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专业很好。
根据长春东方职业学院官方资料显示,医检专业有各科实习室、教学模型、仪器、电子图书、多媒体课件;医学生有充足的人体标本作解剖。协作的工科实验实习场所仪器设备现代化程度高,医科的各医院有病床2700余张,口腔综合治疗机近80台。为学生提供了非常优越的学习条件。
医学检验专业以后的工作既好找而且工资待遇也很高,工作不累,也不会像临床医学专业的要肩负那么重的责任和风险,所以医学检验的就业前景是很可观的。
2022年长春东方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院校专业:
长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专科(高职) 医药类 公办
官方网址: http://zsccmceducn/ http://wwwccmceducn/
官方地址: 吉林长春市
官方电话: 0431-84825118,0431-84844694
电子邮箱:
长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坐落于吉林省长春市,始建于 1936年,1993年经教育部批准为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2001年学校与长春市职工医科大学合并,2007年与长春市直机关业余大学合并,组成新的长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学校现有教职工 477人,博士16人,副高级以上教师占413%。学校面向全国30个省区市招生,现有在校学生9344人,开设了医药卫生、食品药品与粮食、生物与化工等4个大类,涵盖临床医学类、护理类、药学类、医学技术类、健康管理与促进类等共13个类别、27个专业。形成了以“医药康护健”五大专业集群为核心的校企联动人才培养模式,并与澳大利亚、韩国、日本开展合作办学。 学校作为长春市唯一的一所医学专科院校,为吉林省特别是长春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培养了数万名优秀人才。据麦可思五年跟踪调研结果显示,学校毕业生一次就业率始终保持在 85%以上,就业对口率达到90%以上,学生就业满意率达到95%,药学类专业和检验、美容、视光等医技类专业就业率达100%,呈现出供不应求的局面。学校执业护士通过率超过95%,名列全省第一;口腔执业助理医师考试通过率名列全国三甲。 学校拥有国家职业院校健康服务类示范专业、养老服务类示范专业、国家教学改革试点专业、中央财政支持专业、国家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骨干专业、中央财政支持的实训基地等 10个国家级称号;先后完成吉林省示范专业、特色专业、品牌专业、高水平专业和学徒制试点等24个项目。获得国家教学成果二等奖1项、卫生行指委教学成果二等奖1项、吉林省教学成果奖6项。建有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2门、省级精品课程9门、省级优秀课程31门。 学校长期致力于提高服务行业的能力,服务社会的范围与途径不断拓宽。现已成为国家卫生行业指导委员会公共卫生与卫生管理类专指委主任委员单位、标准化病人( SP)教指委副主任委员单位、国家首批“1+X”证书制度试点院校和吉林省老年健康教育研究基地。中国社区卫生服务培训基地、民政部紧急救援职业技能培训定点单位促进中心、“国家基本药物临床应用”培训中心、国家执业医师实践技能考试基地,入选了首批吉林省普通高中生综合素质评价社会实践基地,牵头组建的吉林医药职业教育集团获教育部批准为国家首批示范性职教集团。 学校始终秉承 “医道天德”的校训精神,按照国家省市对高等教育事业和医药健康产业发展的要求,以“升本工程”为目标,以“双高”建设为驱动,为实现学校高质量发展奋发有为、砥砺前行!
其他信息:长春的专科学校有:长春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长春汽车工业高等专科学校、长春金融高等专科学校、长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吉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长春东方职业学院等。 长春专科学校名单 学校名称 学校标识码 主管部门 所在地 办学层次 备注 长春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3622000335 吉林省 长春市 专科 长春汽车工业高等专科学校 4122011436 吉林省 长春市 专科 长春金融高等专科学校 4122011440 吉林省 长春市 专科 长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4122011823 吉林省 长春市 专科 吉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4122012049 吉林省 长春市 专科 长春东方职业学院 4122012306 吉林省教育厅 长春市 专科 民办 吉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 4122012901 吉林省 长春市 专科 长春职业技术学院 4122013161 吉林省 长春市 专科 长春信息技术职业学院 4122013916 吉林省教育厅 长春市 专科 民办 吉林科技职业技术学院 4122014291 吉林省教育厅 长春市 专科 民办 吉林城市职业技术学院 4122014426 吉林省教育厅 长春市 专科 民办 吉林水利电力职业学院 4122014602 吉林省 长春市 专科 长春健康职业学院 4122014603 吉林省教育厅 长春市 专科 民办
2022年长春东方职业学院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主要包含招生专业、录取规则、 收费标准 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长春东方职业学院2022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我校2022年招生 工作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教育部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长春东方职业学院2022年普通高等教育的专科层次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全称:长春东方职业学院
办学类型:民办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层次:专科
第四条
学校地址: 吉林 省长春市宽城区米沙子镇四家子村委会金汇大路621号
第二章 收费标准
第五条 学费 收取标准
专科专业:
药品生产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1800元;
医疗器械维护与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1800元;
护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2500元;
助产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2500元;
药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1800元;
中药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1800元;
中药材生产与加工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1800元;
中医康复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1800元;
中医养生保健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1800元;
医学检验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1800元;
医学影像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1800元;
口腔医学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2500元;
医学美容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1800元;
康复治疗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1800元;
健康大数据管理与服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1800元;
健康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1800元;
老年保健与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1800元;
医学营养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1800元;
眼视光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1800元;
眼视光仪器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1800元;
社区康复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1800元;
言语听觉康复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2500元;
美容美体 艺术 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2500元;
药品生物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2500元;
学前教育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2500元;
第 三章 学历 证书 颁发
第六条 学历证 书 颁发
学生完成《人才培养方案》要求的教学内容,成绩合格,符合 毕业 条件的,由长春东方职业学院颁发国家规定的专科 (高职)毕业证书。
第四章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
第七条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资助政策主要内容
高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 励志 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基层 就业 学费补偿贷款代偿、 师范 生公费教育、勤工助学和“绿色通道”等内容。
第八条 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校内资助政策主要内容
学校设立了勤工助学岗位,用于缓解学生生活困难;对于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学校设立学费减免政策。
第九条 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对象及相关程序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指学生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不足以支付其在校 学习 期间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的学生。入学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向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机构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入学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向学校提出申请,由高校资助部门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第五章 录取说明
第十条 专业培养对外语的要求
各专业统考外语语种不限。
第十一条 招收男女生比例的要求
各专业男女不限。
第十二条 身体及健康状况要求
执行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订并下发的《普通高等学 校招 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
第十三条 录取规则
一、学校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的原则;执行国家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录取政策,以及本章程公布的有关规定;以考生填报的 志愿 和 高考 文化课成绩为主要录取依据,德智体美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录取过程中,自觉接受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投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 平行志愿 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如生源省份投档比例有特殊规定,按生源省份投档比例要求执行。
三、根据考生报考志愿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如第一志愿未完成招生计划,依次录取后续志愿考生。
四、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实行“专业清”原则予以录取,即A、对于进档考生,根据考生第一专业志愿,按照高考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B、对于进档考生,不能满足其进第一专业志愿的,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录取,以此类推。当某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调录到录取未满计划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C、同等条件下,专业相关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如志愿、高考总成绩皆相同的情况下,文史类(“3+1+2”历史类)考生,依次按考生的语文、文综(历史+选考科目分数总和)、外语、数学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理工 类(“3+1+2”物理类)依次按考生的数学、理综(物理+选考科目分数总和)、外语、语文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其中如个别专业生源计划不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按成绩随机录取到计划未满专业;对所报志愿未被录取且不服从调剂的考生,将予退档。
五、对享受政策性加分或者降分投档的考生,按所在省(市、区)招生 考试 机构的规定投档并录取。
第六章 补充事项
第十四条 ****
学校网址:http://wwwdfzyxynet/
通讯地址:吉林省长春市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金汇大路与金丰大街交汇
联系电话:0431-81636255、81636256
联系人:王鹤逸
第十五条 未尽事宜
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相关招生政策执行。
第十六条 解释权
本章程解释权,归属长春东方职业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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