有那些与事物的本质紧紧联系在一起的现象,才富有社会意义,才是艺术家所光顾的对象。《红楼梦》取材于大观园里一群儿女们的日常生活,她们的生活圈子十分窄狭,无非是“弹琴下棋,作画吟诗,描鸾刺凤,斗草簪花,低吟悄唱,拆字猜枚”⑷。但曹雪芹却从这些琐碎的小事中选择出了符合典型化要求的生活细节,赋予不平凡的社会意义。比如第二十九回里写贾母领着女眷们去清虚观打醮,张道士作为贺礼送的一盘法器中有一只金麒麟。平庸的作家可能会在这只金麒麟本身大作文章,写它的来历,写它如何金璧辉煌等等。曹雪芹却避开了这种不足以表现人物典型性格的物的描写,而去写各个人物对这只金麒麟的反应:

贾母因看见有个赤金点翠的麒麟,便伸手翻弄,拿了起来笑道:“这件东西好象我看见谁家的孩子也戴着这么一个的。”宝钗笑道:“史大妹妹有一个,比这个小些。”贾母道:“是云儿有这个。”宝玉道:“他这么往我们家去住着,我也没看见。”探春笑道:“宝姐姐有心,不管什么他都记得。”林黛玉冷笑道:“他在别的上还有限,惟有这些人戴的东西上越发留心。”宝钗听说便回头装没听见。宝玉听见史湘云有这件东西,自己便将那麒麟忙拿起来揣在怀里。一面心又想到怕人看见他听见史湘云有了,他就留这件。因此,手里揣着,却拿眼睛瞟人。只见众人都倒不大理论,唯有林黛玉瞅着他点头儿,似有赞叹之意。宝玉不觉心里没好意思起来,又掏了出来向黛玉笑道:“这个东西倒好玩,我替你留着,到了家穿上你戴。”林黛玉将头一扭说道:“我不稀罕。”宝玉笑道:“你果然不稀罕,我少不得就拿着。”说着又揣了起来。这个细节对性格刻画是很富有表现力的,每个人物所说的话都富有个性特点,而且都是形神兼备的“这一个”。宝钗的话正如探春所说,表现了她“有心”;而探春看出宝钗“有心”,却又表现了她的“敏锐”;宝玉的话说明他不拘细事;黛玉的话体现了她的“尖酸”;宝钗装作没听见,又显得她胸有城府;宝玉“揣着”又“掏了出来”,掏出之后又“揣了起来”,表现出他与黛玉、湘云之间那种微妙的感情和关系。一个细节写出了四个人的性格特点,而黛玉的“尖酸”又是这个细节描写的逻辑中心,不仅表现了这个少女唯恐失去爱情的怯惧心理,而且牵动着“金玉良缘”和“木石前盟”的尖锐对立。显然,这个细节是曹雪芹专门为林黛玉设计的,其他人物只不过是个陪客而已。他把生活压成了碎块,抛掉石渣,拣出美玉,然后又镶嵌到事物的焦点上,因而显得格外光彩夺目。

细节之于情节,无疑是局部与整体的关系。没有局部,当然不会有整体;但若脱离开整体的制约,局部也就会显得散漫无章。要将典型化与“恶劣的个性化”区别开来,就要既使细节描写显示人物性格的本质特点,又要使细节描写服从情节的需要。否则,即如曹雪芹这样的文坛巨匠,也会出现败笔。例如《红楼梦》中写了许多梦,其中绝大多数是写得非常出色的,但有两次梦却写失败了,一次是秦可卿死时托梦给凤姐,一次是尤三姐死后托梦给尤二姐。众所周知,在现实生活中,做梦这种生理现象是真实的、正常的,但梦本身有时是“日有所思”的结果,有时却与“日有所思”没有任何联系,甚至荒诞不经,根本没有轨迹可寻。那些荒诞不经的梦是不能进入艺术的,因为它或者不能反映生活,或者根本就歪曲了生活。凤姐入梦之前,想的是送黛玉往苏州去的贾琏。她“这日夜间正和平儿灯下拥炉倦绣,早命浓熏绣被,二人睡下,屈指算行程该到何处,不知不觉已交三鼓”。这段描写是十分真实而又精采的。但凤姐入梦之后,不是梦见了贾琏,却是梦见了可卿,这就脱离了人物生活的规定情境,即作为局部的细节脱离了整体的情节。而且可卿“魂托凤姐贾家后事二件,嫡是安富尊荣坐享人能想得到处?”⑸脂砚斋的这句批语,从反面证实了这个细节是不符合人物性格的,既不符合凤姐的性格,也不符合可卿的性格。这个细节只在结构上起到了预示贾家衰败命运的作用,而且笼罩上了一层封建迷信的色彩。尤二姐在被凤姐折磨得奄奄待毙时梦见了尤三姐,这是“日有所思”的结果,是符合规定的典型环境与情节发展的。她梦见妹妹嘱咐她“休信那妒妇花言巧语,外作贤良,内藏奸滑,他发狠定要弄你一死方罢”,也是符合这两姐妹对凤姐的认识的。但“你我生前*奔不才,使人家丧伦败行,故有此报”,却显然不符合人物性格,是曹雪芹自己“红粉骷髅”落后思想的政治图解。当然,这样的例子只是个别的。《红楼梦》中绝大多数细节则是与情节水乳交融,相得益彰的。比如第二十五回“叔嫂逢五鬼”,惊动了上自贾母下至奴婢的荣宁二府,“园内乱麻一般”。这时作者忙中偷闲,闲中避忙地写了这样一个细节:

独有薛蟠比诸人忙到十分去:又恐薛姨妈被人挤例,又恐薛宝钗被人瞧见,又恐香菱被人臊皮。知道贾珍等是在女人身上做工夫的,因此忙得不堪。忽一眼瞥见林黛玉风流婉转,已酥倒在那里。

这个细节只是粗笔勾勒,却有如**中的特写镜头一样,突现了三层含义:第一层,用三个“又恐”写出了薛蟠的“忙”,而薛蟠的“忙”又衬托出大观园内的“乱”。这个本来是女儿们生活的幽静场所,如今竟不避“男女之大防”,各等人员混杂,多到要“挤倒”人了,足见乱到什么程度。第二层,凤姐、宝玉之病,闹得合府人仰马翻;但来者却不一定都是出于对凤、宝的关心,象贾珍那样“在女人身上做工夫的”不乏其人。第三层特别具有讽刺意味,薛蟠既恐这,又恐那,自己却“早已酥倒在那里”,活画出了这个惫癞人物的龌龊灵魂。这个细节是很富有表现力的,然而在程、高本中却被删去了。

还有一些细节,本身所包含的生活内容是比较单纯的,但由于与整体存在着有机联系,容易调动起读者的联想,因而显得特别耐人寻味。譬如湘云醉眠芍药茵的细节,其生活内容并不丰富,充其量只不过说明湘云的醉态不同于别的**的醉态罢了。但它却调动起了读者对湘云性格整体的联想:她的憨直爽朗,她的英豪阔大,她的诗人气质,她的女扮男装,她的割腥啖膻,如此等等。可见细节要成为典型化的细节,就必须与整体联系起来。如果说情节是人物性格的发展史的话,那么细节则是人物性格的横断面。横断面清晰了,人物性格自然鲜明。但要刻画出典型环境中的典型性格,却必须与发展史相联系;否则,横断面再清晰,也有可能成为“恶劣的个性化”。

不过话说回来,规律只适于一般,超出一般规律的个别总是有的。有时候,细节本身所包含的生活内容和思想含义十分丰富,虽然只是一两个细节,却能象显微镜一样,辉照出性格的整体。最有代表性的例子要算栊翠庵品茶了(四十一回)。在这个细节中,由宝玉口中说出的“世法平等”是点睛之笔,因为这是佛门的信条,然而作为佛门之徒的妙玉却把这次来品茶的人分为四等,体现了三个不平等:首先是刘姥姥与其他人不平等,刘姥姥用过的杯子她嫌脏,刘姥姥坐过的地方她要用水洗。这绝不能用简单的“洁癖”来解释,只能说明她头脑里剥削阶级的意识在作崇。其次是贾母与宝、黛、钗三人不平等。贾母只能坐在东禅房用茶,煮茶的水是“旧年蠲的雨水”,茶具是“成窑五彩小盖盅”;而宝、黛、钗三人却被请进了她的“耳房内”去吃“体己茶”,煮茶的水也换成了她五年前在蟠香寺收的“总舍不得吃,埋在地下”的梅花雪水,茶具也换成了她珍藏的古玩。贾母是贾府的太上皇,她的存在是地主阶级尊严的象征。可是妙玉却把她摆在宝、黛、钗之下,这说明她虽出身豪门,不得不依靠豪门,却又蔑视豪门的思想性格。第三,黛、钗与宝玉也不平等,黛玉用的是“点瓠瓟斝”,宝钗用的是“点犀盂”,贵则贵矣,但比起宝玉来却差了一筹,因为宝玉用的是她“素日吃茶的那只绿玉斗”。自称“槛外人”的妙玉,把宝玉这个“须眉浊物”看得比“闺友闺情”还要贵重,这不能不说是她身在佛门,心向红尘,凡心偶炽的表现。可是她却还要“正色”宣布:“你(宝玉)这遭吃的茶,是托他两个(黛、钗)福。独你来了,我是不给你吃的。”这种“此地无银三百两”的辩白,说明她即使在凡心偶炽的时候,也要披上一层佛门之徒的外壳。这个颇富戏剧色彩的细节,道具只有几只不同的茶杯,然而却表现了如此丰富的生活内容和思想含义,象显微镜一样,照出妙玉性格的几个主要方面,表现了她既要摆脱封建礼教的束缚,又无力彻底挣脱这种束缚的复杂心理。

在优秀的长篇巨制中,其主题思想往往是十分广博丰富的,是对整个一个时代社会生活的总概括和总评价,而不是对一两个人物或事件的摹写与评论。因此,要用一两句话概括一部长篇小说的主题思想是吃力不讨好的,将主题思想的博大宏深看作是杂乱斑驳也是错误的。托尔斯泰曾说过这样的话:你要是让我将我的作品的主题思想说出来,天哪!那我就得将我的作品的全部内容重述一遍。中外的名著都是这样,既有主题,又有副主题,也有时代的风俗画。比如《安娜?卡列尼娜》中的赛马场面,《红与黑》中于连在教堂里祈祷的场面,《沉船》中的纳里纳克夏伴着新娘卡玛娜驾彩舟游江的场面,《药》中夏瑜和华小拴的母亲上坟的场面,《创业史》中素芳哭灵的场面,……这些都是时代的风俗画,它们看来似乎与主题思想关系不大,但却从世风民俗的角度对主题思想起着烘托、渲染、加深的作用。《红楼梦》不仅具有反封建的思想倾向,而且是封建社会的百科全书,它象无边的大海一样,“笼天地于形内,挫万物于笔端”,将封建社会方方面面都活现在读者的面前。书中所写的王一贴胡谄“嫉妇方”,醉金刚疏才尚义侠,张太医论病细穷根,胡庸医乱用虎狼药,刘姥姥醉卧怡红院,杏子阴假凤泣虚凰,开夜宴异兆发悲音,……无不从一个侧面写出了各个阶层人物的生活、思想、心理、性格。不用举更多的例子,贾蓉向他舅舅卜世仁借贷的细节,就是很能说明问题的。卜世仁一听到外甥要赊四两冰片、麝香,立即步步设防:先撒谎说铺子里立下了谁赊欠就罚谁的规矩,再则声明即使用现钱买也没有那么多货,三则以攻为守,认定外甥不会有正经事。接着又埋怨外甥“没算计儿”,不象“三房里的老四”那样去“也弄个事儿管管”。尤其是卜世仁与娘子关于留贾芸吃饭的一段对话,将这一对夫妻的小市民习气活托纸上。在这一回里,作者是将卜世仁“哭穷”与醉金刚倪二“疏财尚义侠”对比着来写的。脂砚斋在此回回前批道:“夹写醉金刚一回,是书中之大静场,聊醉看劮?倦眼耳。然亦书中必不可少之文,必不可少之人,今写在市井俗人身上,又加一‘侠’字,则大有深意存焉。”⑽“深意”在何处呢?就在于通过对比,说明甥舅如路人,路人胜甥舅;而且这个“路人”还是一个“专放重利债,在赌博场上吃闲钱,专管打降吃酒”的“泼皮”。这个细节看来与主题没有多大联系,诚如脂砚斋所说,“是书中之大静场,聊醉看官倦眼”的闲文,但它却深入封建社会的肌体,从一个侧面画出了封建社会的“世相”。如果再联系书中的其他描写,如贾府主子之间,“一个个乌眼鸡似的,恨不得你吃了我,我吃了你”,琏、凤夫妇之间的明争暗斗;嫡庶之间的矛盾纠葛;乃至“狼舅奸兄”王仁将亲外甥女儿巧姐卖给娼门的丑恶表演,等等。这就让读者产生这样的联想:在封建社会的末期,人与人的关系冷冰到如此程度,这样的社会还能够维系它自身的生存么?可见那些生活内容和思想内容都很单纯的细节,作为局部,其意义是有限的,似乎与主题无关;但一与整体联系起来,其意义却得到了延伸,给表达主题提供了丰厚的生活土壤,从不同的侧面深化着主题。

《红楼梦》细节描写的艺术手段是丰富多彩的,但丰富多彩之中却显露出一个总的特色,这就是重视白描,不事夸饰,看似平淡无奇,想去却是逼真的,令人感到意在言外,余味无穷。有位旧红学家在评《红楼梦》的艺术成就时曾发出这样的赞叹:“心血于焉用斗量,笔花生彩墨花香”⑾,在赏析《红楼梦》的细节描写的时候,难道我们对这样的赞语能不心许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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