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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女子犯罪会受到哪些惩罚

网友发布 2023-07-30 02:58 · 头闻号文学艺术

古代女子犯罪会受到哪些惩罚

清朝 *** 严格禁止良贱通婚,法令专设“良贱为婚姻”的条文:“凡家长与奴娶良人为妻者杖八十,女家减一等”;“奴自娶者,罪亦如之”;“若妄以奴婢为良人,而与良人为夫妻者杖九十”;“各离异”;因婚而入籍为婢的女子,改正为良 。法律中还有“娶乐人为妻妾”的专条,禁止官吏及其子孙与贱民中乐籍人户通婚:“凡官并吏娶乐人为妻妾者,杖六十,并离异;若官员子孙娶者罪亦如之,注册,侯廕袭之日降一等叙用” 。凡是良贱为婚,不仅体罚打板子,更重要的是判处离婚,决不许良人以上的家庭掺有贱民的血统,以维持良贱制度。

充军

骑木驴

杖责

浸猪笼

斩首

各种妇刑

悬吊刑

吊 *** :这是专门用于女犯的刑罚,即用细绳拴住两个 *** ,将女犯悬吊在空中,仅仅让两个脚尖着地。

吊半边猪:将女犯一侧手脚的拇指(拇趾)捆在一起,然后悬吊起来,在另一侧手脚上悬挂重物。

吊鸭子凫水:用绳子将女犯的双脚捆扎在一起,头朝下倒挂起来,然后将其身体不断浸入水中,当女犯被呛得即将昏迷时,再将其拉出水面。如此反复进行,受刑者极难忍受。

倒挂金钟:用绳子捆住女犯的一只脚吊起来,然后将另一只脚和双手从背后捆绑在一起,使其身体倒悬于空中。

骑木驴游街

骑木驴是古代专门惩治那些勾结奸夫谋害亲夫的女人所用的酷刑。

初期的木驴通常是一面圆长型的木板,下面安装有四条支撑的驴腿或滚轮,于长木板正中间,安装一根约二寸粗、一尺余长的圆木橛子向上直竖,女犯游街时,全身衣裤被完全剥光, *** 对准那根驴背上的粗木橛直 *** 去,由四名大汉抬着示众。而在明清期间,木驴刑具则成为一种更为残酷下流的刑罚。

烙刑是最古老的酷刑之一,早在我国殷商时代,纣王和他的宠妃便发明了一种称之为“炮烙”的刑法,即将受刑人赤身捆绑在用炭火烧红的铜柱上。当然,“炮烙”毕竟是一种极刑,只是在治人死罪时才采用。而在审讯人犯时,一般是将受刑者的衣服脱掉,然后将烧红的炭块放在身上,或者用烧红的铁条烙烫犯人的肉体。现代法西斯发挥得淋漓尽致,不但刑具种类繁多,而且手段也更加残忍。许多刑讯者还针对女性的特点,发明了一些专门用于女犯的烙刑。

电刑

女犯人被剥去衣裤、光着身子躺在刑床上,手脚被皮带紧紧固定住,电极接在 *** 上或者插入 *** ,强烈的电流 *** 着她们身体最脆弱、最敏感的部位,使她们 *** 的肉体发出剧烈颤抖。在这种酷刑下,即使是再坚强的女性,也往往被折磨得泪流满面、发出阵阵撕心裂肺的狂叫。

强制排泄

在公开浣肠时,受刑的女犯全身 *** 着,在挟持下被强迫趴跪在示众台上,她的 *** 将高高撅起,后方清楚暴露出来的gang门正对着为公开浣肠准备好的沙台,为了防止女人挣脱,犯人的双手被反剪在背后,两腿被拉开固定在示众台的镣铐上,呈现“人”字型被压制住。

接着负责执行的执法人员用专门的木制漏斗套入女犯的 *** ,用木桶取来略低于人体温度的清水,一次以约略一升的量灌入女犯的肠道里,另外的人员以一类浣肠专用的擀面杖型长圆木棍,垫入女人小腹部和示众台面的空间中来回擀动,使女犯不停地感受到无法克制的强烈便意,通常女犯无法坚持很久,便会在一阵阵身体和 *** 的强烈痉挛中,将肠道中的大量液体喷射到身后的沙台上。

在形成第一次喷射后,女犯会被允许休息约半刻钟的时间,然后重复第二、三次浣肠的进行,而一般在进行完三次浣肠后,女犯身体里的粪尿便差不多已被排空干净,此时犯人便会被架起来,由执法人员为之彻底清洗身体。

浣肠示众是一种非常残酷的刑罚,对女犯的身体造成极大的损害,有时受刑的女犯甚至被折磨到当场晕死过去。

所谓yin刑,是指那些专对女性 *** 所施加的种种折磨,这是所有妇刑中最残酷和最令人发指的刑法,是人性兽化最极端的表现之一。

滕条抽yin hu:这是德国人发明的一种妇刑。行刑时,首先剥光女犯的衣裤,将其上身捆绑在椅子上,然后由两人分别提起女犯的双腿,向两侧打开(或者用绳子捆住双脚向上吊起)。接着,行刑者手持滕条照女犯的 *** 使劲抽打,待打得皮开肉裂之后,再将盐水或酒精洒在伤口上。

钢丝捅尿道:与上面刑法类似,将女犯的双腿打开,然后将一根细长的钢丝插入女犯的尿道,向里面猛戳乱捅。由于女性的尿道狭窄而短小,在钢丝的捅扎下,不仅会产生极大痛感,而且会使神经产生竭斯底里的颤抖。

火烧曹营:用打火机或火柴烧烤女犯的 *** ,或者将火柴、纸卷等插入 *** 后用火点燃。

刷洗阴沟:用牙刷或特制的铁刷子伸入女犯 *** ,在其中用力摩擦,然后再向里面注入盐水或辣椒水。

冲下水道:将胶皮管子 *** 女犯的 *** ,然后接在自来水龙头上,开足水向里冲灌。有时也将胶皮管子接在装满辣椒水的橡皮球上,然后挤压橡皮球,使辣椒水进入女犯的 *** 。

拉大绳:这是我国东北的土匪发明的一种刑法,即是将女犯剥光后吊起,然后将拧成股的麻绳夹在女犯的两腿之间,由人在前后拉动,直拉得女犯的 *** 血肉模糊。

老鼠钻洞:将装着老鼠的大口瓶扣在女犯的 *** 口,然后用火烧烤瓶子。为了躲避灼热,瓶内的老鼠便会连嘶带咬地钻入女犯的 *** 。

生孩子:这是东南亚一带常用的妇刑。刑具是一种伸缩性很大的特制胶管,用刑时,将胶管未开口的一端抹上润滑油,插入女犯的子宫。然后用气筒朝另一端打气,待插入子宫内的胶管如皮球般膨胀起来之后,再慢慢地向外拉出。

除上述刑法之外,用棍状物捅扎女犯的 *** ,更是一种使用十分普遍的妇刑。在此基础上,一些刽子手还进一步发挥创造,发明了许多特制的刑具和特殊的刑法。总之,上面所列举的只是近百种妇刑中最一般和极特殊的例子,但仅此便可以看出,一旦人的 *** 毫无节制地迸发出来,各种悲剧便会发生。而在这中间,最悲惨的莫过于女人。

古代对女子的犯罪惩罚!

1刑舂:古代对妇女犯罪施用的一种刑罚。在施以黥、劓等肉刑后押送官府或边境军营,服晒谷、舂米之劳役。

2.拶刑:古代对女犯施用的一种酷刑。拶是夹犯人手指头的刑罚,故又称拶指,唐宋明清各代,官府对女犯惯用此逼供。

3.杖刑 隋唐以来五刑之一。宋明清三代规定妇人犯了奸罪,必须“去衣受杖”,除造成皮肉之苦外,并达到 *** 之效

4. 赐死 古代对身份特殊的罪人采用赐毒酒、赐剑、赐绫、赐绳等物,由其自毙。妇人多赐绫缎,历代沿用。

5.宫刑:对女犯施行的宫刑,开始于秦汉。即使用木槌击妇人腹部,人为地造成子宫脱垂,是对犯*罪者实施的一种酷刑。

6幽闭“捣蒜纳妾阴中,而以绳缝之。”——褚人获《坚瓠集》记载,清初亳州有一个儒生和他家中的一名婢女相好,儒生的妻子非常妒忌,她得知此事,就取来一些蒜瓣捣碎,塞进婢女的**里,又用针线把**口缝起来。

7.侵猪笼 把女子关到猪笼再丢到水里淹,不少女子活活被淹死 ..

8骑木马 古代女子最严厉的刑罚,将中间的木棍插入女子****,然后拉出去游街,在行进过程中木棍不停动作会将整个生殖器完全破坏。是刑罚之最!

古代侵犯 *** 会受到惩罚吗

古代中国讲求修身养性,什么是对什么是错也看人的修养,至于你说的侵犯 *** 我真是无语问苍天了

古代中国地方上是风俗、家族、官府、礼教、律法交织互相影响的,你说侵犯 *** 这么隐秘的事情鬼知道呢。

涉及人的层面,无非就是家族内部成员和家族外部成员的区别,当然丧心病狂的家族长辈对家族幼辈做你说的事情只能说禽兽行径可能是存在的

古代往往在北方法律和家族宗法持平,南方则家族宗法超越国家法律,人在做天在看,禽兽无非被国法惩处或被家法惩处,或受困于良心

侮辱罪会受到哪些惩罚

这要看事情的性质并情节轻重来定。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人格尊严和名誉权。人格尊严权和名誉权是公民的基本人身权利。宪法第38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所谓人格尊严,是指公民基于自己所处的社会环境、地位、声望、工作环境、家庭关系等各种客观条件而对自己或他人的人格价值和社会价值的认识和尊重。所谓名誉,是指公民在社会生活中所获得的名望声誉,是一个公民的品德、才干、信誉等在社会生活中所获得的社会评价。所谓名誉权,是指以名誉的维护和安全为内容的人格权。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以暴力或其他方法公然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

行为的主要手段有:(1)暴力侮辱人身,这里所讲的暴力,仅指作为侮辱的手段而言。例如以粪便泼人,以墨涂人,强剪头发,强迫他人做有辱人格的动作等,而不是指殴打、伤害身体健康的暴力。如果行为人有伤害他人身体健康的故意和行为,则应以伤害罪论处。(2)采用言语进行侮辱,即用恶毒刻薄的语言对被害人进行嘲笑、辱骂,使其当众出丑,难以忍受,如口头散布被害人的生活隐私、生理缺陷等。(3)文字侮辱,即以大字报、小字报、图画、漫画、信件、书刊或者其他公开的文字等方式泄漏他人隐私,诋毁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

〔刑法条文〕

第二百四十六条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第九十八条本法所称告诉才处理,是指被害人告诉才处理。如果被害人因受强制、威吓无法告诉的,人民检察院和被害人的近亲属也可以告诉。

当兵会受到哪些惩罚?

现在提倡文明带兵,不允许体罚打骂的!我是退伍兵,根本就不是像楼上说的.

偷渡会受到哪些惩罚呢?

这种滞留行为在广义的的范围来讲是属于偷渡行为。

这种行为,如果你是在新加坡被抓到,会拘留,罚款,并且强制出境。因为你滞留时间不短,所以情节也算很严重的。罚金在新加坡都是相当高的,并且肯定会影响你再次入新加坡境的权利,搞不好你这一生都别想去了

至于回来大陆,是不会管你在其他国家滞留了多久的,只要你的护照还有有效期,都能通过正常渠道回国。

偷渡是指:一种非法的出入境行为,一种非法移民现象。口岸偷渡是指未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或未持有效的出入境证件,逃避或蒙混边防检查机关的检查,从口岸偷渡国(边)境的行为。

 满清十大酷刑(转载)

剥皮

剥的时候由脊椎下刀,一刀把背部皮肤分成两半,慢慢用刀分开皮肤跟肌

肉,像蝴蝶展翅一样的撕开来。。最难的是胖子,因为皮肤和肌肉之间还有一堆

油,不好分开。

另外还有一种剥法,不知道可信度多少。方法是把人埋在土里,只露出一颗

脑袋,在头顶用刀割个十字,把头皮拉开以后,向里面灌水银下去。由于水银比

重很重,会把肌肉跟皮肤拉扯开来,埋在土里的人会痛得不停扭动,又无法挣

脱,最后身体会从从定的那个口「光溜溜」的跳出来,只剩下一张皮留在土

里。。。皮剥下来之后制成两面鼓,挂在衙门口,以昭炯戒。最早的剥皮是死后

才剥,后来发展成活剥。?

腰斩

由于腰斩是把人从中间切开,而主要的器官都在上半身,因此犯人不会一下

子就死,斩完以后还会神智清醒,得过好一段时间才会断气。?

明成祖杀方孝孺就是用腰斩,传说一刀下去之后,方孝孺还以肘撑地爬行,

以手沾血连书「篡」字,一共写了十二个半才断气车裂即五马分尸,很简单,就

是把受刑人的头跟四肢套上绳子,由五匹快马拉着向五个方向急奔,把人撕成六

块。?

记得商鞅就是受五马分尸之刑。?

要把人的头跟四肢砍下来都得花不少力气,更何况是用拉扯的。而受刑人身

受的苦处更可想而知。真到撕开的时候,恐怕受刑人已经不会觉得痛苦了。痛苦

的是正在拉扯的时候。?

俱五刑

把砍头,刖,割手,挖眼,割耳和一,即「大卸八块」,通常是把人杀死以

后,才把人的头、手脚剁下来,再把躯干剁成三块。

汉高祖死后,吕后把他的宠妾如意夫人抓来,剁去手脚,割掉鼻子耳朵舌

头,眼睛挖出,丢在猪圈里喂养,取名「人彘」。结果吕后自己的儿子看到,给

活活吓死。。。凌迟最早是把人杀死之后再剁成肉酱,称为「醢」,受过此刑的

记得有子路,还有周文王的长子伯邑考。?

后来发展更加精细,目的还是要让犯人受最大的痛苦,因此不但是活的时候

施刑,还要求受刑人必须身受多少刀以后才死。

据说发展到后来,每次凌迟要由两个人执行,从脚开始割,一共要割一千

刀,也就是要割下一千片肉片才准犯人断气。而据说犯人若未割满一千刀就断了

气,执行人也要受刑。发展成“死刑的艺术”而受此刑最有名的人就是大太监刘

谨,听说一共割了三天才让他断气。。。而最惨的是明末抗清名将袁崇焕,因为

崇桢皇帝中了反间计,误以为他通敌卖国,判他凌迟处死,行刑前以鱼网覆身

(让肌肉突出以便下刀),游街示众,被北京城无知的民众冲上前去,把他的肉

一块一块咬下来。。。那种心理的痛恐怕远高于生理的痛。

这是明清的正式刑之一。

缢首

在国外,绞刑是普遍使用的刑罚。?

中国人的绞刑是用弓弦缢杀。。。就是把弓套在受刑人脖子上,弓弦朝前,

行刑人在后面开始旋转那张弓,弓越转越紧,受刑人的气就越来越少,最后终于

断气。。。岳飞父子就是这样死在风波亭,(因为他是功臣,不能斩首,要留全

尸)而明末流亡的桂王也是这样给吴三桂亲手缢杀。。。烹煮即「请君入瓮」那

是唐朝时代,武则天当皇帝的时候,朝中有位酷吏叫来俊臣,崇尚严刑峻法,对

不肯招供的犯人往往以酷刑对待。方法是找个大瓮,把人塞进去,然后在瓮下面

用柴火加热。温度越来越高,受刑人也越来越受不了,如果不肯招供的话,往往

就被烧死在瓮里。。。后来武则天听说了这件事,就把来俊臣找来,问他犯人不

肯招供要怎么办?来俊臣很得意的把这个方法说了出来,武则天就淡淡的说了

句:「则请君入瓮」,把来俊臣烧死。。。宫刑司马迁就是受了宫刑,才会写出

史记,也才会在「报任少卿书」里写出「身直为闺阁之臣」这样的句子。?

中国人的阉割可讲究了。首先要拿绳子把小弟弟绑起来(包括子孙袋)让血

液不流通,自然坏死,后拿利刃一刀子割掉(全部喔!不是只有小弟弟)。割掉

了以后拿香灰一盖,止血,还得拿根鹅毛插在尿道里。等过了几天把鹅毛拿掉,

如果尿得出来,阉割就算成功了。要是尿不出来,那个人就算废了,大概最后会

死于尿毒症吧。

所以如果是要阉来当宦官的话,最好趁年纪还小就阉掉,年纪大了危险性高

很多。?

此刑常被贵族冲抵死刑。

相对的女性为“幽闭”

刖刑

关于刖刑,大家的说法不太一样。

有人说是把膝盖以下都砍掉,也有人说是把膝盖骨削掉,以后者比较可

信。?

总之,刖刑是一种类似截肢的酷刑。?

战国时代,孙膑受师兄陷害,受的就是刖刑。√?邓?直纠唇兴锉觯?苄

讨?螅?鸥奈?铩鸽鳌埂!

如果是把膝盖骨削掉,大腿小腿之间失去了保护,这个人可能连站都站不起

来,所以稗官野史上说,孙膑受刑之后,上阵打仗连骑马都没办法,必须要坐车

(马车或人力车)。?

插针

用针插手指甲缝。常用于女囚

活埋

活埋是战争时常用的手段。因为省力,速度也快。?

战争里的活埋,都是叫战俘自己挖坑,有时会先杀死俘虏再把他们推下去,

但时间不够的时候(或是要省子弹时),就直接把他们推进去以后盖土。中国的

酷刑中,活埋古已有之。不过没听过有什么名人受过这种刑罚。比较狠一点的,

会把人直挺挺的埋在土里,只露出一个头,然后开始凌虐。。鸩毒鸩毒大概算是

酷刑之中唯一比较人道的方式。。。。中国古代的毒药中,最有名的应该是

「鸠」这种毒药,成语中的「饮鸠止渴」便是源自于此。?

常用于赐死情况

棍刑

即木桩刑。

这里要说的棍刑,不是用棍子打人。这里说的棍刑,是拿根棍子直接从人的

嘴或肛门里插进去,整根没入,穿破胃肠,让人死得苦不堪言。?

正史上没有看过用这种刑罚的记载,不过金庸小说「侠客行」里有提到,还

给这种酷刑起了个美名叫「开口笑」。?

锯割

把人用铁锯活活锯死,其惨状似乎与凌迟、剥皮也在伯仲之间,难怪在地狱

酷刑中,就专门有把人锯开的酷刑。然而,锯死活人不仅在传说的地狱中存在,

在人间也是确确实实存在着的。据《三国志.吴书.孙皓传》记载,三国时,吴

帝孙皓的爱妾指使近侍到集市上抢夺百姓的财物,主管集市贸易的中郎将陈声原

是孙皓的宠臣,他捕获抢劫者绳之以法。爱妾告诉孙皓,孙皓大怒,假借其他事

端逮捕陈声,命里武士而烧红的大锯锯断陈声的头,把他的尸体投到四望台

下。

断椎

当一个人对另一个人仇恨之极时,往往会想到要打断他的脊椎骨。打断脊椎

骨确实是一种很解气的行为,因为人的脊梁骨若是断了,他也就一命呜呼了。在

中国历史上,断椎也是一种很重要的酷刑。据《商君书.赏刑篇》载,春秋时姬

重耳打算明文规定刑律,使国内百姓人人守法,就和大夫们一同商议。姬重耳的

著名朝臣颠颉很晚才到,有人认为颠颉有罪,应该给以处罚。于是,姬重耳批

准,将颠颉断椎处死。晋国的士大夫们都非常害怕,他们说:颠颉跟随姬重耳流

亡列国十九年,功劳很大,现在偶尔有小过尚且受到如此严厉的刑罚,何况我们

哪?从此人人畏刑守法。

灌铅

在佛教关于阎罗的故事中,有阎罗黑白二相的说法,白相即为地狱之主,有

百官所命,美女围侍;黑相即每天有两个时辰,要受铜汁灌肠之苦。与此相似,

人间有灌锡或灌铅的酷刑。锡的熔点是摄氏二三二度,铅的熔点是摄氏三二七点

四度,无论灌锡或灌铅都能把人烫死。而且溶化的锡或铅一入肚腹就会凝固成硬

块,这种重金属的坠力也能致人死命。

汉代厂川王刘去的王后阳城昭信妒忌而暴虐。刘去宠爱另一位名叫荣爱的美

姬,多次和她一块饮酒,昭信妒性大发,就向刘去说:“荣爱看人时,神色有些

不正常,大概是和谁有私情”。刘去信以为真,他见荣爱正在给他绣衣领上的花

纹,就一怒之下夺过衣服投进火中烧掉了。荣爱见刘去生气,非常害怕,投井寻

死,刘去命令人把她捞出来,不幸没有死。刘去杖责荣爱,\*\*\*她招认

私情,荣爱受刑不过,胡乱说出和医生有奸情。刘去越发恼怒,就把荣爱绑在柱

子上,用烧红的尖刀剜掉她的两只眼珠,再割下她的两条大腿上的肉,最后用溶

化的铅灌入她的口中,这样一直把荣爱摧残至死。

满清十大酷刑(转载)

梳洗

这里说的梳洗并不是女子的梳妆打扮,而是一种极为残酷的刑罚,它指的是

用铁刷子把人身上的肉一下一下地抓梳下来,直至肉尽骨露,最终咽气。梳洗之

刑的真正发明者是朱元璋,据沈文的《圣君初政记》记载,实施梳洗之刑时,刽

子手把犯人剥光衣服,裸体放在铁床上,用滚开的水往他的身上浇几遍,然后用

铁刷子一下一下地刷去他身上的皮肉。就像民间杀猪用开水烫过之后去毛一般,

直到把皮肉刷尽,露出白骨,而受刑的人等不到最后早就气绝身亡了。梳洗之刑

与凌迟有异曲同工之妙。据《旧唐书.桓彦范传》记载,武三思曾派周利贞逮捕

桓彦范,把他在竹槎上曳来曳去,肉被尽,露出白骨,然后又把他杖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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