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时的注意事项我们分两个部分解释,一是大堂,二是中庭。
一、酒店大堂设计的注意事项:
大堂实际上是门厅、总服务台、休息厅、大堂吧、楼(电)楼厅、餐饮和会议设施的前厅,以及各种辅助设施的总称,其中最重要的部分是门厅和总服务台。对于豪华酒店设计,大堂的一些辅助设施必不可少:行李和小件寄存、衣帽间、珠宝或礼品店、花店、书店、邮政、银行、电话间、卫生间。辅助设施布局应适当,不必过于暴露,切勿反辅为主。
大堂给宾客以第一印象,其作用不容小视。对于豪华饭店,大堂必须体现出高贵、典雅、华丽的气派。地面和墙面宜用高级材料装修,色彩宜沉稳、洁净。如设置有楼梯,就会自然形成空间构图中心,从而成为整座饭店最具有标志性的部位。
必须注意的是:使用高级材料不等于自然产生高级品位。高层次高品位的产生,有赖于建筑师自身具备较高的设计水平和艺术素养,有赖于对空间造型、比例尺度、色彩构成、光照明暗、材料质感等诸多因素的成功组合。实际上,大量堆砌高级材料,给人以炫耀财富的庸俗感,在高级饭店中也并不少见。
二、酒店中庭设计的注意事项:
中庭是豪华酒店内一个特定型态的多功能共享空间,是一个令人响往的所在,优良的中庭空间不但有着高大宽敞的豪华气派,而且具有变幻无穷的空间场景,绿化、水池、瀑布和透光顶棚使:握内洋溢着室外庭园的情趣,观光电梯的上下运动和穿流不息的人们打破了大空间原有的刻板和单调感。宾客在此小憩品茗,自能体验到一种亲切、活泼、新奇、欢乐的戏剧性效果。
设置中庭在空间、经济、能源等方面均须花费不小的代价。因而,饭店一旦设置了中庭,应全力以赴对中庭进行精心布置,让它丰富、充实、多姿、多彩。宁使其满,勿使其空;宁使其闹,勿使其清;宁使其动,勿使其静。冷冷清清和空空荡荡的大空间是没有生命力的,没有生命力的空间不会对顾客产生吸引力,而没有顾客光临的空间是最大的浪费。
中庭四周的界面不宜过于平直,否则易使空间呆板。对于平直的界面,可用垂直绿化、悬吊织物和活动雕塑等手法加以处理。设计中庭既要营造豪华、宏丽的气势,也要讲究空间尺度感。中庭空间过于高大是不可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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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庭防火设计要求
1、组成不同
中庭是由建筑物围合而成,从属于建筑内部空间;
天井是由建筑和建筑围合或建筑和墙体围合而成,介于室内、外空间之间。
2、顶不同
中庭是有顶的;
天井没有顶,是露天空地。
3、面积大小不同
中庭的一般面积较大;
天井空间尺度较小,面积相对较小。
4、透光性不同
中庭空间能够给原有空间带来明亮和开敞的感觉;
天井的光线为高屋围堵显得较暗,状如深井。
5、应用性不同
中庭的用途可以是花园、广场、球场或者在四合院中间的空地,公共建筑中的中庭空间非常常见;
天井在现代建筑中,尤其是大尺度的公共建筑中,所能见到的传统意义上的天井空间越来越少。
百度百科--天井
百度百科--中庭
1. 防火分隔
由上图可知,中庭往往连通多个楼层,这时其防火分区的建筑面积应按上、下层相连通的建筑面积叠加计算(只加连通各楼层的地面面积,中间镂空部分不加,即图中S0+S1+......S8)。
中庭,高大净空场所!所有关于其设置要求全总结!防火分区
当叠加计算后的建筑面积大于本规范第5.3.1条的规定时,应与周围连通空间应进行防火分隔:(墙1帘三甲级门)
(1)采用防火隔墙时,其耐火极限不应低于1.00h;
(2)采用防火玻璃墙时,其耐火隔热性和耐火完整性不应低于1.00h,采用耐火完整性不低于1.00h的非隔热性防火玻璃墙时,应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进行保护;
(3)采用防火卷帘时,其耐火极限不应低于3.00h,并应符合本规范第6.5.3条的规定;与中庭相连通的门、窗,应采用火灾时能自行关闭的甲级防火门、窗;
注意:中庭的防火卷帘宽度可根据实际设置,不受30/10,三分之一/20m的影响。
2. 装修和使用功能
(1)中庭顶棚、墙面应采用A级装修材料,及其他部位应采用不低于B1级装修材料。
(2)中庭内不应布置可燃物。(千万不要被上图误导)
二、消防设施方面的要求
1.自动灭火系统
(1)中庭的湿式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参数设置。
最大净空高度:8<h≤12,喷头喷水强度为12L/(min·㎡)。
最大净空高度:12<h≤18 ,喷头喷水强度为 15L/(min·㎡)。
(2)中庭采用闭式系统时的喷头选型
净空高度:8<h≤12,采用流量系数K≥115,标准覆盖面积快速响应喷头或非仓库型特殊应用喷头。
净空高度:12<h≤18,采用非仓库型特殊应用喷头。
(3)当中庭部位超过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设计高度要求,可采用自动跟踪定位射流灭火系统或雨淋系统等消防设施。
(4)高层建筑中的中庭环廊应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中庭环廊宜采用快速响应洒水喷头,当采用快速响应洒水喷头时,系统应为湿式系统。
2.排烟设施
(1)中庭与中庭回廊及周围场所的排烟系统设计
①中庭应设置排烟设施。
②当周围场所各房间均设置排烟设施时,回廊可不设,但商店建筑的回廊应设置排烟设施。
③当周围场所任一房间未设置排烟设施时,回廊应设置排烟实施。
④中庭与周围场所未采取分隔措施时,中庭与周围场所之间应设置挡烟设施。
⑤净空高度大于9m的中庭靠外墙或贯通至建筑屋顶的中庭应设置固定窗,中庭固定窗,其总面积不应小于中庭楼地面面积的5%。
(3)中庭排烟量计算:
①中庭周围场所设有排烟系统时:
中庭采用机械排烟系统的,中庭排烟量应按周围场所防烟分区中最大排烟量的2倍数值计算,且不应小于107000m3/h;中庭采用自然排烟系统时,应按上述排烟量和自然排烟窗(口)的风速不大于0.5m/s计算有效开窗面积。
②当中庭周围场所不需设置排烟系统,仅在回廊设置排烟系统时:
回廊的排烟量不应小于本标准第4.6.3条第3款的规定,中庭的排烟量不应小于40000m3/h;中庭采用自然排烟系统时,应按上述排烟量和自然排烟窗(口)的风速不大于0.4m/s计算有效开窗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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