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响较大。
分析:即受海洋与河流的地理分布及其地质、地貌、水文与气象等条件和因素的明显制约与影响。
小知识:
水运分为:海运和河运。
水运的特点:
1、载重量大、成本低、投资省,但灵活性差。
2、地位兴起最早、历史最长的运输方式。
3、受自然条件的限制与影响大。
4、开发利用涉及面较广。
5、对综合运输的依赖性较大。
在中国历史上,封建王朝时期从农民手中征收粮食,出现了长期的官员现象贪污勒索,危害极大。清代,漕运管理积弊问题尤为突出。漕运官员、运输商和土豪劣绅侵占曹娜水运,造成了相当严重的社会危害。这一现象的存在不仅在很大程度上干扰了清政府的水行政管理制度,更重要的是严重影响了农民的生产和生活,构成了世人较为关注的社会问题。建国之初中华民国时期,为了满足北京皇室以下的官僚和军队的粮食需求,收粮和调粮制度是从上一代继承下来的。按照清朝的规定,每年征粮四百万石左右,转运到北京,由当时的山东、河南、安徽、江苏、浙江、江西、湖南、湖北等省的农民缴纳。地方官员负责收集各省的粮食,而粮食的运输则由总督指挥下的运输队负责衙门。粮食最终运抵北京、通州太仓时,由仓衙门负责入库保管。但自清初漕运建立以来,也继承了前明漕运积累的诸多弊端,且愈演愈烈,最终带来后患无穷。总结起来,清代漕运的弊端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漕运官侵漕运的活动。自清初以来,在水利管理机构中就存在着官僚和职业仆役贪污勒索的现象。如漕运总督吴,网罗亲信,疯狂贪污。顺治四年,淮南泰州、高邮等地发生水灾,粮食大幅度减产。因此,当地官员要求将曹的粮食兑换成现金,照常支付。然而,吴故意刁难,拒绝批准。当地官员没办法,只好贿赂吴三千块钱,才解决了换折的问题。这样的例子太多了,比如索贿,不管农民死活等等。所谓的因为事情变得有钱通常花费数百万。康熙以后,曹琛的行为曹操的入侵变得更加普遍,以至于在康熙两次南巡,曹都督邵干、都被革职于淮曹安督衙门。第二,仓库官员的贪污。在清朝,北京和同仓场组织官员的各种违法行为一直非常严重,一直是众矢之的,被称为巨虫和积棍。如清初仓库侍郎谢,通过各种贪污受贿活动获取巨额利润。康熙四十四年,负责接收曹粮食的蒋,伙同各仓库监管人员偷粮,致使粮食亏空900万石,白银大量流失。但当时揭露的通州仓官-职业合伙诈骗案,暴露了他的仓侵活动的疯狂。类似的行为在历史上一直持续到清末。仓库机构虽然不直接管理供水部门,但其亏空状况的长期存在势必对供水提出更高的要求,从而增加农民一边是供水负担。第三,贪官向云顶勒索钱财。清代文献中关于这方面的记载数不胜数,其中人王对此有详细论述。据王综上所述,丁的运输是循水路,过淮河,到达潼关。所谓水中月,就是云顶在各地运输之初就被主管运输的官员勒索,包括买帮结派的恶习,对
就像清人说的,运粮管理衙门里的贪官都把运粮当作奇货可居,他们求之不得。但是,云顶有他自己的财富来补偿他的劳累,所以,失去给他的,一定要从他身上拿走。结果在各地接受运粮时,运粮的地方官被运粮商百般勒索,以转嫁负担。为了保证水运的正常运转,同时考虑到水运的实际情况,清政府规定以增加消费的名义向农民征收附加税,补贴水运队伍。但随着云顶剥削的日益加剧,他们的敲诈活动也日益扩大,出现了扔小费、踢迎客、扔剩饭、乱集资、踢饭等敲诈手段。丁人通常以拒载相要挟,强迫运粮的地方额外提供粮食,以至于出现州县提供其鱼鱼的现象,不刁难,如何满足其欲望。清中叶以后,定乐县的水运成为一大社会痼疾。第五,当地腐败官员向曹娜农民勒索钱财。清初以来,各省官员将办理曹事视为贪污的重要途径,而运丁、迫地方官之弊,则为州县官员提供了进一步剥民的借口。据清人记载,每年收粮的时候,全国各地的官员都以敲诈的名义向农民多要钱。一方面,他们不得不处理粮食运输,另一方面,他们从中获得了巨大的利润。其中,公粮条例被各级官员视为禁例。康熙初期,浙江嘉兴政府征粮一石,费米八斗。嘉庆帝曾经愤怒地对他的臣下说州县以经济交通为名,多方浮动,最难为民。总督、粮道等官员坐享其成,无视供水之弊,非一日之功。听说曹操各州县都有,特别是江浙一带,每石七八斗,还有私商收钱收物的,到处都有。对朝,各州各县收水缸,但上交一块石头,又浮起两块石头。同治人指出:地方官用水缸随意敛财,其中有几个比正额多几倍的,以公养私,侵吞之物不计其数,百姓视之为苦。当人们不能他们忍无可忍,有时联合起诉,地方官员对其进行报复,痛恨其控制,更加限制其发展。甚至还留着打手,专门打控制水箱。可以说,清代超定额标准的浮收十分猖獗,遍布各省区。甚至那些谈论曹操的官员最近三个新闻网贷的s弊端表示无能为力:对丁来说不过是个长途跋涉的苦差事,不花什么钱。如果一点津贴都没有,就不可能开展这项业务。如果州县粒子被勒令不浮,势必无法交换。此外,地方官员还采取了其他措施,或明或暗地向曹借钱。如江南等地收米时,官员利用四乡农民排队交款的急切心情,故意拖延其停留时间,强迫农民行贿。小人物的潜力很难长期保持,所以他们不得不协商折扣。在湖北等省,有地方官故意在很多地方收粮,以至于一户往往把粮食分成若干份,分别支付。所谓的让种粮户分两地支付,以获得更多的余粮。为了减轻灾荒地区农民的负担,清中央政府实行了
拿到任命表格后,他不能恨不得连夜赶到玉山,生怕错过了早印,拿了前任的钱和粮食。王上台后,无情地从前任手中夺取了国玺,然后疯狂地指示手下搜刮钱粮。不久,王不仅还清了债务,还大赚了一笔。难怪他侄子高兴地说:幸好遇上了五谷丰登,终于一上任就拿到钱了。第六,土豪劣绅用水分肥。在缴粮过程中,土豪劣绅一方面抓住官诈的把柄,与对方合伙,将一部分钱粮负担转嫁给农民;另一方面利用了老百姓怕取水的心理,给他们买米,让他们借水分肥,从中收钱。比如嘉庆年间,江苏一个地方官向皇帝奏报:士绅的米叫饭,朝贡监的米叫科米,讼师的米叫讼米。这三项中的士绅大米只能多收。那些过着糟糕生活并擅长诉讼的一代人,不仅能t多收费,还可以t反驳一下,就是涨跌不足,米色潮杂。受苦最多的是善良的,愚昧的,分散的。虽然收五六个,但不敢反抗。所以在收留曹操的时候,王加入了地主美国豪强此起彼伏,借曹操赚钱之风浓厚。劣绅甚至教导员、典史、武学,甚至户绅、官员都被广为接管,官员们因为收入浮动,被他们逼得不得不通融。因此,它构成了清代治水的又一大弊端。官场现形记第十七章也描写了当地劣绅利用鱼肉百姓愚弄家乡的活动。所谓:今天打官司,明天盖饭。什么零零碎碎,三个,五个,十个,八个等等。在清代,走私水的现象可以说是层出不穷,无以复加。就连嘉庆皇帝也不得不承认:地方官员要求水规,以为贿赂是讨好上级的必要手段。连帘友都长胖了;丁是挑剔米色为词,刁难?一路上都有对水运的需求;通州仓廪衙门也收了楚鼎等的稿费。以至于造成了层层盘剥,一分钱都是从老百姓身上拿的,这是水务最害人的结果。正如所指出的那样,每一艘经过该房舍并干扰所有政府水管理办公室的水上船只都受到控制,几乎没有任何借口。同时,著名学者魏源的官场现形记首诗说:丁琪若路遥,苍徐若鱼凫。苏州松江得鱼,六合浦吐鱼。在这里,魏源形象地把江南农民的血汗比作河鱼,把向当地勒索钱财的云顶比作鹤,把勒索云顶的仓官比作渔夫。事实上,它不仅仅是这些低级的小官吏和云顶。那些位高权重的官僚,哪个不是嗜曹如命的饕餮之徒。在上述弊端的严重影响下,清代农民背负着异常沉重的供水负担,尤其是清中叶以后,这种负担随着国家事务的腐朽而进一步加重。比如江苏巡抚林则徐上次汇报说,江苏、淞沪、常州四府和周振、太仓每年负责150万石粮食消费,另外还有300万石粮食消费作为馈赠。在丰收年,这些米粒价值50万两白银。一旦米价低了,就增加1200万两,再加上丁银和曹襄消耗的白银有200万两,让乡亲们年底辛苦劳作,一亩地的收入在好年景也就只有余数了。这几年江南多灾多难,百姓日夜饥肠辘辘,难以支付。许多人不得不为他们的健康购买大米
但在封建时代,由于腐败的专制制度本身的致命弱点,各种法令和措施只能起到暂时的效果,或者说是一纸空文。如嘉庆四、五年,在嘉庆皇帝的直接干预下,清中央整顿了浮粮征收的突出弊端,下令禁止各地在征收粮食过程中随意向农民多收钱粮。但时隔一年,飘来的风又吹了。嘉庆六年,江苏省开始收新粮,苏州知府任昭宗以补亏为名,向上司建议恢复恶规。于是,江苏巡抚俞搁置了专职供水的粮草,让任昭宗掌管苏州、松江等四府的供水委员会。听到涨价还收费,挺震惊的。于是乎,州县就敢违抗规则,有恃无恐。而坏狱的调生,利用这种引人注目的利润,于是智慧复兴了。丁等。当他看到当地官员收取粮食和石头,也想要求更多的费用,所以他可以为所欲为。缺点很多。因此,为了保护他们的既得利益,封建官员根本无视禁令的存在。在腐败的官场影响下,封建的法规不仅常常表现为漏网之鱼,吞舟求进,甚至常常销声匿迹。然而,清代的走私水现象只是当前封建弊端的一个小小缩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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