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流程
符合条件的人员,本人持所需提交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社区进行申报,填写的复审通过后,由各县区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对享受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资格进行认定.
政策对象
以灵活就业身份参保后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就业困难人员以及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政策内容
以灵活就业身份参保后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就业困难人员以及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可以申请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
补贴标准
基本养老保险补贴标准:按上年度我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为缴费基数计算的应缴纳养者保险费额给予60%补贴。
基本医疗保险补贴标准:按上年度我市社会平均工资90%为缴费基数计算的应缴纳医疗保险费额给予60%补贴。
不包括个人应缴纳的大额补充医疗保险
办理要件
申请材料:社会保障卡、户口薄、身份证、“就业创业证“。养老保险个人对账单、I医疗保险缴费证明、毕业证、符合就业困难人员条件的有关证明材料.
一次性创业补贴申领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
申请人可登陆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或携带相关申请材料到创业组织登记注册地的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提出申请。
区人力社保局审核通过后对外公示7天。
公示期间无异议的,区人社经办部门将补贴资金拨付至创业组织指定银行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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