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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许加盟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

网友发布 2023-07-27 23:08 · 头闻号公司管理

法律分析:合同中应详细列明特许者提供的服务项目

合同中要详细说明特许者将对加盟店提供哪些服务项目,这些服务包括开业前的初始服务和开业后的后续服务。

初始服务:主要有选址、加盟店装修、培训、开店设备的购置、融资等。

后续服务:包括总部对加盟店活动实施有效,以帮助保持标准化和企业利润;

总部继续进行操作方法的改进及革新并向加盟店传授;总部进行市场调查研究并向加盟店传送市场信息;总部开展集中统一的促销与广告活动;总部向加盟店提供集中采购的优惠货源;总部专家向加盟店提供的管理咨询服务等。

合同中详列这些服务项目,是对加盟店利益的一种法律保护。

关于加盟费用

一般包括加盟费、特许权使用费、广告费及其他技术支持费用。

一般而言,不同的特许人其特许权使用费的计算比率通常都不一样,计算比率所采用的基数(以销售收入的一定比例,还是以销售利润的一定比例计算)也不统一。在签约前被特许人应认真研究特许经营费的计算方法,避免因误解引起日后的纠纷。

移动要注意特许经营的项目中有无隐藏不可预见的费用?

(1)加盟金到底包含那些项目?

(2)是否包括商标使用费?

(3)多少自备款可开始营业?

(4)是否须缴纳定期的权利金或管理费?如何计算?如何给付?

(5)特许者是否提供技师和管理团队?各是多少名?

(6)是否须缴纳培训费?怎么计算?

(7)是否必须加入合作广告计划?其费用如何分摊?特许者提供那些产品或促销服务?

特许经营合同期限

(1)期限长短是否明确?

(2)期限是否和租期吻合?

(3)期满后可否续约?

(4)续约有无条件?若有,条件为何?是否详细列明?

关于特许合同的续展。此亦是应予关注的问题。俗语“兔死狗烹”,被特许人应当注意避免类似的情况发生。

关于授权范围

包括授权区域、期间、权限等。

权限可分为独占、排他、普通三个层次,权限递减。另外,如果被特许人为地区总加盟商,则需明确相关市场之开发权及缔约权、监管权及收益分配方式。

特许合同涉及的知识产权如商标、专利及著作权等的使用权限亦应在合同中明确。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五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四百六十六条 当事人对合同条款的理解有争议的,应当依据本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确定争议条款的含义。

合同文本采用两种以上文字订立并约定具有同等效力的,对各文本使用的词句推定具有相同含义。各文本使用的词句不一致的,应当根据合同的相关条款、性质、目的以及诚信原则等予以解释。

第四百六十七条 本法或者其他法律没有明文规定的合同,适用本编通则的规定,并可以参照适用本编或者其他法律最相类似合同的规定。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履行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一、注意事项

要注意投资总金额,要注意是否有市场,潜力如何.

要注意是否适合我,要注意,后期发展的趋势,要注意,如何选个好地址,

选店面,开餐饮加盟店首先就要选好地方。一是公司写字楼比较多的地方,二是居民居住密集的地方,这两个地点都可以保证中午与晚上生意。

产品定位,选好门面后,就要开始进行产品定位了。以开一家300平方米的特色饭店为例。 一种较保险的方法是跟牢一个城市的美食流行大趋势。

装修,在确定了餐饮加盟店店面和定位后,就可以进行装修了。顾客的消费需求在上升,店面环境在餐馆中的地位已经越来越高,一个好的环境,有时候可以成为开店成败的关键因素。店面环境如何,并不等于投入越多就越好,更多地在于设计。

招人,餐饮加盟店开得好不好,人才也是关键一环。餐馆里的员工分两块,一是厨师,一是服务员,分别负责厨房出品和前厅服务。

定制餐饮设备,餐饮原料采购。

二、加盟店

1、所谓的加盟,就是该企业组织,将该服务标章授权给加盟主,让加盟主可以用加盟总部的形象、品牌、声誉等,在商业的消费市场上,招揽消费者前往消费。而且加盟主在创业之前,加盟总部也会先将本身的经验,教授给加盟主并且协助创业与经营,双方都必须签订加盟合约,以达到事业之获利为共同的合作目标;而加盟总部则可因不同的加盟性质而向加盟主收取加盟金、保证金以及权利金等。

2、加盟店指那些专门经营销售特定商品的商店,这些商品具有极强的关联度,或者是同一个品牌的商品,或者是一个系列专门的商品,加盟店一般非常讲究店面装饰,给人以精品的、统一形象的感觉。例如,出售具有传统特色的商品,店堂布置突出古典美;出售流行、新潮品,店堂装饰突出现代感。同时,加盟店提供比其他商店更多的服务,诸如消费咨询和建议等。

3、特征

改革开放以来,加盟店在我国零售业的现代化进程中,正突破归属某一行业的业种店范围,向业态店发展,并呈现出这样几个分流特征:

(1)一是向超级市场和便民店分流发展。如菜市场、粮店、杂货店、煤炭商店等分别归入超级市场或便民店。这种发展改变了这些专业商店的性质,使之成为以食品为主的综合经营的商店的一部分。

(2)二是向规模化大店发展。这些加盟店通过改建、扩建、再建,成为与百货公司相匹配的商厦。经营内容除保持一定的专业特色外,更具有百货公司的特点,如上海南京路和北京西单、王府井的许多专业商店就已改造成这样的商厦。

(3)三是通过对一类或一种商品进行升级换代,通过挖掘、发扬和创新传统经营特色和服务特色,提高商品适合消费者特定需求的专有程度,并引入连锁经营机制,广开加盟店,形成加盟店、加盟店规模经营的态势。可以说,第三种发展模式代表了我国加盟店发展的基本方向,极具发展潜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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