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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企业法人落户条件2022

网友发布 2023-07-30 01:16 · 头闻号化工轻工

2022年6月28日,上海发布了2022应届生落户政策,所有上海高校的应届硕士都可以直接落户。不需要打分,不需要“双一流”高校。

直接落户上海的政策变宽松了,会有更多的本科生报考上海高校的硕士,也是间接发了一大批购房资格。

不是上海高校的应届硕士,想要落户上海,有哪些方式?需要什么条件?

借这篇文章,E78上海落户规划来帮大家梳理一下,落户上海的5大方式,看看哪个适合你!

应届生落户

应届生落户有三种:直接落户、打分落户、自主创业落户。

1、直接落户:

应届博士、“双一流”应届硕士生、六校应届本科生(清北复交、同济、华师大),符合基本申报条件即可直接落户。

中科院在沪各研究所、上科大、上纽大应届硕士也是参照“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执行。

2、打分落户:

满足72分打分政策,打分有毕业生和用人单位两部分要素,占比因素最大的是毕业生的个人要素,涉及学校、成绩、外语/计算机水平、荣誉称号、获奖等。

最高学历在上海高校就读,可以另外加2分。

今年所有上海高校就读的硕士应届毕业生,毕业可以免打分直接落户上海。

除六校本科毕业生直接落户之外,新增在沪的双一流学校的本科应届生且在五大新城和南北地区重点转型地区单位工作的(宝山、金山重点转型地区),可以免打分,直接落户。

双一流高校名单:华东理工大学、东华大学、上海海洋大学、上海中医药大学、上海外国语大学、上海财经大学、上海体育学院、上海音乐学院、上海大学。

3、自主创业落户:

符合相关要求创业的企业法定代表人,并且是原始投资人,首次出资比例不低于公司注册资本的10%。

E78上海落户规划提醒大家,有几个注意事项:

1、只有毕业当年才可以。

2、“非全日制”和“中外合作非统招”等学习形式的不行。

3、在读期间不能缴纳社保和个税(创业除外),实习工资不能申报薪金,可以申报劳务报酬。

4、以下企业影响落户:劳务派遣、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被列入黑名单的企业等。

5、提交落户申请后不要换公司。

6、公示审核结果后,单位及获得落户资格的学生必须在6个月内完成落户手续,超过时间将失去落户资格。

除了国内高校的应届生之外,留学生落户也是近年来比较多的一个落户渠道。

留学生落户

留学生落户是一种比较快的方式,基本上2年就可以搞定。

前段时间,上海市人社局更新了世界排名前100院校的留学生申请通道。有一些留学生可以直接落户。

1、世界前50的名校大学留学生,没有要求,直接落户。

2、世界前51-100的名校大学留学生,缴纳6个月社保就能落户,且没有社保基数和工作要求。

3、学校不在世界前100的留学生,连续缴纳1倍社保基数满足6个月,或者连续缴纳倍社保基数满足12个月,也可以申请落户。

上海社保基数每年都在调整,而且调整幅度不算低,一般在8%-15%之间。不过今年留学生落户的社保基数保持不变,仍旧是10338元/月,帮留学生们节省了一大笔开支。

需要注意的是,留学生落户对前置学历、学分、出境时间、回国时间、公司都是有要求的。

1、.国外留学本科学历的同学,前置学历如果是大专起点本科(国内专科、到国外就读本科的专升本)、HND、转学分等留学形式均不在落户范围之内!

2、在国内有分校就读的经历,但国外学分低于总学分80%的留学生,也不在此落户范围之内!

3、出境时间要求:本科不少于2年,硕士不少于半年,博士不少于1年,进修访学1年以上。

当然,受疫情影响不满足出境时间的,可以根据录取通知时间和签证时间来比对出入境记录和出境时间。

4、对于回国时间的要求,留学生毕业回国后,只要2年之内全职来上海并持续工作就可以保留留学生落户申请的资格。而且现在已经取消了第一份工作在上海的硬性要求。

如果回国超过了2年的归国留学生,则不具备留学生落户申请资格。

5、而对于公司的要求则比较简单,在上海市内注册登记,满足资金要求和注册时间就可以为留学生进行落户申请办理。

(1)企业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注册时间满足6个月及以上;

(2)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如果是外资企业的话,需要按照现在的汇率换算成人民币,也不得少于100万元人民币;如果签约单位为上海分公司,总公司注册资金需要达到100万元(含)以上。(备:同时总公司需要出具人事授权书原件)。

如果既不是应届生也不是留学生,社会在职人员如何落户上海呢?

以下几种人才,可以通过人才引进的方式直接落户,而且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以随迁,特别香!

人才引进落户

以下5种人才可以直接落户:

高层次人才、高技能人才、重点机构紧缺急需人才、市场化创新创业人才、专门人才和其他特殊人才。

(一)高层次人才

1、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2、获得省部级及以上政府表彰的人员。

3、列入省部级及以上人才培养计划的人选。

4、国家重大科技专项项目、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和本市重大科技项目负责人及其团队核心成员。

(二)重点机构紧缺急需人才

重点机构是指本市重点产业、重点区域和基础研究领域经行业主管部门和重点区域推荐的用人单位,并实行名单管理和动态调整。

1、重点机构所需的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人员。

2、重点机构紧缺急需的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创新团队核心成员等核心业务骨干。

3、重点机构紧缺急需的具有国家二级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认定证书(技师)的技能类高技能人才。

(三)高技能人才

1、 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称号、国务院特殊津贴、世界技能大赛奖项等荣誉的高技能人才。

2、取得国家一级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认定证书(高级技师)的技能类高技能人才。

3、取得国家二级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认定证书(技师)且获得国家及省部级以上技能竞赛奖励的技能类高技能人才。

(四)市场化创新创业人才

1、获得一定规模风险投资的创业人才及其团队核心成员。

2、在本市取得经过市场检验的显著业绩的创新创业中介服务人才及其团队核心成员。

3、在本市管理运营的风险投资资金达到一定规模且取得经过市场检验的显著业绩的创业投资管理运营人才及其团队核心成员。

4、市场价值达到一定水平的企业科技和技能人才。

5、取得显著经营业绩的企业家人才。

(五)专门人才和其他特殊人才

1、本市航运、文化艺术、体育、传统医学、农业技术及其他特殊行业紧缺急需的专门人才。

2、本市各区和重点区域自主审批的紧缺急需人才。

3、其他紧缺急需、确有特殊才能的人才。

市政府有关部门将根据本市经济社会发展,及时调整人才引进重点支持范围。

引进人才已婚的,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可以同时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上海市引进人才申办本市常住户口办法》自2020年12月1日起实行,有效期至2025年11月30日。

如果不符合人才引进的条件,还能落户吗?

当然可以。在职人士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满一定年限,并符合相关条件,也是可以落户的。

居转户

居转户是大多数人落户上海的选择。

有6大类可以选择:中级职称、激励条件、科创人才、临港新片区人才、张江科学城人才、其他激励

一、中级职称

持证人员申办本市常住户口,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满7年;

2、持证期间按照规定参加本市城镇社会保险满7年;

3、持证期间依法在本市缴纳所得税;

4、在本市被评聘为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具有技师(国家二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以上职业资格,且专业、工种与所聘岗位相对应;

5、无违反国家及本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行为、治安管理处罚以上违法犯 罪记录及其他方面的不良行为记录。

以中级职称作为申请居转户依据的条件中,一定需要注意的是,所聘或取得中级职称专业都必须和岗位、工种相对应,一旦专业和岗位不匹配,中级职称将不能够作为申请居转户的条件。

二、激励条件

持证人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优先申办本市常住户口:

1、在本市作出重大贡献并获得相应奖励,或者在本市被评聘为高级专业 技术职务或者高级技师(国家一级职业资格证书)且专业、工种与所聘岗位相对应的,可以不受第五条第(一)、(二)项规定的持证及参保年限的限制;

2、 在本市远郊地区的教育、卫生等岗位工作满5年的,持证及参保年限可以缩短至5年;

3、最近连续3年在本市缴纳城镇社会保险基数高于本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2倍以上,或者最近连续3年计税薪酬收入高于上年同行业中级技术、技能或者管理岗位年均薪酬收入水平的技术管理和关键岗位人员可以不受第五条第(四)项规定的专业技术职务或者职业资格等级的限制;

4、按照个人在本市直接投资(或者投资份额)计算,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累计缴纳总额及每年最低缴纳额达到本市规定标准,或者连续3年聘用本市员工人数达到规定标准的相关投资和创业人才,可以不受本办法第五条第(四)项规定的专业技术职务或者职业资格等级的限制。

前款所称的重大贡献奖项范围、计税薪酬收入标准、技术管理和关键岗位范围、投资纳税数额和用工人数标准,由相关管理部门适时公布。

三、科创人才

1、获得科技企业孵化器或创业投资机构(须经上海市创业投资行业协会备案,下同)首轮创业投资额200万元及以上或累计获得创业投资额500万元及以上(须资金到位并持续投资满1年)的本市企业中持股比例不低于5%的创业人才,在企业连续工作满1年的,申办本市常住户口时,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和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的累计年限可以由7年缩短为5年。

2、获得科技企业孵化器或创业投资机构首轮创业投资额500万元及以上或累计获得创业投资额1000万元及以上(须资金到位并持续投资满1年)的本市企业中持股比例不低于5%的创业人才,在企业连续工作满1年的,申办本市常住户口时,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和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的累计年限可以由7年缩短为3年。

证明材料:股东证明、投资协议、资金到位且持续投资满1年的证明、覆盖创业 投资资金投资期的劳动合同等。

3、在本市技术转移服务机构中连续从事技术转移和科技成果转化服务满1年,最近3年累计实现1000万元及以上技术交易额(技术合同双方当事人分别不少于3家且不是关联企业,技术合同履行率达到70%及以上)的技术合同第一完成人,申办本市常住户口时,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和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的累计年限可以由7年缩短为5年。

4、在本市技术转移服务机构中连续从事技术转移和科技成果转化服务满1年,最近3年累计实现2000万元及以上技术交易额(技术合同双方当事人分别不少于3家且不是关联企业,技术合同履行率达到 70%及以上)的技术合同第一完成人,申办本市常住户口时,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和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的累计年限可以由7年缩短为3年。

证明材料:本市技术转移服务机构的备案证明、最近3年的技术合同(须经上海 市技术市场管理办公室认定登记,下同)、覆盖技术转移和科技成果转化业绩期 的劳动合同、技术合同完成 70%及以上的证明(合同交易往来发票和第三方佣金服务发票,下同)等。

5、本市创业投资机构的合伙人或连续2年担任副总裁及以上的高级管理人才,最近3年内累计24个月在本市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基数等于本市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3倍且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基数与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合理对应的,申办本市常住户口时,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和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的累计年限可以由7年缩短为2年。

证明材料:股东证明、创业投资领域从业时间不低于3年的证明等。

6、最近4年内累计36个月在本市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基数等于本市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3倍且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基数与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合理对应的企业科技和技能人才,申办本市常住户口时,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和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的累计年限可以由7年缩短为5年。

四、临港新片区人才

申请依据条件如下:

1、在经新片区认定的用人单位工作;在本市被评聘为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具有技师(国家二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以上职业资格,且专业、工种与所聘岗位相对应;年限由7年缩短为5年,其中新片区工作时间不低于3年。

2、在经新片区认定的用人单位工作;最近4年内累计36个月及申报当月在本市缴纳城镇社会保险基数达到上年度本市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1倍的;年限由7年缩短为5年,其中新片区工作时间不低于3年。

3、在经新片区认定的用人单位工作;个人在本市直接投资或者按个人投资份额计算,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平均每年纳税额在100万元及以上或者连续3年平均每年聘用本市员工100人及以上;年限由7年缩短为5年,其中新片区工作时间不低于3年。

4、符合新片区重点产业布局、经新片区推荐的用人单位的核心人才;在本市被评聘为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具有技师(国家二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以上职业资格,且专业、工种与所聘岗位相对应:年限由7年缩短为3年,其中新片区工作时间不低于2年。

5.符合新片区重点产业布局、经新片区推荐的用人单位的核心人才;最近4年内累计36个月及申报当月在本市缴纳城镇社会保险基数达到上年度本市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1倍的;年限由7年缩短为3年,其中新片区工作时间不低于2年。

6、符合新片区重点产业

武汉落户政策一直以来都是广大民众关注的热门话题,现在武汉市人民政府发布落户新政!根据武汉市政府2021年9月发布的《关于调整完善落户政策相关条件的实施意见》,以下为相关解答

一、引进企业员工落户有哪些条件?

引进企业员工落户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申请人为我市区级以上政府研究同意引进大型企业、总部企业、产业研发机构、科技创新型企业等有关重点企事业单位的非本市户籍员工,且企业注册资本和纳税在本市落地;

2、单位缴纳本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本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或个人所得税);

3、申请人在汉有合法稳定住所(含合法租赁住房)。

二、非本市户籍人员在新城区、开发区就业创业落户有哪些条件?

非本市户籍人员在新城区、开发区就业创业落户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申请人为非本市户籍人员,男性不超过45周岁、女性不超过35周岁;

2、申请人在新城区、开发区就业创业,就业的单位缴纳或灵活就业人员连续参加本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6个月以上,创业的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

3、申请人在新城区(含蔡甸区、江夏区、东西湖区、黄陂区、新洲区,其中东西湖区常青花园派出所所辖区域除外)、开发区(含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武汉化工区,其中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东、铁箕山派出所所辖区域除外)有合法稳定住所(含合法租赁)。

备注:依据《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武政规[2016]33号)和《武汉市公安局关于贯彻落实全市户籍制度改革相关政策的通知》(武公规[2017]1号),我市适用户口迁移政策的范围,中心城区包括江岸、江汉、_口、汉阳、武昌、青山、洪山区,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东西湖区常青花园派出所、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东、铁箕山派出所的所辖区域;新城区包括蔡甸区、江夏区、东西湖区(常青花园派出所所辖区除外)、黄陂区、新洲区的所辖区域;开发区包括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武汉化工区、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东、铁箕山派出所所辖区除外)的所辖区域。

三、随迁落户条件有什么调整?

调整了夫妻、子女随迁落户条件。夫妻、子女随迁申办户口,将在本市有合法的自有房屋条件调整为在本市有合法稳定住所(含合法租赁住房)。中心城区夫妻随迁的申办户口条件,由夫妻登记结婚满5年调整为夫妻登记结婚满1年。

四、市内户口迁移有什么调整?

调整了新城区户籍人员在中心城区、开发区就业创业落户条件,将新城区户籍人员中心城区、开发区落户需要在中心城区、开发区就业创业满2年,调整为就业创业满1年(含灵活就业人员)。申请人在中心城区、开发区有自有产权住房的条件不变。

五、积分入户政策有什么调整?

对积分入户政策有两个方面的调整。一方面增加合法稳定住所、社保缴纳年限、持有效居住证年限等基础指标分值,进一步彰显存量优先原则。另一方面探索积分入户常态化申办机制,由每年集中受理一次调整为常态受理,申请人达到规定积分值即可办理落户。

六、如何推进这次政策调整落到实处?

全市公安机关将按照市政府印发的《意见》,进一步优化工作机制,提高办事效率,切实落实本市在校大学生落户“随时办”、积分入户“常态受理”,最大限度“减程序、减时限、减材料”,完善“窗口一次办、网上全程办、按需预约办”等措施,提高落户便利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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