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好友 天南地北首页 网站导航

失业补贴如何领取

网友发布 2023-07-31 18:24 · 头闻号化工轻工

法律主观:

失业保险 基金支出就业创业相关补贴分为一次性领取 失业保险金 、失业人员创业补贴、失业人员安置补贴、职业介绍补贴等四种。 1、一次性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发放对象为正在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重新就业或自主创业、合伙经营且正常经营的,可申请领取。补贴标准为一次性领取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而尚未到领取期限的失业保险金。失业人员重新就业、自主创业或合伙经营者一次性领取失业保险金后,如未参加 社会保险 ,则在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的期限内,除享受基本 医疗保险 费、大病医疗保险费、取暖季失业保险补贴外,不再享受其他失业保险有关待遇。 领取失业金人员如需办理一次性领取失业金手续,则由失业人员重新就业的单位按照不同的经办机构分别填写《 西安 市失业人员就业创业补贴申请汇总表》,携带申请资料,向就业服务机构提出申请。 2、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自主创业可领创业补贴。 失业人员创业补贴的发放对象是在领取失业金期限内的失业人员。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自主创业、合伙经营且正常经营的可申领。符合创业补贴条件的,每名失业人员可领取创业补贴2000元。 申领时需提供《西安市失业人员就业创业补贴申请汇总表》、失业人员本人 身份证 复印件2份、《西安市失业保险金申领登记表》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等资料,按照就业登记工作划分范围,向就业服务机构提出申请。 3、吸纳失业人员的单位可领安置补贴。 失业人员安置补贴的发放对象是主动吸纳失业人员的用人单位。失业人员是指正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或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尚未就业的失业人员。用人单位主动吸纳了失业人员、与失业人员签订一年以上 劳动合同 的均可申领。用人单位每吸纳一名失业人员,从失业保险基金中给予1000元的安置补贴。 申领时需提供1份用人单位与吸纳的失业人员签订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原件和复印件、近三个月内用人单位为吸纳的失业人员缴纳的 社保 票据或单位 工资 表原件和复印件等资料,按照就业登记相关流程,于30日内在企业工商注册地所在基层人社部门就业机构办理就业登记手续。 4、为失业人员免费服务的职介机构可领职介补贴。 职业介绍补贴的发放对象为由人社部门承办或人社部门批准成立,并经市人社局进行资格认定后,开展失业人员免费职业介绍服务的职业介绍机构。职业介绍机构每成功介绍1名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 签订劳动合同 6个月以上者,给予职业介绍补贴100元。签订劳动合同1年以上3年以下者,给予职业介绍补贴150元。签订劳动合同3年以上者,给予职业介绍补贴200元。

法律客观:

《 社会保险法 》第四十八条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失业人员应当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西安大学生人才补贴政策

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条件具体如下:

1、本地户籍就业困难人员及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在本地行政区域内自主创业;

2、申请人取得工商营业执照6个月后提出申请,且企业注册地及经营地仅限西安市行政区划范围内;

3、申请人须为所创办企业的法人或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本人。

一次性创业补贴标准具体如下:

1、自主创业人员一次性创业补贴标准为3000元。同一人创办多家经济实体的,只能申请一次。

2、补贴申领期限为2年,即申领时间距工商营业执照取得时间不得超过2年。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第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把扩大就业作为重要职责,统筹协调产业政策与就业政策。

第十二条

国家鼓励各类企业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通过兴办产业或者拓展经营,增加就业岗位。

国家鼓励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服务业,扶持中小企业,多渠道、多方式增加就业岗位。

国家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扩大就业,增加就业岗位。

第十三条

国家发展国内外贸易和国际经济合作,拓宽就业渠道。

第十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在安排政府投资和确定重大建设项目时,应当发挥投资和重大建设项目带动就业的作用,增加就业岗位。

第十五条

国家实行有利于促进就业的财政政策,加大资金投入,改善就业环境,扩大就业。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就业状况和就业工作目标,在财政预算中安排就业专项资金用于促进就业工作。

就业专项资金用于职业介绍、职业培训、公益性岗位、职业技能鉴定、特定就业政策和社会保险等的补贴,小额贷款担保基金和微利项目的小额担保贷款贴息,以及扶持公共就业服务等。就业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和劳动行政部门规定。

凡是在西安就业创业的本科毕业生均能领取相应补贴,不限制户籍,不强制落户

一、住房方向

西安大学生公租房,网上申请后不用再前往线下申请。

西安大学生公租房租金标准:

过渡期内按建筑面积2.89元/平方米_月收取(含物业费、电梯费)。

租住面积:

户型面积50平方米以下的小户型大学生公租房

申请方式:

1.登记报名。新毕业大学生可在网上申请资格:西安大学生公租房网上申请指南(入口+流程)。

2.轮候配租。市保障中心根据新毕业大学生登记报名时间,分项目建立大学生公租房轮候库,根据房源情况按轮候顺序进行分配,并与大学生签订配租协议。

3.分配入住。大学生持配租协议到大学生公租房物业办理手续并入住。

准入条件:

3年内普通高校新毕业大学生或5年内985、211院校新毕业大学生,免于资格审核。

租赁期限:

普通高校新毕业大学生给予1年租住过渡期;985、211院校新毕业大学生给予2年租住过渡期。过渡期满后进行资格审核并重新确定租金标准,对不符合条件的可选择办理退出手续或按照市场租金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二、补贴方向

1、人才就业奖

按照博士每人20000元、硕士每人10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奖励。

注意:985院校本科毕业生可参照硕士研究生标准享受相应政策优待。

2、乐业补贴(985院校本科生)

求职准备阶段乐业补贴500元;

就业签约阶段乐业补贴1500元;

入职乐业阶段乐业补贴4000元。

3、乐业补贴(陕西省高校毕业生)

有意愿在西安市行政区域内就业创业的2022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均可申领。

就业至西咸新区直管区的普通高校毕业生们也可申领“西安乐业卡”!(含2021届普通高校毕业生)

乐业补贴将以电子补贴券形式发放,包含交通、通讯、美食、旅游、读书补贴等。

4、自主创业补贴

按照5000元/人标准,给予符合条件的入站青年人才一次性创业补贴。

在我市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的入站青年人才可以申请。

5、五类人才认定(DE类较容易)

D类人才:人才公寓,人才租赁补贴(1000元/月、财政承担800元/月,用人单位承担200元/月),最高补贴3年)

E类人才:人才租赁补贴(300元/月(财政承担),最高补贴3年)

法律依据

《中共中央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

突出市场导向。充分发挥市场在人才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加快转变政府人才管理职能,保障和落实用人主体自主权,提高人才横向和纵向流动性,健全人才评价、流动、激励机制,最大限度激发和释放人才创新创造创业活力,使人才各尽其能、各展其长、各得其所,让人才价值得到充分尊重和实现。

免责声明:本平台仅供信息发布交流之途,请谨慎判断信息真伪。如遇虚假诈骗信息,请立即举报

举报
反对 0
打赏 0
更多相关文章

收藏

点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