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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点“治霾神器”:哪些高科技能驱散雾霾?

网友发布 2023-08-02 12:26 · 头闻号公司管理

尽管连日的大风天气吹散了春末积沉的雾霾,仍驱散不了人们对于PM2.5的忧虑。

李克?强总理3月底在沈阳铁西区远大科技创业园考察时,也对企业自主研发的PM2.5过滤、脱硫脱硝设备非常关注,鼓励企业在国家政策的支持下,尽快推广应用新技术,一方面治理雾霾天气,同时带动发展环保产业,一举两得。

5月3日,兰州东方红广场的两台治霾“水炮”亮相,再次引发了全国关注。

治霾水炮

治霾水炮

2014年5月3日,在兰州东方红广场,两台军绿色炮筒式的机器引得民众围观。从安装该设备的公司了解到,这种治理雾霾的高射远程风送式喷雾机,可将自来水雾化并喷出600米远的水雾,对雾霾、粉尘比较大的施工场地都有除尘及降温的作用。

高空雾化喷淋系统

工地的立体化喷淋降尘装置正在喷洒降尘

李恒是武汉科技大学机械工程专业2013届毕业生。他大三时发明的工地“治霾神器”——高空雾化喷淋系统,被纳入政府2014年“1号文件”,面向全市推广。

在塔吊上安装喷头,在高空形成飘飞的水雾,吸附空气中的灰尘颗粒和杂质,起到降尘作用。喷淋一段时间后,可以润湿地面,又能有效压尘防止重新扬起,甚至还能为人工增雨起到辅助作用。

在他提出申请后,城建委委托建设科学技术委员会对该项目进行评定。检测发现,在风速低于二级的情况下,高空喷淋可使工地大气中的颗粒物浓度降低84%。专家组认定,该技术成果属国内首创,对施工现场压尘、降尘效果良好,并建议行政主管部门将其纳入武汉市绿色与安全文明施工内容中。

远距离喷雾降尘车

西安高新区统一调配五台远距离喷雾降尘车应对雾霾。

2013年底,在西安市出现了一种治污减霾的神器——远距离喷雾降尘车。远远看上去像是一辆大卡车,但不同在于高高耸立着的像炮筒一样的喷雾装备。高达60米的喷射高度,80米的喷射半径,连续40分钟喷雾作业能力,让它更像是一个移动加湿器。

这个装置也叫雾炮,据测算,一辆车单台单次能达到雾化的面积约四个足球场那么大,有三万多平方米。如果一辆满载水源的喷雾降尘车,可以满足6公里的道路喷雾降尘作业。

和普通洒水车喷出的水流相比,这种水雾颗粒极为细小,达到了微米级,它的吸附力也增加了3倍,耗水量却降低了70%,遭遇雾霾天气、PM2.5空气质量严重超标时,可随意选择一个区域进行液雾降尘,达到清洁净化空气的效果。

雾霾空气净化系统

雾霾空气净化系统示范图

冯嘉睿是北京师范大学株洲附属学校一名7年级学生,他发明的这套系统利用浑浊空气比新鲜空气重的原理,能够将雾霾过滤。目前,该系统已被选送参加湖南省青少年科技创新比赛。

冯嘉睿的“雾霾空气净化系统”看起来比较简单,这套系统就装在住房、办公室、学校等建筑物上。只要按下一个按钮,这套系统就会不停地工作。房子外面挂着一个类似鼓风机的东西,第一道程序主要是将空气中颗粒污染物吸附;随后,通过第一层过滤的空气还要经过一层填充了碳化物的过滤层,才能够经过管道进入房屋。最后,进入房屋上空的空气没有被人吸入前,还要经过第三次过滤,这一层的材料和大家戴的口罩差不多,作用是消灭空气的“顽固坏分子”。也就是说,户外的空气进入屋内,要经过三道过滤。新鲜空气进屋子后,屋内浑浊的空气当然要尽快排出去。因此,房子两个窗户上,分别装有一个类似排风扇的装置。利用浑浊空气比新鲜空气重的原理,将这些浊气排出。

柔翼无人机

柔翼无人机

3月8日,由中航工业航宇救生装备有限公司研制的新型柔翼无人机人工消雾试验在湖北沙市机场成功完成。新华社

柔翼无人机是以冲压翼伞为机翼提供升力的低速无人机,由中航工业集团旗下的中航工业航宇公司研制,其主要用途是消除雾霾。柔翼无人机在2014年2月26日在襄北试验基地试飞成功。2014年3月,柔翼无人机进行了首轮消雾试验。

在飞机的性能上,柔翼无人机与固定翼无人机相比具有明显的优势:一是有效载荷大,由于采用大面积冲压翼伞提供的更大升力,相对同等起飞重量的固定翼无人机,其有效载荷约是固定翼飞机的3倍,可以携带更多的催化剂进行作业;二是安全可靠,柔翼无人机本身具有滑翔缓降功能,即使在动力发生故障,发动机停机无动力的情况下,也可依靠翼伞缓缓滑翔降落,不会对设备和地面人员造成损伤;三是飞行时间长,一次加油可以留空3小时以上;四是操作简单,50米距离拖曳即可起飞,空中作业姿态调整方便,降落平稳;五是成本低廉,初略估算,柔翼无人机的采购成本和维护成本是同量级固定翼无人机或无人直升机的1/3—1/5,使用成本是其1/10,平时也不需要进行复杂的维护保养工作。

那些治霾技术拯救了的企业与城市

事实上,治霾技术还关系到企业的生存发展、行业的起死回生、城市的管理建设,中外许多企业和城市的发展事例就印证了这一点。

从濒临倒闭到收入过亿的中国企业

几年前山东国舜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还是一个因为经营不善,时刻处于破产边缘的外包公司。置之死地而后生,这家公司敏锐地从当下的雾霾天气中捕捉到了商机。由于中国雾霾天气日益严重,政府在“十一五”、“十二五”期间,对于重污染企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不断提高,山东国舜抓住“治霾”这一机遇,同科研机构合作开发了提高脱硫能力的新技术,最终从一个濒临倒闭的公司转身成为一个掌握治霾核心技术、年收入过亿的环保企业。

通用公司减排装置拯救洛杉矶

上个世纪四五十年代严重的空气污染,让洛杉矶这个“车轮上的城市”不得不在控制汽车排放技术上做文章,经过一系列的技术研发,通用汽车公司将一种减排装置——曲轴箱净化器安装在该公司为加州生产的小轿车上,此举减少了25%的污染物排放量。这种新技术的发展为美国打造了一批世界领先的尾气净化器生产厂商,也让美国掌握了尾气净化器的核心生产技术。

治污带动日本北九州经济

以钢铁为支柱产业的日本北九州,在上个世纪由于污染严重,致使许多民众患上哮喘病。在此背景下,当地工厂迅速反应,通过调整能源结构,开发、利用氢能源,建造太阳能发电厂,在丰富自身的产业结构,建设新兴产业的同时,不仅为当地节省了大量能源,而且带动当地的GDP在20年间增长了4倍。现如今的北九州,已将环保产业作为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曾经的“死海”九州市已经吸引了100多种鱼类和贝类在这里生息。

治霾让德国鲁尔工业区“重见天日”

40多年前,德国鲁尔工业区污染严重,致使整个德国雾霾严重,饱受酸雨、农业减产之苦。在意识到空气污染带来的严重影响后,鲁尔工业区的重工业企业开始加装脱硫、脱氦装置,同时推动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发展高科技产业,研发出零污染发电厂技术,将燃烧煤炭时产生的污染气体降低到零。经过一系列的治理,包括鲁尔工业区在内的德国多数地区已实现了青山绿水,空气清新,生态经济发展也居于世界领先水平。

可再生能源让伦敦和“雾都”说再见

上世纪50年代,伦敦雾霭重重酿成灾难,英国人自此痛定思痛大力整治环境,使用可再生能源,打造生态社会。在整治环境的过程中,伦敦的重工业企业放弃使用煤炭,转而发展风力、太阳能等绿色可再生能源。不仅仅是工厂,英国的房屋、超市等也通过自备生物质发电机、循环利用雨水等方式打造低碳环境,基本实现零排放。今天的伦敦,绿色经济产业是目前为数不多的经济增长领域之一,创造了众多就业岗位,今天的伦敦以及英国最终实现了经济增长与生态环境并重。

国外治霾:技术和立法并进

事实上,国外治霾之路同样布满荆棘,其中不乏一些成功经验,例如,“洛杉矶光雾事件”发生后的许多治理经验就值得中国借鉴。光雾发生时,空气颜色都会发生变化,有时烟雾呈微白色,有时显黄褐色,烟雾会招致眼睛疼痛和流泪,还会导致死亡。光雾严重时,需要到洛杉矶城外采集新鲜空气来呼吸。但通过多年的治理,洛杉矶出现雾霾的天数已经越来越少。

洛杉矶采用的方法,既不是禁车,也不是限车,因为美国是一个车轮上的国家,而洛杉矶依靠汽车的程度更甚于美国的其他城市。

最终,洛杉矶从减少车辆排污入手。1960年,通用汽车公司宣布,一种减排装置——曲轴箱净化器将安装在1961年该公司为加州生产的小轿车上。虽然安装后仅能清除25%的碳氢化合物排量,但这已经是一个巨大的进步。

值得一提的是,洛杉矶最主要的措施是鼓励人们使用共乘车道,此措施早在1984年洛杉矶奥运会之前就实施了,直到今天还在有效使用。其做法是,将高速公路的最快一条左方车道改为共乘车道,只有两人或者三人以上共用一辆车的情况下才可以使用,单人开车使用共乘车道要罚款271美元。这条快车道比其他道路更快,而且可以通达洛杉矶市中心任何地方。另外,洛杉矶市政府还专设一个办公室,拨出专用800免费号码,任何想要共乘车的人,无论是提供车辆还是自己想搭乘他人车辆,都可以打这个电话,由交通局的专业人员负责为共乘者配对。

与此同时美国开始为治霾工作进行立法。但早期的法案主要是扩展了联邦政府在环保方面的职能,因为没有制定检测标准和强制措施,最终失败。

梳理近年来集成电路产业的国家政策,中发智造发现,国家政策对集成电路的扶持,主要体现在税收优惠层面。而税收优惠政策,尤以“两免三减半”“五免五减半”为两大核心优惠政策。

一、核心政策概述

根据2012年的政策规定,集成电路企业所得税的法定税率为25%。

所谓“两免三减半”政策,即“头两年免征企业所得税,后三年减半征收(即按12.5%征收)”,优惠期五年;而“五免五减半”政策,即“前五年免征所得税,后五年减半征收”,优惠期长达十年。

可以享受这些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大致有两类:一类是集成电路生产企业,另一类是集成电路设计或软件企业。

两类企业想要申请、享受这些优惠政策,一方面要符合一系列企业认定条件,另一方面这些满足认定条件的集成电路企业,还需进一步符合相应的适用情形。

二、政策脉络

国家对集成电路产业的税收优惠政策,是由一系列集电产业方面的国家政策延续、细化而来。如果只想了解享受优惠政策应满足的认定条件和需要进一步符合的适用情形,可以直接跳过本章节。

1.国发〔2000〕18号

2000年6月,国务院印发《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若干政策》(国发〔2000〕18号)。该政策从投融资政策、税收政策、产业技术政、出口政策、收入分配政策、人才吸引与培养政策、采购政策、软件企业认定制度、知识产权保护、行业组织和行业管理等十大方面,着重对软件行业提出若干优惠与支持政策。

在税收政策中,首次提出:新创办软件企业经认定后,自获利年度起,享受企业所得税“两免三减半”的优惠政策。集成电路设计业视同软件产业,适用软件产业有关政策。现在看来,这条政策可谓集成电路产业税收优惠政策的发端。

该政策同时强调,凡在我国境内设立的软件企业和集成电路企业,不分所有制性质,均可享受本政策。因此,这份政策也奠定了对境内集成电路企业一视同仁的基础。

2.国发〔2011〕4号

2011年1月,国务院印发《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国发〔2011〕4号),从财税政策、投融资政策、研究开发政策、进出口政策、人才政策、知识产权政策、市场政策、政策落实八个方面进一步明确了政策的支持力度与扶持导向。

该政策最大的亮点在于,其财税政一方面明确了“两免三减半”优惠政策的适用对象与具体适用情形;另一方面提出了又一项全新的税收优惠政策条款——“五免五减半”,极大鼓励了不同规模、不同技术层次的集成电路企业。

3.财税〔2012〕27号

2012年8月,国家财政部印发《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企业所得税政策》(财税〔2012〕27号),明确了税收优惠政策的两类适用主体:一是集成电路生产企业,二是集成电路设计企业与软件企业,并进一步明确了两类适用主体应满足的认定条件。

4.财税〔2016〕49号

2016年5月,国家财政部、发改委、工信部等四部委联合印发《关于软件和集成电路产业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税〔2016〕49号),并结合行政审批改革的需要,进一步补充、优化了两类适用主体的认定条件。

5.财税〔2018〕27号

2018年,国家财政部、财税总局印发《关于集成电路生产企业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27号),对2018年1月1日之后的优惠政策适用情形进行了补充与调整,使得集成电路产业的扶持政策有了与时俱进的属性。

6.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68号

2019年,财政部与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集成电路设计和软件产业 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68号),明确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和软件企业继续享受“两免三减半”的税收优惠政策。

三、认定条件

如前所述,适用“两免三减半”优惠政策的主体有两类,一类是集成电路生产企业,另一类是集成电路设计企业;而适用“五免五减半”有优惠政策的主体,只有集成电路设计企业。

2012年印发的政策对两类企业均形成了一系列认定条件。而2016年5月政策发布之后,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集成电路生产与设计企业,应满足的认定条件需以本次政策为准:?

1.集成电路生产企业

政策所称集成电路生产企业,是指以单片集成电路、多芯片集成电路、混合集成电路制造为主营业务,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

(1)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依法注册并在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备案的居民企业;

(2)汇算清缴年度具有劳动合同关系且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职工人数占企业月平均职工总人数的比例不低于40%,其中研究开发人员占企业月平均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20%;

(3)拥有核心关键技术,并以此为基础开展经营活动,且汇算清缴年度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企业销售(营业)收入(主营业务收入与其他业务收入之和,下同)总额的比例不低于5%;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金额占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

(4)汇算清缴年度集成电路制造销售(营业)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

(5)具有保证产品生产的手段和能力,并获得有关资质认证(包括ISO质量体系认证);

(6)汇算清缴年度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2.集成电路设计企业

政策所称集成电路设计企业,是指以集成电路设计为主营业务,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

(1)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依法注册的居民企业;

(2)汇算清缴年度具有劳动合同关系且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职工人数占企业月平均职工总人数的比例不低40%,其中研究开发人员占企业月平均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20%;

(3)拥有核心关键技术,并以此为基础开展经营活动,且汇算清缴年度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企业销售(营业)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金额占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

(4)汇算清缴年度集成电路设计销售(营业)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其中集成电路自主设计销售(营业)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50%;

(5)主营业务拥有自主知识产权;

(6)具有与集成电路设计相适应的软硬件设施等开发环境(如EDA工具、服务器或工作站等);

(7)汇算清缴年度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四、“两免三减半”适用情形

根据中发智造对政策文件的整理,符合认定条件的集成电路企业,享受“两免三减半”政策的适用情形如下:

1.集成电路设计和软件企业

我国境内新办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和软件企业,经认定后,在2018年12月31日前自获利年度起计算优惠期 ,享受“两免三减半”优惠政策,至期满为止。

2.集成电路生产企业

2017年12月31日前投资设立的、集成电路线宽小于0.8微米(含)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经认定后,自获利年度起享受“两免三减半”政策,至期满为止。

2018年1月1日后投资新设的集成电路线宽小于130纳米(0.13微米),且经营期在10年以上的集成电路 生产企业或项目,享受两免三减半政策,至期满为止。与之前的“0.8微米”对比,条件更为严苛。

五、“五免五减半”适用情形

“五免五减半”政策的适用情形,相较之下更为严格,毕竟政策优惠力度更大。中发智造梳理,“五免五减半”政策主要适用于集成电路生产企业——

第一,2017年12月31日前设的集成电路线宽小于0.25微米或投资额超过80亿元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经营期在15年以上的,经认定后,自获利年度起,享受“五免五减半”政策,至期满为止。?

值得注意的是,经营期不满15年的该类集成电路生产企业,同样也有税收优惠,即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第二,2018年1月1日后投资新设的集成电路线宽小于65纳米或投资额超过150亿元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或项目,经营期在15年以上的,享受“五免五减半”政策,期满为止。由这两条适用情形可见,随着技术的发展,政策对新设集成电路企业的要求也逐渐变高,不断激励企业变得更强。

六、集成电路设计企业的另一项优惠

相比集成电路生产企业,集成电路设计企业还有一项税收优惠政策:?

1.政策优惠

2000年,对国家规划布局内的重点软件企业,当年未享受免税优惠的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国家规划布局内的重点软件企业名单由国家计委、信息产业部、外经贸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共同确定。集成电路设计业视同软件产业,适用软件产业有关政策。

此后的集成电路税收优惠政策,均延续了本次政策的精神,即——国家规划布局内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如当年未享受免税优惠的,可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2.认定条件

2012年印发的政策对该类企业形成了一系列认定条件。而2016年5月政策发布之后,享受该项税收优惠政策时,应满足的认定条件需以本次政策为准。

中发智造梳理,“国家规划布局内重点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在享受该项优惠政策时,除了要符合前述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应满足的条件(见第三章第二节),还应至少符合下列条件中的一项:

(1)汇算清缴年度集成电路设计销售(营业)收入不低于2亿元,年应纳税所得额不低于1000万元,研究开发人员占月平均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25%;

(2)在国家规定的重点集成电路设计领域内,汇算清缴年度集成电路设计销售(营业)收入不低于2000万元,应纳税所得额不低于250万元,研究开发人员占月平均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35%,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发开发费用金额占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70%。

七、总? 结

总结来讲,符合条件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有的可以享受“两免三减半”优惠政策,有的可减按15%税率征收,有的可享受“五免五减半”优惠政策;符合条件的集成电路设计企业,有的可以享受“两免三减半”优惠政策,有的可减按10%税率征收。

此外,国发〔2011〕4号政策还明确强调:为完善集成电路产业链,对符合条件的集成电路封装、测试、关键专用材料企业以及集成电路专用设备相关企业给予企业所得税优惠。具体办法由财政部、税务总局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因此,各地方政府、各产业园区、各相关企业应根据自身业务与发展规划,密切关注各类税收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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