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探亲假需要什么材料
1、探亲假需要下列材料:
(1)拟探亲人员填写请假条;
(2)所在部门签署意见;
(3)人事处负责人签署意见;
(4)探亲路费在假期后两周内到人事处审核;
(5)财务处办理报销。
未婚职工探父母、已婚职工探配偶,每年一次的往返路费符合规定部分全额报销;已婚职工探父母的,在本人基本工资30%以内部分自理,超出部分予以报销。
2、法律依据:《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第三条
职工探亲假期:
(一)职工探望配偶的,每年给予一方探亲假一次,假期为三十天。
(二)未婚职工探望父母,原则上每年给假一次,假期为二十天。如果因为工作需要,本单位当年不能给予假期,或者职工自愿两年探亲一次的,可以两年给假一次,假期为四十五天。
(三)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每四年给假一次,假期为二十天。
探亲假期是指职工与配偶、父、母团聚的时间,另外,根据实际需要给予路程假。上述假期均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节日在内。
二、享受探亲假必须具备哪些条件
1、主体条件,只有在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工作的职工才可以享受探亲假待遇;
2、时间条件,工作满一年;
3、事由条件,与配偶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探望配偶的待遇;与父亲、母亲都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探望父母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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