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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民族大学法学院,前身为北京民族大学法律系,始建于是1984年,由于发展规模不断状大,于2004年更名为法学院。
详情介绍
北京民族大学法学院,前身为北京民族大学法律系,始建于是1984年,由于发展规模不断状大,于2004年更名为法学院。
- 中文名
- 北京民族大学法学院
- 外文名
- Beijing NationalUniversitySchool of law
- 类别
- 二级学院
- 现任院长
- 桂梦美
北京民族大学法学院办学规模
北京民族大学法学院专业设置
专业 | 学制 | 培养目标 | 就业方向 |
法 律 | 四年 | 本专业培养具有较强法学理论基础知识及法律实务能力,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综合型法律专业人才。 | 司法机关、律师事务所、公司企业、法学教育和科研机构以及其他单位 |
国际经济法 | 四年 | 本专业培养具有国际经济法理论基础知识,能熟练掌握相关国际法律法规,并能运用所学知识,成为我国对外贸易服务的法律专业人才。 | |
法律传媒 | 四年 | 本专业培养具有法学基本理论和传媒知识,能准确灵活地将法律知识运用于媒体领域,使传媒在依法治国方面的基本功能得到全面体现的实用性人才。 | |
新能源环保法 | 四年 | 本专业培养具有环保法理论基础知识和新能源开发与管理知识,熟练掌握相关能源法律法规,并能运用所学知识,适应我国能源紧缺及资源合理配置的实用性人才。 |
北京民族大学法学院师资力量
北京民族大学法学院依法办学,依法治学,注重质量,以人为本。院长是一位有丰富管理经验和教学经验毕业于北京大学的高职领导干部,系主任是有多年工作经验,具有高度心,毕业于中央民院的优秀模范干部。班主任老师们都是优秀的青年楷模,任课教师由来自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人和中国政法大学的教授以及其他高等院校的博士、硕士研究生等骨干教师组成。
北京民族大学法学院学院领导
桂梦美,副教授,法学博士。 曾在刑事法杂志、学报、法学、日报晚报、法院报及检察院等发表论文和评论30余篇,著作及参编教材五部。 主要成果:《死刑程序控制论》、《检查关系重构》、《无罪推定中国化》、《米兰达规则与人权论》等。 研究领域:刑事诉讼法学、中国刑法学、比较法学。 现任北京民族大学法学院院长。 |
北京民族大学法学院办学成果
北京民族大学法学院自建校以来,培养了1200多名莘莘学子,可谓桃李满天下。本院毕业的学生遍布全国各地公、检、法机关及律师事务所。我院已尼与北京市丰台区法院、房山区法院、检察院、大兴区法院及部分律师事务所等建立了友好实习单位,学生毕业后可安排在以上部门实习。
通过学习以及实践教学,培养和造就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需要的德才兼备的应用型法律工作专门人才。学生修完本科全部课程经校考试成绩合格,颁发北京民族大学毕业证书;对符合学士学位授予要求的,授予法学学士学位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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