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主观 :
在云南玉溪地区申请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要准备好所有的材料,向婚姻登记处办理,工作人员对结婚意愿和申请材料等方面进行审核之后,符合条件的签订 结婚登记 声明书,然后还需要按指纹,双方复述声明书内容之后,签字领取结婚证 。
一、玉溪民政局结婚需要什么手续(内地居民结婚)
1.双方到婚姻登记处申请;
2.工作人员审核材料,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受理,不符合的一次性告知当事人补正材料。
3.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证明、声明进行审查:
①、询问当事人结婚意愿;
②、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查验;
③、当事人双方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的签名必须由声明人在监誓人面前完成并按指纹);
④、当事人现场复述声明书内容,婚姻登记员作监誓人并在监誓人一栏签名,填写《结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和结婚证。
4.经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予以办理结婚登记,不符合的不予办理结婚登记。
5.结婚证填写完成后,在当事人双方均在场时颁发并见证当事人本人在《结婚登记审查处理表》上的“当事人领证签名并按指纹”一栏中签名并按指纹。
二、玉溪民政局结婚登记条件(内地居民结婚)
(一)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二)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三)当事人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四)当事人双方均无配偶(未婚、 离婚 、丧偶);
(五)当事人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六)双方自愿结婚; (七)当事人提交3张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
(八)当事人持有法律认的有效证件。
三、玉溪民政局结婚登记法律规定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结婚自愿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法定结婚年龄 结婚年龄 ,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禁止结婚的情形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结婚登记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在办理结婚手续时不需要提供费用,当事人直接向婚姻登记处提交办理即可,这个业务要双方共同到场办理,工作人员对材料和双方结婚意愿进行确认之后,让当事人填写结婚登记证明书等材料。
法律客观 :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根据相关资料显示去玉溪民政局办理。
1、申办人向拟办机构所在地的县级民政部门提交筹办申请书,可行性报告和申办人有效身份证件。
2、申办人经民政部门审核同意后可开始筹建民办养老院。
3、经同意筹办的民办养老院具备开业条件时,向批准机关申请领取《社会福利机构设置批准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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