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犍为县水产养殖归哪里管

网友发布 2023-05-19 10:33 · 头闻号农业林园

针对犍为县水产养殖归哪里管的问题,答案是归县政府管理。县政府负责统筹规划水产养殖的发展,制定水产养殖的政策,组织实施水产养殖的管理,维护水产养殖的秩序,保护水产养殖的资源,促进水产养殖的可持续发展。

为了解决水产养殖的问题,县政府应该采取一系列有效的措施。首先,要加强对水产养殖的监管,建立健全水产养殖的管理制度,严格执行水产养殖的法律法规,确保水产养殖的合法性。其次,要加强水产养殖的技术支持,提高水产养殖的技术水平,推广水产养殖的新技术,提高水产养殖的生产效率。此外,还要加强水产养殖的科技研究,开展水产养殖的科学研究,探索水产养殖的新技术,提高水产养殖的科技水平。

如何加强水产养殖动物的健康管理

1、收购成鱼 从珠三角地区养殖户的鱼塘收购健康、鲜活、符合规格的半成品或成品鱼。收购前要进行孔雀石绿等违禁药物的抽样检测,合格方可收购。运回暂养场过程中不能往装运水体中添加任何违禁药品。

2、池塘暂养 先将特定的池塘拉网间隔分作多片,然后按照种类或规格分开放养,以免相互攻击。收购回来的成鱼放池塘暂养一个月以上,以恢复和治疗鱼体在运输过程中造成的损伤,淘汰弱小个体。期间,不投喂任何饲料,只投活性微生态制剂以调节水质以及培养生物饵料。如果收购回来的是半成品草鱼,则先在池塘养殖到符合上市规格该养成过程需要投喂青饲料(以象草为主),并配以经过国家绿色认证的绿色浮性配合饲料。

3、河道吊养 在池塘暂养一段时间后转移到位于西江河道的网箱中再养一个月以上。利用河道流水使鱼在游动中排出体内毒素,消耗多余脂肪。

大棚水产养殖项目现在会批吗

要加强水产养殖的健康管理就要:

1、控制盒消灭病原体,切断传播途径,包括,使用无病无污染的水源和用水系统,做好池塘清淤和消毒,强化疾病监测,建立隔离制度等措施。

2、改善和优化养殖环境,包括,合理放养,科学管水和用水,配备增氧机,不滥用药物,适时适量使用环境保护剂等措施。

3、提高养殖群体的抗病能力,包括,选育抗病力强的品种,培养和放养健壮苗种,免疫接种,投喂优质饲料,加强日常管理,降低应激反应等。

希望可以帮到您,祝您生活愉快

办理水产养殖证少原因

大棚水产养殖项目现在会批。水产养殖证件手续应去渔业行政部门办理。养殖证是国家对水产养殖海域和内陆水域实行养殖证制度。利用海域和内陆水域从事养殖生产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依法取得养殖证。办理条件是国家对水产养殖海域和内陆水域实行养殖证制度。

水产养殖合作合同

1、水产养殖证必须是水域,承包耕地挖塘养殖不予办证。

2、水域性质应属于集体或国有性质。水产养殖证全称为水域滩涂养殖证,根据渔业相关法律的法规,水域滩涂养殖证是国家对水产养殖水域和滩涂实行的养殖许可制度。利用国有水域、滩涂从事养殖生产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依法取得养殖证。

水域滩涂养殖证年审制度

水产养殖合作合同范本(通用6篇)

 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合同,签订合同也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据之一。知道吗,写合同可是有方法的哦,下面是我收集整理的水产养殖合作合同范本(通用6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水产养殖合作合同1

 甲方:

 乙方:

 丙方:

 三方经协商一致,本着风险共担,利益共赢的原则,就下列事宜达成协议:

 一、双方达成养殖生产合作协议,自愿签订本协议书。甲、乙、丙三方共同出资作为养殖资金;甲方聘请养殖工人、兽医及置办养殖所需物品设施、种苗,负责养殖生产、销售。

 二、三方协商确定,甲方先期投资人民币¥710,000(柒拾壹万元),乙方、丙方各出资人民币¥300,000(叁拾万元)。用作启动资金,甲方进行实际操作并把资金详细用处报知乙、丙双方。

 三、运营后,乙方每月把养殖场内情况及资金出处报知乙丙双方。

 四、任意一方退出,其出资由另外双方支付本金,如果任意双方退出,拍卖养殖场,所得按实际出资分配。

 五、具体养殖操作由甲方执行或由乙丙双方方派人来场协助甲方执行。年底扣除实际的开销,剩余的利润部分,由甲、乙、丙三方按60%、20%、20%分成。

 六、养殖经费、利润支付方式:三方协商支付。

 七、以上事实清楚,甲乙双方无异议。

 八、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二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起诉。

 九、本协议一式6份,甲乙丙三人各两份。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代表人(签字):___

 乙方代表人(签字):___

 丙方代表人(签字):____

 合同签订地点:______

 合同签订时间:____年__月__日

水产养殖合作合同2

 甲方:

 乙方:

 第一条、协议订立双方

 甲方(合伙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合伙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合伙经营项目

 合伙经营项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建设地点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占地约______亩。合伙期限为_____年,自____________起____________止。自本合同签字生效之日算起,期满后双方如有继续合作的愿望,以本协议为基础修订签新协议。

 第三条、合作方式

 甲方负责设备投资、物料采购、销售配送,财务管理等。乙方负责资金到位,协助甲方销售产品、协助回款。

 第四条、收益分配

 该项目所得利润按合作方所占的不同股权比例按股分成,甲方以场房、场地、现有设备为资本入股,占股___%;乙方出资金___,占股___%。在保证项目正常运作的情况下,每半年进行分红一次。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同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

 第五条、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各方保留每月审核该项目财务运营的权力,如对财务收支、损益有疑问,有权提出查证原始单据核对帐目。帐目可疑且当事人不能提出合理解释的,项目合作各方有权追究当事人的经济、法律责任。涉及该项目的大额支出(2000元以上)、收入等一切帐目的各项原始收支单据须经各方签字认可,交财务管理员做帐。

 第六条、合作保障措施

 1在合作期内,项目合作双方中任一方未经其对方协商认可擅自退出该合作项目,责任方同时赔偿被侵害方的投入损失及其他合作期内应得收益。2合作方如有一方违反本合同,则其它方有权取消与违约方的合作并追究违约方的一切经济、法律责任。第三方不得干预。

 第七条、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立即生效。

 甲方:

 乙方:

 签章日期:

水产养殖合作合同3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为了提高鱼塘经济效益,甲方现将2号、3号、4号鱼塘与乙方进行合作养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为了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现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合作协议条款如下:

 第一条 甲方将位于2号、3号、4号鱼塘共计18亩与乙方进行合作养殖。

 第二条 合作期限为五年,即自20xx年5月1日至20xx年4月30日止。

 第三条 合作金和交纳方法:实行先交合作金后使用原则,鱼塘每年合作金为人民币叁万元整,每年的合作金应于当年5月10日前一次性交纳完毕。考虑到第一年合作养殖为试验项目,养殖所需水电费由甲方负责。从20xx年5月1日起,水电费由乙方负责。

 第四条 在合作期间,乙方合作养殖鱼塘用水、用电必须服从甲方管理,要安全用电,抽水、增氧等设备由乙方自行负责,用电电费乙方向甲方缴纳。如发生一切事故,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第五条 鱼塘用途

 1、甲方提供鱼塘与乙方合作养殖,乙方必须按规定养殖水产物,不允许随意改变使用用途和破坏鱼塘,乙方不得在鱼塘周围建设建筑物或种植农作物,期满后按原貌交还给甲方(包括塘基修复)。

 2、乙方养鱼、新放鱼苗、看管鱼塘的费用,均由乙方自理。

 3、乙方在捕捞鱼时,严禁使用电鱼、毒鱼、炸鱼等危险办法。

 第六条 乙方合作的只是鱼塘的水面,鱼塘基面使用权仍属甲方,乙方只能作暂时使用。在合作期内,因国家建设或者基地需要开发使用时,甲乙双方应无条件服从,本合同同时解除。乙方在接通知30日内必须交出鱼塘,乙方应缴的承包款则按发出通知当日减收一个月计算。如乙方接通知30天后未交出鱼塘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不作任何补偿。如需修筑塘基的由乙方自行维修整治,但合作期满后不得拆除,甲方不作任何经济补偿。

 第七条 乙方在合作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协议,并无偿收回鱼塘:

 1、乙方擅自将鱼塘转让、转租、转包、转借或者以合作、联营为名,实质是改变合作经营者的(若遇特殊情况经甲方批准并办妥手续者除外)。

 2、乙方丢荒、丢耕、或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改变合作鱼塘的用途和进行破坏性、掠夺性经营,经甲方劝阻无效,造成地力、生产力下降的;

 3、乙方利用合作鱼塘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4、乙方拖欠合作金(包括部分拖欠)达10天的;

 5、法律法规规定乙方在合作期间,如要转让给他人,须经甲方同意才能转让。如乙方提前终止合同,必须完成全部合作金并经得甲方同意,才能终止合同,另甲方有权没收未履行合作金作为补偿。

 6、其他有关解除协议的情形。

 第八条 合同期满后,甲方如再进行合作养殖,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合作权。

 第九条 风险责任

 1、养殖行业所涉及的生产许可、卫生许可、税务、工商等一切相关事项的办理由乙方自行解决,涉及到的一切法律事务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

 2、乙方在合作期间,各项投资,自负盈亏,或因生产经营不当所发生事故,由乙方自己承担责任,与甲方无关。

 3、乙方必须购买农业保险,否则一切事故、灾害及人为造成的损失,及在合作期间所发生的一切生产经营费用(包括安全事故、保险金的购买和一切事故及灾害造成的损失),债权和债务均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由于遭遇不可抗力的特大自然灾害造成乙方不能继续履行合同,乙方应及时将不可抗力的事故以书面通知甲方,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提前解除协议。在合作期间,甲方不准以任何借口干涉乙方正常经营使用,双方在没有违约情况下,任何一方不得擅自终止协议,如有违约,任何一方必须承担责任及赔偿另一方的一切损失。

 2、乙方若中途提前解除合作协议,视为违约,甲方将没收乙方缴交的全部合作金。

 第十一条 补充协商部分

 1、甲方为乙方生产及技术人员提供食宿,并按规定收取乙方伙食费;

 2、乙方养殖的水产品,甲方具有优先选择权,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不优先供应甲方。甲方需缴纳水产品费用。

 3、乙方养殖技术人员需无偿为甲方提供养殖技术服务。

 第十二条 纠纷的处理办法:诉讼程序。

 第十三条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修改或解除协议。本协议中如有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协议期满,甲乙双方如愿意继续合作,应重新签订合作协议。

 第十四条 本协议自合作养殖开始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签章日期:

水产养殖合作合同4

 甲方:

 乙方:

 鉴于,甲方拥有养殖相关的先进资源、技术;乙方拥有适于养殖的场地并且希望甲方代为管理以进行水产养殖;甲乙双方自觉自愿遵守本协议的条款条件开展水产养殖合作活动。

 第一条 合作方式

 11 养殖品种、数量

 (a) 产品养殖周期为:_______________

 第一期自____________至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期自____________至___________________。

 (b) 产品交货期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c) 产品收购价格最低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 合作期内,甲方负责提供:

 (a) 种苗,种苗的成本由_____支付;

 (b) 技术人员及其他相关工作人员,上述人员的工资由______支付;

 (c) 其它双方确认的由甲方提供的物资: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3 合作期内,乙方负责提供或办理:

 (a) 养殖场所,养殖场所保证持有符合水产养殖的一切资质和许可,并保证本协议期间内水质无污染,适于养殖;养殖场所的维护费用由______支付;

 (b) 甲方技术人员及其它相关工作人员的办公和住宿场所,租赁费用由____支付;

 (c) 包括但不限于网箱等养殖所必需的设施,设施的维护费用由_____支付;

 (d) 饲料,饲料需要符合中国及养殖厂所在地的质量标准,饲料价格定为马来西亚元/公斤, 由乙方先行垫付,再由甲方于所得利润中扣除;

 (e) 种苗进口的所有入关手续、中方船舶进港许可证、船员签证、代为办理生活用品(加油、加水等);乙方还需负责协助甲方办理与合作有关其它手续;

 (f) 推荐当地雇佣劳务,该劳务须经甲方确认后方可录用

 (g) 其它双方确认由乙方提供的物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费用和利润分成方式

 21 本协议存续期间,乙方每年支付甲方管理费________(马来西亚元/年),第一次管理费支付于本协议生效日后7个工作日内。

 22 双方约定,水产的所有权归属____,养殖场的所有权归属____,养殖附属设施的所有权_______________。

 23 养殖销售提成方式:

 24 捕捞销售提成方式:

 25 如果双方约定由乙方提供代加工,收费标准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6 捕捞、运输方式及费用承担

 (a) 捕捞方式:

 (b) 运输方式:

 (c) 费用承担:

 第三条 双方义务

 31 甲方义务

 (a) 提供质量合格的种苗,保证种苗达到检验检疫标准,并且负责种苗出关的各项手续;

 (b) 尽职尽责进行养殖活动,并对养殖场所和乙方提供的办公场所和住宿尽到合理使用和保护义务;

 (c) 如因特殊原因推迟捕捞或“休药期”未满等原因,甲方应当预先告知乙方做相应调整;

 (d) 如水产品检验检疫未达标,甲方应主动与乙方磋商解决办法; (e) 如乙方提供的物资有问题,甲方应主动与乙方磋商解决办法;

 (f) 其它双方协议应由甲方履行的义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2 乙方义务

 (a) 负责种苗入关的检验检疫及其它各项手续;

 (b) 严格履行本协议13条各项义务;

 (c) 按时支付甲方的管理费;

 (d) 保证养殖场所的日常维护和安保工作,发生问题24小时内到场解决,确保养殖的正常进行;

 (e) 保证所需附属设备的及时提供;

 (f) 保证办公场所和住宿条件达到甲方要求,并且负责协助甲方和业主进行

 上述办公场所和住宿的日常维护和修缮;

 (g) 保证本协议存续期间养殖活动的正常进行;

 (h) 其它双方协议应由乙方履行的义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违约责任

 41 甲方违约责任:

 (a) 甲方未按照本协议约定养殖,或因甲方原因导致水产品检验检疫未达标而不能交售的,甲方退还乙方的管理费用,并支付管理费用___%的违约金;

 (b) 未按照双方同意的捕捞通知单捕捞,应承担_______________的违约责任;

 (c) 未按照本协议第二条进行利润分成的,甲方应支付乙方应付款的__%滞纳金, 直至实际支付为止;

 42 乙方违约责任:

 (a) 未按照本协议第二条进行利润分成的,乙方应支付甲方应付款__%滞纳金,直至实际支付为止;

 (b) 未履行32条(a)款义务导致甲方种苗无法入关,乙方应赔偿甲方所受全部损失;

 (c) 未履行32条(b)、(d)、(e)、(f)和(g)款义务,乙方应赔偿甲方所受实际损失;

 (d) 未履行32条(c)款义务,乙方应每日支付管理费05%的滞纳金,直到实际支付管理费为止;

 (e) 其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免责条款

 如战争、洪水、飓风等不可预见且无法防止的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在各自尽到合理注意和保护义务后,互不负违约责任,并且各自承担自己的损失。但是罢工不能被看做不可抗力,如因乙方推荐员工导致的罢工,甲方有权随时解雇上述员工,乙方应承担甲方所受损失。

 第六条 本协议的生效和终止

 61 本协议的生效

 本协议自_______年____月___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年。

 62 本协议的终止

 (a) 本协议到期且双方不再续约;

 (b) 一方违约,双方在其违约发生日起60日内无法达成解决意向,未违约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

 (c) 双方协商一致书面同意终止本协议。

 第七条 其它

 71 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约定提交_____仲裁委仲裁解决;

 72 本协议未尽事项,双方协商达成书面补充协议,该补充协议视作本协议的一部分,和本协议有同等效力;

 73 本协议一式____份,双方各执___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签章日期:

水产养殖合作合同5

 甲方:

 乙方:

 甲方为推动散养商品肉猪循环养殖产业的发展,特在xx县及周边地区培育有志于推广和发展商品肉猪散养循环养殖的专业合作社,以示范并带动当地农户通过散养商品肉猪养殖脱贫致富。经甲方考察,乙方已具备发展专业合作社的条件,甲方将予以重点扶持。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为明确双方的责权利,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合作方式:

 公司+合作社+农户。即由公司统一供应猪苗、统一发放价格、统一养殖流程、统一疫病防治、统一供应药品、统一供应饲料、统一回收成肉猪、统一品牌销售;合作社负责发展农户,并严格按照公司制定的养殖流程即时跟踪指导、跟踪服务;农户严格按照公司和合作社的要求和指导进行养殖。

 二、甲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1、甲方向乙方生猪养殖的合作委托书,并协助乙方进行工商注册。

 2、甲方按与乙方签订的《养殖合同》规定的价格供给乙方优良猪苗、疫苗兽药、饲料、养殖技术等,并指派专业技术人员协助乙方对养殖户的猪栏建设进行现场指导。

 3、甲方免费对乙方以及农户进行生猪养殖管理、饲养、防疫等技术培训。并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乙方以及农户进行养殖专业技术的专家讲座和现场指导。

 4、甲方为鼓励乙方积极发展养殖户,给予乙方一定的扶持政策:

 ①乙方向自己发展的养殖户提供猪苗,甲方将给予相应返利,即每只猪苗返利15元,并在当月底按返利款的80%进行兑付。

 ②乙方在甲方购买兽药的,甲方给乙方购买总额的12%的返利;乙方在甲方购买饲料的,甲方给乙方购买总额的4、2%的返利,并于当月底按返利款的80%进行兑付。

 5、甲方将根据当地的养殖环境和技术要求,制定严格的养殖流程,其中包括防疫流程、饲养流程等,从而确保养殖的质量。甲方将安排专人负责,严格按照流程及时通知乙方,由乙方督促每个养殖户认真按流程规定用药、用料和防疫。

 6、为了保证农户的养殖安全和质量,甲方将根据乙方所属养殖户购买猪苗的数量,按照甲方制定的流程进行疾病防疫和饲料投放的配比统计,并进行合理分析,如出现用药用料数据配比偏差太大而造成的养殖损失,甲方概不负责。

 7、甲方为保障乙方和养殖户的利益,甲方将逐年与乙方签订《养殖合同》,并确定肉猪的当年回收价格(此价格将根据市场价格的波动而随时调整),同时也制定出市场最低保护价。

 8、回收指标:以乙方所购猪苗为基数,回收比例不低于95%。

 三、乙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1、乙方所建立的养殖基地,将做为其所在片区的示范养殖基地,从而带动该区域内农户发展养殖。

 2、乙方要做好所属农户的技术培训和指导工作。在农户养殖期间,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制定的养殖流程及时跟踪服务。乙方解决不了的`技术难题,应及时向甲方汇报,并由甲方派专业技术人员上门协助处理。

 3、乙方在甲方的指导下进行生产养殖,充分发挥专业合作社的示范带头作用,积极发展养殖户,完成甲方下达的发展养殖户任务和养殖指标,其中:

 ①合同签订第一年,发展养殖户不得低于20户,养殖数量不得低于100头(如果乙方如期完成任务,本合同自动转入下一年);

 ②合同签订第二年,发展养殖户不得低于50户,养殖数量不得低于300头;

 甲方将对乙方发展的养殖指标进行阶段性考核,如乙方能够完成上述任务指标,甲方在年底一次性向乙方支付剩余20%返利款的一半。如乙方不能按甲方要求完成养殖指标,前述应付返利款将不再支付;第二年仍未完成当年指标的,甲方有权中止与乙方的合作协议。

 4、乙方向所属养殖户提供猪苗时,应按甲方合同约定的统一价格进行发放,不得私自涨价。否则,乙方除向养殖户退还多收的价款外,甲方还将扣除剩余的返利款,同时乙方还应向甲方支付超出合同价格部分的双倍罚款。

 5、乙方要确保按照甲方规定的回收比例完成回收任务。当年乙方完养殖商品肉猪回收任务的,甲方将在年底兑付剩余10%的返利款。

 6、乙方应认真督促农户按养殖流程进行喂养,否则,出现任何养殖事故,均由乙方和养殖户自行承担。

 7、本协议签订后,乙方即为甲方确认的养殖专业合作社,乙方所在片区有直接找甲方联系养殖事宜的,甲方本着自愿的原则,可根据养殖户的意愿介绍给乙方做为乙方的发展对象。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确认后生效,希望双方共同遵守。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签章日期:

水产养殖合作合同6

 甲方:

 乙方:

 为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发展鸽、兔养殖事业,在甲乙双方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基础上,为确保双方权益,特签订本合同。

 一.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养殖技术人员负责对乙方进行技术指导和技术培训,并随时有权抽验乙方的种兔及种鸽、和饲料及防疫药品的使用情况。

 2、在养殖户养殖的肉兔及乳鸽符合甲方回收要求的,由甲方安排车辆到乙方处提货回收,出车费用由甲方负担。

 3、甲方无偿为乙方提供品种优良的种兔及种鸽、动物疫病防疫及相关药品。

 4、甲方切实保护乙方的合法权益。

 二、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1、乙方需遵守甲方对养殖的管理要求,接受甲方的考核,及时向甲方汇报疫情动向,禁止使用国家违禁药品,提供符合甲方要求的肉兔产品及乳鸽。

 2、甲方提供的种兔、种鸽乙方按市场价格逐次从出栏回收产品中扣除,乙方所生产的肉兔及乳鸽由甲方按市场价格现金收购。

 3、在乙方的养殖过程中,采取甲方“统一供种,统一供应育肥饲料,统一供药”的管理模式,即乙方使用的种鸽、种兔、饲料、兽药应有甲方提供,由公司统一调配,建立完善的养殖管理制度,并在甲方进行登记备案。

 4、乙方负责饲养种鸽、种兔,在饲养期间必须保证种鸽、种兔的安全、健康,如因乙方的原因导致种鸽、种兔死亡,由乙方负赔偿;如动物疫病、天灾、不可控制的力量导致种鸽、种兔死亡,由乡镇畜牧兽医站进行鉴定,损失由甲方负责,与乙方无关。

 三、效益分成

 1、甲方按市场价格估算种鸽、种兔价格。直到种鸽、种兔自身价格由乳鸽、肉兔返还合作社完后,种鸽、种兔归乙方所有。合同期内乙方产生的乳鸽、肉兔必须卖给甲方。

 2、甲方在核验并计量计重后,实行现款交易,收货付款。

 四、合同期限的约定

 本合同有效期从 年 月 日止。

 五、合同终止及违约办理

 1、双方应根据合履行责任,任何一方违约,对方有权终止合同。

 2、因不可抗力造成的合同无法履行,双方均不承担责任。

 3、如发生违约纠纷,由甲乙双方及时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依法向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合同期满后,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续约权。

 5、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

 乙方:

 签章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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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农田可以经营水产养殖吗

水域滩涂养殖证审批事中事后监管制度

一、监管对象

从事渔业养殖生产的企业、组织和个人;主要负责单位、审批项目下放承接部门。

二、监管内容

(一)从事养殖生产的单位和个人是否持有合法有效的水域滩涂养殖许可证。

(二)单位和个人养殖生产行为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三)主要负责单位监督检查、措施是否落实到位,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是否提出整改意见或依法查处;执法行为是否规范等。

三、监管方式

(一)日常监管。加强对养殖生产的日常监管,组织开展专项执法检查。

(二)抽查、重点检查。对水域滩涂证审批实施情况及许可后监管工作进行抽查,重点对公共水域违法生产等进行检查。

(三)处理投诉举报。根据投诉举报,核实举报与投诉内容,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四、监管措施

(一)针对市水利局审批的水域滩涂养殖证审批的监管措施。

1实地检查水域滩涂养殖情况;

2向养殖单位、个人进行询问;

3查阅有关文件等;

4向其他组织和个人了解有关情况。

(二)针对主要负责单位和审批项目下放承接部门的监管措施。

(1)要求主要负责单位和审批项目下放承接部门对辖区内水域滩涂养殖管理情况开展自查工作,并提供自查报告;

(2)必要时对主要负责单位和审批项目下放承接部门进行现场核查;

(3)对辖区内的养殖单位和个人进行抽查。

五、监管程序

(一)制定监督检查计划。确定检查范围、内容、时间和工作要求,并将有关材料和检查内容告知被检查对象。

(二)组织开展监督检查。通过听取被检查单位情况汇报,查阅相关管理制度和记录,查看现场,交流座谈,了解掌握工作情况,查找问题和薄弱环节。在重点领域、重点部位开展专项执法行动,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依法及时处理。

(三)检查结果汇总反馈。向被检查单位及主要负责单位反馈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对检查中发现的违规行为进行限期整改和依法处理,对限期整改和查处情况要作好记录。

(四)督促落实整改。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发出整改通知,要求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整改并报告整改情况。

六、违规处理

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和执法检查,发现问题按照《渔业法》、《吉林省渔业管路条例》的要求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法律依据:

《水域滩涂养殖证审批事中事后监管制度》

一、监管对象

从事渔业养殖生产的企业、组织和个人;主要负责单位、审批项目下放承接部门。

二、监管内容

(一)从事养殖生产的单位和个人是否持有合法有效的水域滩涂养殖许可证。

(二)单位和个人养殖生产行为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三)主要负责单位监督检查、措施是否落实到位,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是否提出整改意见或依法查处;执法行为是否规范等。

三、监管方式

(一)日常监管。加强对养殖生产的日常监管,组织开展专项执法检查。

(二)抽查、重点检查。对水域滩涂证审批实施情况及许可后监管工作进行抽查,重点对公共水域违法生产等进行检查。

(三)处理投诉举报。根据投诉举报,核实举报与投诉内容,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四、监管措施

(一)针对市水利局审批的水域滩涂养殖证审批的监管措施。

1实地检查水域滩涂养殖情况;

2向养殖单位、个人进行询问;

3查阅有关文件等;

4向其他组织和个人了解有关情况。

(二)针对主要负责单位和审批项目下放承接部门的监管措施。

(1)要求主要负责单位和审批项目下放承接部门对辖区内水域滩涂养殖管理情况开展自查工作,并提供自查报告;

(2)必要时对主要负责单位和审批项目下放承接部门进行现场核查;

(3)对辖区内的养殖单位和个人进行抽查。

五、监管程序

(一)制定监督检查计划。确定检查范围、内容、时间和工作要求,并将有关材料和检查内容告知被检查对象。

(二)组织开展监督检查。通过听取被检查单位情况汇报,查阅相关管理制度和记录,查看现场,交流座谈,了解掌握工作情况,查找问题和薄弱环节。在重点领域、重点部位开展专项执法行动,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依法及时处理。

(三)检查结果汇总反馈。向被检查单位及主要负责单位反馈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对检查中发现的违规行为进行限期整改和依法处理,对限期整改和查处情况要作好记录。

(四)督促落实整改。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发出整改通知,要求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整改并报告整改情况。

六、违规处理

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和执法检查,发现问题按照《渔业法》、《吉林省渔业管路条例》的要求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法律分析:不可以,基本农田是红线,不能建任何设施。水产养殖属于设施农业,不允许的。除非去国土部门和农业部门一起协商,走农业调整手续,占一补一,把你想要做水产的地方的土地性质改为一般农用地,然后另找一个处面积相同的一般农用地改成基本农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三十三条 国家实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制度。下列耕地应当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划为永久基本农田,实行严格保护:

(一)经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准确定的粮、棉、油、糖等重要农产品生产基地内的耕地;

(二)有良好的水利与水土保持设施的耕地,正在实施改造计划以及可以改造的中、低产田和已建成的高标准农田;

(三)蔬菜生产基地;

(四)农业科研、教学试验田;

(五)国务院规定应当划为永久基本农田的其他耕地。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划定的永久基本农田一般应当占本行政区域内耕地的百分之八十以上,具体比例由国务院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耕地实际情况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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