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伙协议约定过程中的风险。协议公司注册前,创业者们最好要在“股东协议”中约定好各自占创业事项多少利益比例,各自承担的债务比例,各自的工作内容,如何引入新的创业伙伴和退出机制等问题。因为初始创业者大多都是关系密切的亲戚、同学或朋友,往往羞于谈及权力、利益、责任分配问题,而且在准备创业时更注重如何在外部开拓业务而不重视内部建构,公司基础打不好,其它都是空中楼阁,微不足道。在创业初期的激情过后,公司发展壮大后或遭受挫折时,就很有可能会在上述问题上产生纷争,如果不能妥善处理就会导致创业中途失败。为了能够有效的规避这类问题的发生,就要求在创业伊始通过合伙协议或公司章程等制度性文件来明确各个创业者之间的权利义务划分。这些制度性文件能够有效地避免和解决以后利益分配不公,债务承担不平的问题。
二、选择主营业务过程中的法律风险。近几年各种新兴行业异军突起,往往一个创业项目被广大创业者一致看好时,总会有另辟蹊径者忽视运行中存在的各种法律合规问题,等到事态严重时才发现已经游走在范围边缘。故,选择业务是要注意其合法性。
三、企业劳动用工所可能产生的相关风险。公司设立要注意规范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以避免后续引起劳动纠纷。由于创业初期的公司筹备不够完善,没有足够的时间、资金及规范的管理制度,故创业者需要考虑的首要问题并不是快速发展,反而是企业能够源远流长的活下去。实话说,法律更倾向于保护劳动者的权益,这虽与创业时期企业降低成本的需求不向矛盾,但若由于公司规章制度约定不明确,人事管理制度不完善很容易引发不必要的劳动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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