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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鸣镇,隶属于陕西省宝鸡市岐山县,地处岐山县城西部,东与故郡镇相连,南临雍水河与雍川镇相望,西与风翔县横水镇相邻,北与麟游县九成宫镇相接。辖区东西最大距离14千米,南北最大距离16千米,总面积122.7平方千米。
详情介绍
凤鸣镇,隶属于陕西省宝鸡市岐山县,地处岐山县城西部,东与故郡镇相连,南临雍水河与雍川镇相望,西与风翔县横水镇相邻,北与麟游县九成宫镇相接。辖区东西最大距离14千米,南北最大距离16千米,总面积122.7平方千米。
凤鸣镇历史悠久,是周公制礼作乐、仓颉造字之地。是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确定的全国重点镇和宝鸡市委、市政府确定的中国西部文化旅游名镇。截至2011年末,凤鸣镇境内省级风景名胜区有周公庙风景名胜区1个,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3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2处,县级文物保护单位2处。
截至2020年6月,凤鸣镇下辖6个社区、19个行政村。2018年,凤鸣镇户籍人口97917人,全镇共完成生产总值112.3亿元,同比增5%,农民人均纯收入16320元,比去年同期净增608元,增长4%。
- 中文名
- 凤鸣镇
- 行政区类别
- 镇
- 所属地区
- 陕西省宝鸡市岐山县
- 地理位置
- 岐山县城西部
- 面积
- 122.7 km²
- 下辖地区
- 6个社区、19个行政村
- 政府驻地
- 凤鸣西路69号
- 电话区号
- 0917
- 邮政区码
- 722400
- 车牌代码
- 陕C
- 人口
- 97917人(2018年)
凤鸣镇历史沿革
取周初“凤鸣岐山”之意而得名。
政区沿革唐贞观八年(634年),岐山县治由龙尾城移此,历代因之。
1949年7月,设城关区,辖16乡。
1956年,改城关区为城关镇,辖1镇3乡。
1958年10月,设岐锋公社;同年12月,隶属凤翔县,辖7个管理区。
1961年9月,复隶属岐山县,辖39个生产大队。
1966年,城关公社更名为红光公社。
1969年12月,恢复原名。
1984年5月,政社分设,城关公社改为凤鸣镇,辖10个行政村、下设71个村民小组。
2001年11月,北郭乡、孝子陵乡并入。
2011年6月,大营乡并入,辖有4个社区和31个行政村。
凤鸣镇行政区划
截至2011年末,凤鸣镇辖凤西路、凤东路、先锋、五二三4个社区,城北、朝阳、杏园、帖家河、仓颉庙、五里铺、董家台、北郭、庵里、太子、南吴邵、北吴邵、陵头、堰河、叩村、刘家河、刘家塬、朱家塬、河家道、北杨村、北寨子、温家、四崖头、孝子陵、大营、巩寺、南郭、半个城、神务、八角庙、玉丹共31个行政村;下设33个居民小组、247个村民小组。
截至2020年6月,凤鸣镇下辖6个社区、19个行政村。人民政府驻县城凤鸣西路69号。
统计用区划代码 | 城乡分类代码 | 名称 |
610323100001 | 121 | 凤鸣西路社区 |
610323100002 | 121 | 凤鸣东路社区 |
610323100004 | 123 | 国营五二三厂社区 |
610323100005 | 123 | 陕西开关二厂社区 |
610323100007 | 121 | 凤仪西路社区 |
610323100008 | 121 | 凤仪东路社区 |
610323100200 | 121 | 城北村 |
610323100201 | 122 | 朝阳村 |
610323100202 | 122 | 杏园村 |
610323100205 | 122 | 五里铺村 |
610323100210 | 122 | 北郭村 |
610323100211 | 122 | 堰河村 |
610323100213 | 122 | 北寨子村 |
610323100221 | 122 | 太慈村 |
610323100226 | 220 | 朱家塬村 |
610323100230 | 121 | 大营村 |
610323100235 | 220 | 半个城村 |
610323100236 | 220 | 八角庙村 |
610323100237 | 220 | 召亭村 |
610323100238 | 220 | 水泊村 |
610323100239 | 122 | 吴邵村 |
610323100240 | 220 | 陵杨村 |
610323100241 | 122 | 孝陵村 |
610323100242 | 220 | 资福村 |
610323100243 | 220 | 雍水河村 |
凤鸣镇地理环境
凤鸣镇地处岐山县城西部,东与故郡镇相连,南临雍水河与雍川镇相望,西与风翔县横水镇相邻,北与麟游县九成宫镇相接。辖区东西最大距离14千米,南北最大距离16千米,总面积122.7平方千米。为县人民政府驻地。
凤鸣镇人口
截至2011年末,凤鸣镇辖区总人口10.23万人,其中城镇常住人口3.51万人,城镇化率34.31%:另有流动人口8688人。总人口中,男性5.22万人,占51.03%;女性5.01万人,占48.97%;18岁以下1.85万人,占18.01%;18—35岁2.81万人,占27.46%;35—60岁4.09万人,占39.98%;60岁以上1.48万人,占14.55%。总人口以汉族为主,占99.93%。2011年,凤鸣镇人口出生率5.2‰,死亡率2.1‰,人口自然增长率3.1‰。人口密度为每平方千米834.54人。
截至2018年,凤鸣镇户籍人口97917人。
凤鸣镇经济
凤鸣镇综述
2011年,凤鸣镇财政总收入0.123亿元。从各主要税种看,完成营业税180万元,增值税90万元,企业所得税80万元,个人所得税19万元。农民人均纯收入7900元。
2018年,凤鸣镇有工业企业269个;其中,规上企业11个。有营业面积50平方米以上的综合商店或超市个数15个。
凤鸣镇第一产业
2011年,凤鸣镇耕地面积10.9万亩,人均1.06亩。2011年,凤鸣镇农业总产值达到3.2亿元,比上年增长12%,农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16.4%。畜牧业以饲养生猪、家禽为主。2011年,凤鸣镇生猪饲养量6229头,年末存栏4900头;家禽饲养量10万羽,上市家禽7.5万羽。2011年生产禽蛋289吨;畜牧业总产值2140万元,占农业总产值的6.68%。截至2011年末,凤鸣镇累计造林0.51万亩,林木覆盖率35%。2011年,凤鸣镇苹果种植面积9250亩,产量6200吨。渔业以鱼类养殖为主,2011年,凤鸣镇渔业总产值360万元,占农业总产值的1.12%。2011年,凤鸣镇大型农业机械1260台(辆);名优特农产品有线辣椒、大葱、核桃。
凤鸣镇第二产业
凤鸣镇初步形成了以食品、水泥、印刷、建材生产为主的工业体系,重点规划了食品工业产业集群。2011年,凤鸣镇工业总产值23.3亿元,比上年增长16.6%,工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10.25%。2011年,凤鸣镇规模以上工业企业2家,职工1100人,实现工业增加值1.2亿元,比上年增长9%。销售收入达到5000万元以上企业2家。
凤鸣镇第三产业
截至2011年末,凤鸣镇有商业网点601个,职工1450人。2011年,凤鸣镇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3.39亿元;城乡集市贸易成交额2.7亿元。截至2011年末,凤鸣镇邮政网点4个,投递路线单程总长度48千米,投递点31个,乡村通邮率100%;征订报纸3.4万份、期刊1.8万册,业务收入182万元。固定电话用户0.58万户,移动电话用户5.34万户。全年电信业务收入284.42万元。截至2011年末,凤鸣镇有各类宾馆、旅社、招待所13家,床位1500张。2011年,凤鸣镇接待游客40万人次,比上年增长19.8%,旅游收入2.4亿元,比上年增长19.8%。截至2011年末,凤鸣镇金融机构符类存款余额3.34亿元;各项贷款余额2.6亿元。
凤鸣镇交通运输
凤鸣镇境内有县乡(镇)级公路10条,总长86.69千米。
凤鸣镇社会事业
凤鸣镇文化事业
截至2011年末,凤鸣镇有镇文化站1个,建筑面积1500平方米;村级和社区文化室33个。地方特色民间艺术有陵头村的曲子说唱艺术。截至2011年末,凤鸣镇广播喇叭0.95万只,入户率29.6%,通响率90%。有线电视用户1.38万户,其中数字电视用户7502湖,电视综合覆盖率100%。
凤鸣镇教育事业
截至2011年末,凤鸣镇有幼儿园7所,在园幼儿1364人,专任教师104人;小学13所,在校生2166人,专任教师350人,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100%;初中4所,在校牛1650人,专任教师292人,初中适龄人口入学率、小升初升学率、九年义务教育覆盖率均达100%。民办全日制学校1所。2011年,凤鸣镇教育经费达204.7万元。
凤鸣镇科技事业
截至2011年末,凤鸣镇有技能人才640人,农村实用人才700人。
凤鸣镇卫生事业
截至2011年末,凤鸣镇有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35个,其中乡镇卫生院4个,村卫生室31个,病床223张。专业卫生人员287人,其中执业(助理)医师87人,注册护士89人。2011年,凤鸣镇医疗机构(门诊部以上)完成诊疗11.2万人次。2011年,凤鸣镇农村安全饮用水普及率99%,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85%,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人数58020人,参合率86.9%。
凤鸣镇体育事业
截至2011年末,凤鸣镇有体育场地42个;体育社团1个。100%的城市社区和95%的村安装了健身器材,经常参加体育活动的人员占常住人口的40%。
凤鸣镇社会保障
2011年,凤鸣镇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户数1167户,人数2783人,月人均219.84元。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户数1643户,人数2744人,支出341.67万元,月人均103.76元。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人数36749人,参保率达36.2%。
凤鸣镇历史文化
周原遗址
周原遗址,位于陕西省宝鸡市扶风、岐山一带,东西长达70千米,南北宽约20千米,总面积约33平方千米,是公元前11世纪到前8世纪的大型古遗址,出土了大量卜骨、卜甲,以及大量珍贵的国宝青铜器。周原是周文化的发祥地和灭商之前周人的聚居地,素有“青铜器之乡”的美誉。20世纪50年代后期起,中国科学院考古研究所、北京大学、西北大学、陕西省文物管理委员会、陕西省考古研究院等单位先后在此调查、试掘。
1982年2月23日,周原遗址被列为第二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陕西扶风周原铸铜作坊遗址,2003年评为中国十大考古发现。
周公庙
周公庙,位于陕西省宝鸡市岐山县凤鸣镇。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国家AAAA级旅游景区,是中国同类建筑中存世规模最大,形制最完整的周公庙。位于陕西省岐山县城西北六公里处的凤凰山南麓,面积约62万平方米。《诗经》中描述此地为:“有卷者阿,飘风自南”。
据考古专家考证,早在6000多年前,卷阿一带就有先民傍山临泉而居。周兴起时许多著名事件都发生在卷阿附近,凤凰是姬姓周族崇拜的神鸟,古卷阿附近至今有许多与凤凰有关的地名和遗址,如凤凰山、凤鸣岗及“丹穴凤迹”等。
周公旦晚年归隐于卷阿,逝世后即建祠祭祀,周公庙由此而始。西周末年古卷阿建筑遭毁坏,秦汉以后曾重修。唐武德元年(618年),唐高祖李渊为纪念曾助武王灭商立国、辅成王平叛安邦的周公旦,下诏在其制礼作乐的“卷阿”创建周公祠。后经宋、元、明、清历代修葺、扩建,形成了以周三公(周公、召公、太公)殿为主体,姜嫄、后稷殿为辅,亭、台、楼阁点缀辉映的古建筑群。
2006年5月25日,周公庙被国务院列为第六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凤凰山遗址
凤凰山遗址又称周公庙遗址,位于陕西省宝鸡市岐山县凤鸣镇境内。
周公庙遗址位于陕西省岐山县境内,属周人发祥地周原的一部分。周代于此发生过许多重大事件,奠定了西周数百年的统治基础,在中国历史上具有重要地位。唐代为祭祀周公旦在此修建了大型建筑群。
有“中国商周考古第一人”之称的著名考古学家、北京大学博士生导师邹衡教授在陕西省岐山县周公庙遗址进行了认真考察后,认为:“周公庙遗址西周大型墓地的发现,从学术价值上说,是新中国成立后国内堪称第一的最重大的考古发现,对研究中华文明史、继承与发扬中华优秀文化传统等具有无可估量的价值。”
1957年,周公庙被公布为陕西省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006年5月25日,凤凰山遗址被国务院列为第六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太平寺塔
太平寺塔,位于陕西省宝鸡市岐山县凤鸣镇实验小学院内(原太平寺旧址),因建于太平寺内而得名。宋代元祐三年(1088)修建,为八角九层仿木楼阁砖结构。历代虽然屡有修葺,但原貌并未改变。塔身一至七各层塔檐均为五铺作出两跳斗拱,八层塔檐均为单跳斗拱,九层塔檐则用砖叠涩出檐。塔身的二、三、四、五、六、七层各层每面均用砖砌出隐柱,柱头有平枋,把每面分为三开间。在二、四层的正东、西面正中间辟有券门洞,门洞两侧间各用砖作出横格方形假窗;北面则作假门与假窗。在三、五、六层正东、西面的正中间则为竖形假门,两侧各间为横格假窗;在第三、第五层的正南、北面的正中间辟有券门洞各一。太平寺塔二层塔檐上的平座栏杆用三层莲瓣作装饰,三、四、五层的平栏杆则无任何装饰。
2006年5月25日,太平寺塔被国务院列为第六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凤鸣镇风景名胜
岐山周文化景区
岐山周文化景区是国家AAAA级景区。景区总占地面积约2000亩,以中华周文化展示与传承为核心,以“天、地、人”为主要轴线,形成中轴文化展示区、周王室、百工坊、诸子百家园、封神乐园、奇幻树屋亲子乐园六大主题区。
凤鸣镇荣誉称号
2020年12月10日,凤鸣镇获得“省级文明村镇”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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