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佳答案:
神仙传记记述神仙故事的著作。也反映了道教的新的造神运动。
详情介绍
神仙传记记述神仙故事的著作。也反映了道教的新的造神运动。
- 作品名称
- 神仙传记
- 作者
- 葛洪
- 创作年代
- 东晋
神仙传记原文
神仙传记记述神仙故事的著作。神仙传说,其源甚古,早期记载,多为片言只语,散见于百家之中。秦汉之际,方士迭出,宣扬神仙之说,秦皇汉武,深信寻求。于是神仙传说,遂累见于史传之中。随道教之兴起,记述神仙故事的专著──《列仙传》,也随之问世。企求长生不死,成为神仙,是道教的理想,而《列仙传》宣传神仙之存在而可成,体现了道教的要求。《列仙传》之后,《神仙传》继之;从此踵事增华,层出不穷。这类神仙传记著作,所记述的神仙,或为神话传说人物;或史传有其人而无其事;或史传不著,因事缘饰,索隐怪迂。其文字记述,大多简短,人不数事,事不数言。多为散文,间有骈俪。纂述体例,既有历代汇编,又有断代专集。这些著作为研究神话传说和道教的发展史保存了丰富资料。其著者:
神仙传记代表书作
列仙传
2卷。《正统道藏》本列传70人,人系以赞。《云笈七》节载48人,有传无赞。旧题刘向撰。
据本传和《汉书·艺文志》载,刘向博采传记,著《新序》、《说苑》、《世说》和《女传》等67篇,无《列仙传》之名。
《列仙传》一开始出现并非道书,有人认为是志怪小说,也有人看作杂史杂传,但它后来被收入《道藏》(138册),成为道书。
神仙传
10卷。东晋葛洪撰。据自序称,因其弟子滕升问神仙之有无,遂集录古代神仙汇编为《神仙传》。自称所录或见于仙经、服食之书,或闻于先师耆儒。全书所录神仙84人,《汉魏丛书》本又钞《太平广记》所引,合为92人。除老子与彭祖两条,与《列仙传》重出外,余皆为其所未载。其中广成子与黄帝论长生之道,取材于《庄子》淮南王刘安自杀,李少君病死,《史记》、《汉书》皆有记载,并无登仙之事。然所载壶公、蓟子训、刘根、左慈、甘始、封君达诸人事迹,又多与《后汉书·方术传》相符。故葛洪撰述,亦有所本。流传既久,遂成故实。《云笈七》节录21人;全书收于《道藏精华录》,增为94人。
洞仙传
1卷。未题撰人。书中记录自元君迄姜伯真77人事迹。秦之徐福,汉之王乔,晋之郭璞,北魏寇谦之等俱载其中。按《隋书·经籍志》载为10卷;《旧唐书·经籍志》亦为10卷,见素子撰;而《四库全书总目》载,《洞仙卷》1卷,浙江王汝家藏本。卷数与现存《云笈七》同。
续仙传
3卷。南唐沈汾(玢)撰。据自序称,汾生而慕道,尤喜积书。感于神仙之事,国史不书,事散于野,惧其失传,故编录之,名曰《续仙传》,“用显真仙”。上卷以张志和为首,载飞升16人(内女真3人);中卷以孙思邈为首,载隐化12人;下卷以司马承祯为首,载隐化8人。收于《正统道藏》。
三洞群仙录
20卷。南宋江阴静应庵道士陈葆光撰。其序言作于“绍兴甲戌”(1154)。成书当在南宋初年。全书搜集神仙故事1054个,始自盘古,迄于北宋。自注故事来源,引书达200余种。自谓网罗九流百氏之书,下逮稗官俚语之说,凡载神仙事者,汇编成书。收入《正统道藏》。
墉城集仙录
唐末、五代道士杜光庭撰。墉城谓金墉之城,王母之所居。女仙统于王母,故以西王母为首,玄女传次之,所录皆女仙。《云笈七》本作3卷,录女仙27人。《正统道藏》本为6卷,记女仙37人;前数卷皆袭取《汉武帝内传》与《真诰》,为后人杂凑而成。
搜神记
现存有二:一为志怪小说集。史称干宝撰,20卷。今通行本,系后人辑录《法苑珠林》、《太平御览》、《艺文类聚》诸书有关内容而成。书中所录神仙故事、神怪精灵、占卜祈禳、因果报应、谶语、医药等,意在阐明“神道之不诬也”。
另一《搜神记》为神谱著作, 6卷。明张国祥校梓。与干宝《搜神记》内容迥异。全书收录儒、释、道之圣哲与众神160余条,详列姓名、爵里与灵迹,间亦附有诞辰,收于《万历续道藏》。
三教搜神大全
神像图录。全称《三教源流搜神大全》,7卷。撰人不详。因搜集儒、释、道三教圣贤及世奉众神画像,故名。收神像120多幅,每幅神像之后,附其姓名、字号、爵里、封赠谥号,神异事迹。儒以孔丘为首,释以释迦牟尼为首,道以李耳(即老子)为首,旁及世奉众神。清末叶德辉据明刻绘图本《三教源流搜神大全》 7卷本(一说为元版画像《搜神广记》之异名)翻刻,收入《丽丛书》。
历世真仙体道通鉴
简称《仙鉴》。53卷。元浮云山圣寿万年宫道士赵道一编。编者感于儒家有《资治通鉴》,释门有《释氏通鉴》,“唯吾道家斯文独缺”。由是遂集录得道仙真故事,始自黄帝,下逮宋末,计745人。自谓搜之群书,考之经史,订之仙传而成,用补《列仙传》上不及黄帝,《神仙传》下不及晋代,《续仙传》所遗极多之失。另有《续编》5卷,录神仙及道教人物34人,兼及金元间北七真事迹。《后集》6卷,记述120位女仙故事。俱收于《正统道藏》。
免责声明:本平台仅供信息发布交流之途,请谨慎判断信息真伪。如遇虚假诈骗信息,请立即举报
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