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可以向当地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根据我国《行政复议法》(以下简称《行复》)第六条第一款的规定: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照本法申请行政复议。
根据《行复》第十二条的规定: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由申请人选择,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最后如果你对行政复议不服的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像你所说的这种情况,城管是无权作出缴纳罚款的决定的,所以建议你到当地政府行政复议部门去申请复议,至少拿到了审批答复,你这钱也才算罚的有名目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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