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ets-1至4级,1999年9月首次在上海、北京、天津、辽宁、浙江、山东等10个省、市开考,各级别考生的总人数为28,577人。从2000年起,pets考试时间分为3月和9月两次,3月份开考pets-1b、2和4级,9月份开考pets-1和3级,河北、吉林、江苏、湖北、安徽5个省的教育考试机构与其他10个省、市一起组织了当年的考试,各级别考生的总人数为99,095人。
2001年,江西、重庆、云南、湖南4个省、市开始组织考生参加考试,使pets考生全年的总人数达到18,2189人。
2002年,考试规模进一步扩大,全年考生的总人数达32万。到现在为止,对全国各省、市、区pets考务人员及省级口试主考官的培训工作已经全部结束。
2003年,pets考试将在全国推开。
2004年,参加pets考试的考生69.7万人。
2005年,参加pets考试的考生85万人以上。
PETS对考生听、说、读、写等能力进行全面考查,以语言交际需要为掌握外语的目的,将语言能力分为“接受”、“产出”、“互动”等,根据各种情景和任务,在特定主题和话语下,结合相关的语言行为进行教学或考查。
报名时间:每年一月第二周的周三至周日,可报考一级B、一级、二级、三级;每年七月第二周的周三至周日,可报考一级、二级、三级、四级;具体时间以当年当次通知为准。报名时间及方式请参见各省教育考试院或自考办通知。
考试内容
考试分笔试和口试两部分,内容包括:听力、语言知识、阅读、写作、口语。笔试和口试均合格者,由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给《全国英语等级考试合格证书》。合格证书既可作为持有者英语能力水平的权威性证明;又可为各地各单位对其所用人才的英语水平提供一个公正、统一的评价尺度。
扩展资料级别划分
PETS-1:一级是初始级,其考试要求略高于初中毕业生的英语水平(PETS-1B是全国英语等级考试的附属级)。
PETS-2:二级是中下级,相当于普通高中优秀毕业生的英语水平(此级别笔试合格成绩可替代自学考试专科阶段英语(一)、文凭考试基础英语考试成绩)。
PETS-3:三级是中间级,相当于我国学生高中毕业后在大专院校又学了两年公共英语或自学了同等程度英语课程的水平。(此级别笔试合格成绩可替代自学考试本科阶段英语(二)考试成绩。)
PETS-4:四级是中上级,相当于我国学生高中毕业后在大学至少又学习了3-4年的公共英语或自学了同等程度英语课程的水平。
PETS-5:五级是最高级,相当于我国大学英语专业二年级结束时的水平。
百度百科——全国英语等级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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