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引种奖励:引进良种母牛120-175公斤/头的,按500元/头标准予以奖励;引进良种母羊15-20公斤/只的,按50元/只标准予以奖励;
二、品改补贴:采用人工授精技术年配产杂交牛5头(含5头)以上的,按60元/头予以奖励;

三、种草奖励:人工种植牧草连片5亩以上的,按40元/亩的标准予以奖励;

四、贷款政策:养牛50头(含50头)以上的专业户,政府给予每头2000元三年扶贫贴息贷款;可到县农行申请500-30000元小额信用贷款。
该奖励中,在引进种牛羊、冷配杂交牛、牧草种植时必须报县畜牧水产局批准,经县验收组验收后方可享受奖励政策。
以上是我县2008年度养殖草食牲畜的奖励扶持政策,县里已于今年6月份组织验收。2009年的奖励措施暂未出台。 根据桂政办发[2008]38号文件精神,奖励扶持政策针对草食牲畜养殖,不包括禽类,所以您饲养鹅不属于补贴范围。 如有其他疑问,请到县畜牧水产局咨询。联系电话:8623394
免责声明:本平台仅供信息发布交流之途,请谨慎判断信息真伪。如遇虚假诈骗信息,请立即举报
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