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和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之后,单位内发生的新问题和已离职员工是没有关系的,如果是该员工遗留下没有处理的问题,那么该员工应该处理完毕。但是在离职之前进行工作交接时单位应该要求员工处理完毕,但是在交接完毕之后,是无法再要求已离职员工来处理的。
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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