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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个体工商户创业补贴

网友发布 2023-07-30 09:06 · 头闻号公司管理

一、政府补贴内容:

1、创业社会保险补贴:创业者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的,按照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其全额社会保险补贴,补贴不包括个人缴纳部分及住房公积金部分。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2、创业基本运营补贴:按照“先缴后补”的原则,据实给予水、电、宽带等创业基本运营补贴,补贴标准每月不超过200元。补贴享受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3、一次性创业补贴:通过审核情况下,一般是当月提交申请,次月月底发放,总计10000元。

4、创业带动就业补贴:创业人员在苏创业,并进行商事登记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开业3年内吸纳苏州市户籍的登记失业人员和毕业五年内高校毕业生就业,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实际缴纳1年以上社会保险费的,可按每年每新增带动1人就业给予一次性3000元的创业带动就业补贴,3年累计不超过10万元。

5、创业场地租金补贴:按照“先缴后补”的原则,根据经营场所年租金按年度据实给予补贴,补贴标准最高不超过5000元。补贴享受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二、公司年限:针对三年内创办的企业

三、法人申请条件:

1、创业人员在苏创业,并进行商事登记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

2、法人:男 60 周岁以内、女 55 周岁以内(不含退休)的个人,且满足以下五类人员中的一类

法人五大类型人群:

1 本地户籍创业前进行过失业登记创业人员

2 外地户籍在苏累计缴纳满三年社保创业人员(或公司吸纳五人及以上就业并参保)

3 五年内毕业全日制高校生(大专及以上)

4 硕士及以上学历创业人员

5 在校大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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