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智慧矿山白皮书
中国智慧矿山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
2012.12.18
编辑委员会主任:张宝明
编委会 副主任: 伊 烈 毛允德
委 员(以姓氏笔画为序):牛和平 王 浩 王玲丁 王广德 王继仁 毛允德 古德生 尹光志 付国军 冯森林 伊 烈 邬燕云 孙继平 纪洪广 刘 峰 刘 富 刘盛东 刘桥喜 汪旭光 何学秋 张文杰 张延寿 吴立新 林 岚 周成虎 杨庆生 武 越 郑厚发 施卫祖 陶华学 赵 文 赵振海 俞昶兴 萨贤春 彭建勋 薛元修 魏鹏远
执 行 主 编:毛允德
编 辑:王 勃 迟心东 刘桥喜 李景阳 陈宪冬 高 波 徐 浩
目 录
第一部分 章程
1.中国智慧矿山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章程
2.联盟组织架构图
3.发起单位表
4.顾问委员会表
5.专家委员会表
第二部分 智慧矿山解决方案
1.智慧矿山的基本构架与建设思路
2.智慧矿山无人采煤工作面系统(薄煤层)
3.智慧矿山无人掘进工作面系统
4.智慧矿山辅助生产系统
4.1风机远程控制无人监控系统
4.2空压机无人监控系统
4.3水泵无人监控系统
4.4皮带无人监控系统
5.智慧矿山安全生产指挥控制系统
6.1智慧矿山三维基础平台系统
6.2 智慧矿山GIS综合管理系统
7. 智慧矿山实时视频再现及广播系统
8. 智慧矿山二氧化碳防灭火系统
9. 智慧矿山水灾探测与防治系统
10.智慧矿山爆破安全监控系统
11.智慧矿山瓦斯巡检管理系统
12.智慧矿山自动调校无故障甲烷传感器
13.智慧矿山职业健康环境系统
14.智慧矿山物联网系统
中国智慧矿山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智慧矿山的定义:智慧矿山就是对生产、职业健康与安全、技术和后勤保障等进行主动感知、自动分析、快速处理的无人矿山。智慧矿山是本质;安全矿山、高效矿山、清洁矿山,矿山的数字化、信息化是智慧矿山建设的前提和基础。
第二条 联盟名称:本联盟名称为中国智慧矿山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简称智慧矿山联盟。
第三条 目的
智慧矿山联盟是由中国职业安全健康协会牵头,北京龙德时代承办神华、中煤集团、中国矿业大学、煤炭科学总院等法人单位依据《关于推动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构建的指导意见》(国科发政[2008]770号)联合发起成立的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
联盟成立的目的是:组织智慧矿山的关键科技攻关,建设智慧矿山示范工程,推广智慧矿山的理念和技术,制定智慧矿山标准,推动矿山设备制造业的转型升级,实现矿山的本质安全、高产高效、绿色环保。
第二章 组织机构(详见组织机构图)
第四条 发起单位理事单位与成员单位:
发起单位:中国职业安全健康协会、北京龙德时代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神华集团、中煤集团、中国矿业大学(详细名单附后)等十几家一流单位共同发起,成为发起单位。根据承担的责任不同,发起单位分为理事长单位(任理事长)、常务副理事长单位(常务副理事长)副理事长单位(副理事长)。
理事长单位是联盟挂靠单位,中国职业安全健康协会。
副理事长单位(承办单位)北京龙德时代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承担联盟先前运作人力和费用。
其他发起单位为,副理事长单位。
理事单位:在业内具有很强的创新能力、组织能力、和凝聚能力,并愿意承担联盟的责任和义务。
成员单位:在业内具有较强的创新能力、组织能力、和凝聚能力,并愿意承担联盟的责任和义务。
第五条 联盟的组织机构由联盟理事会、秘书处、分盟、顾问委员会和技术专家委员会等组成。
第六条 理事会的组成,职责和议程规则
联盟理事会由联盟发起单位和理事单位共同组成,联盟采取理事会共商机制,理事会成员由理事会单位派出代表组成。联盟设立名誉理事长一名或多名,协助并指导联盟理事会工作。理事会设理事长一名、常务副理事长一名,副理事长若干名,每届任期五年。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主要职责是审议和批准联盟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
名誉理事长
联盟可以设立名誉理事长一名或多名,由联盟理事会推荐或邀请本产业知名领导、院士、专家等担任,每届任期五年。名誉理事长任期内或一个任期结束,需要更换或免职时,应有三分之一以上理事成员单位提出并经理事会决议通过。
理事长
理事会决议推选理事长一名,每届任期五年,可以连选连任。理事长任期内或一个任期结束,需要更换或免职时,应有三分之一以上理事成员单位提出并经理事会决议通过。
副理事长(常务副理事长)
联盟设立常务副理事长一名,由联盟承办单位出任。
副理事长多名。每个发起单位出任一人。
第七条 秘书处。理事会下设秘书处,是联盟理事会的执行机构,负责联盟日常业务和管理等。联盟秘书处设秘书长一人,常务副秘书长一人,副秘书长若干人,由理事长提名,联盟理事会任命。秘书处的主要职责是:组织实施联盟年度工作计划;执行理事会各项决定;召集联盟理事会议,负责对外交往工作;向理事会推荐可以由联盟运作的相关项目,并组织实施;代表联盟签署有关文件;聘任或解聘秘书处相关业务部门的工作人员;负责处理其他日常事务等。
第八条 联盟顾问委员
顾问委员会由有关政府部门、协会的负责人组成,具体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国家科技部、国家工信部、国家发改委、中国煤炭协会、中国安全生产协会等领导组成。首任顾问委员会主任以及委员会成员附后。
顾问委员会主要职责是:
1.为联盟提供政策性的指导。
2.协助联盟协调政府相关部门、相关协会、大型国有企业、大学、研究单位的关系。
3.积极向国家有关部门、地方政府推荐智慧矿山,尽快使智慧矿山的建设成为国家政策和地方政策,充分发挥智慧矿山技术在解决矿山安全问题、高产高效问题、绿色环保问题、以及在矿山装备制造业转型升级方面的巨大优势。
4.列席理事会及联盟成员大会;
5.对联盟的技术研发、产业发展、市场推广、国际合作等各方面的发展给予建议或意见;
6.督促联盟及领导成员依照核定的章程、业务范围及内部管理制度开展活动;
7.对联盟成员违反联盟纪律,损害联盟声誉的行为进行监督;
8.对联盟的财务状况给予建议;
第九条 技术专家委员会由业内知名专家和学者组成。首任技术专家委员组成附后。技术专家委员会下面设有智慧矿山煤矿专家委员会和智慧矿山非煤专家委员会。技术专家委员会主要职责是:
组织制定并审查智慧矿山的的技术方案、解决方案。
组织有关智慧矿山关键技术公关方案编制、审查并推荐上报国家科技部、工信部、发改委以及地方政府的相应部门。
组织智慧矿山示范项目、示范工程等技术方案,以及有关实施工作和验收工作。
积极向国家有关部门、地方政府推荐智慧矿山,尽快使智慧矿山的建设成为国家政策和地方政策,充分发挥智慧矿山技术在解决矿山安全问题、高产高效问题、绿色环保问题、以及在矿山装备制造业转型升级方面的巨大优势。
列席理事会及联盟成员大会;
对联盟的技术研发、产业发展、市场推广、国际合作等各方面的发展给予建议或意见;
督促联盟及领导成员依照核定的章程、业务范围及内部管理制度开展活动;
对联盟成员违反联盟纪律,损害联盟声誉的行为进行监督;
免责声明:本平台仅供信息发布交流之途,请谨慎判断信息真伪。如遇虚假诈骗信息,请立即举报
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