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好友 天南地北首页 网站导航

贵州省森林林木林地流转条例

网友发布 2023-07-23 00:39 · 头闻号农业林园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森林、林木、林地流转行为,保障流转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林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森林、林木、林地流转是指森林、林木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或者林地的使用权人,不改变林地所有权性质和用途,依法将森林、林木的所有权、使用权或者林地使用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他人的行为。第三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进行森林、林木、林地流转,应当遵守本条例。

依法征收、征用林地使林地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发生转移的,不适用本条例。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森林、林木、林地流转工作的领导,为森林、林木、林地流转工作的开展及基础服务设施的建设提供经费保障。第五条 省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省的森林、林木、林地流转监督管理工作。

市、州人民政府、地区行政公署和县级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森林、林木、林地流转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与森林、林木、林地流转相关的管理工作。第六条 森林、林木、林地流转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有利于保护、培育和合理利用森林资源;

(二)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个人的合法权益;

(三)依法、自愿、有偿、公开、公平、诚实信用、平等协商。第七条 森林、林木、林地流转后,依托森林、林木、林地生存的珍贵、濒危或者具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野生动物,原生地天然生长的珍贵的或者具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文化价值的野生植物以及古树、名木、大树的保护义务同时转移。第八条 森林、林木、林地流转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妨碍森林、林木、林地流转。

森林、林木、林地流转所得收益归森林、林木、林地的所有权人或者使用权人,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侵占、截留、挪用、私分。第九条 鼓励森林、林木、林地所有权人或者使用权人自愿联合,依法组建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以资金、森林、林木、林地、产品、劳力等形式出资或者折资折股入社。第二章 流转范围、期限及方式第十条 森林、林木、林地权属明确,并依法取得国家统一式样林权证书的,可以依法流转。但自然保护区内核心区、缓冲区的森林、林木、林地不得流转。第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公布的生态公益林,在不破坏生态功能、不改变生态公益林性质的前提下,可以采取承包、合资合作、出租的方式,发展林下种养业和森林旅游业。第十二条 森林、林木、林地的流转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剩余期限。再次流转的,不得超过上一次流转合同约定的剩余期限。第十三条 森林、林木、林地的流转可以采取承包、转包、互换、转让、出租、抵押、合资合作等方式。自留地、自留山的林地使用权不得抵押、转让。

国有森林、林木、林地的流转,应当依法采用承包、转包、出租、合资合作的方式,并在依法设立的流转管理服务机构中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进行。

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统一经营管理的森林、林木、林地的流转,应当依法采取承包、转包、出租、抵押、合资合作的方式。第十四条 单位或者个人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依法有偿取得宜林荒山荒地的使用权,可以依法采取转让、出租、合资合作、抵押等方式流转。第三章 流转程序第十五条 森林、林木、林地的流转,当事人应当签订书面合同。涉及多个出让方的,受让方应当分别与每个出让方签订流转合同。

流转合同示范文本由省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制定。流转合同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当事人姓名(名称)、住所;

(二)流转的森林、林木、林地的座落、四至、面积及示意图、林种、主要树种、蓄积量等;

(三)流转价款和支付方式、支付时间;

(四)流转期限及起止日期;

(五)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六)合同期满时森林、林木、林地的处置方式;

(七)合同有效期内,林地被征收、征用,所得补偿费用的分配比例及处理方式;

(八)违约责任;

(九)解决争议的方式;

(十)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

把生态环境跟政府主导的大大小小的工程建设挂钩,以展示业绩嘛。

比如城市污水处理工程;

农业水利建设工程;

长江上游退耕还林工程;

XXX青山绿水工程,.........再配上,一篇精美的汇报材料就写成了。

举个例子吧,你自己套这个例子,依葫芦画瓢修饰修饰就成了。估计不止800字。

1. 清水复流淤地坝工程:

暖泉沟除险加固工程,总投资348万元,在XX沟淤地坝坝体上建造高喷混凝土防渗墙,已完成工程任务的85%;XX沟骨干坝建设,在余庄乡大余沟建设骨干坝1座,包括大坝溢洪道、输水涵洞、放水设施等,总投资88万元,未开工;中村中坝建设,在余庄乡中村建设中型淤地坝1座,包括大坝、输水涵洞、放水设施等,总投资62.27万元,已完成工程任务的90%。

淤地坝除险加固工程:暖泉沟淤地坝除险加固,包括坝坡处理、排水、护岸、上坝路,总投资191万元,已完成工程任务的90%;阳房淤泥地坝除险加固,实施地点石家庄镇阳房村,包括洪道维修、坝体加高、棱体干砌加固等,总投资190万元,已完工;小海淤地坝,实施地点余庄乡马营村,包括土坝、溢洪道竖井、涵管等,总投资163.38万元,已完成工程任务的40%。

2. 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

该工程包括三项。十里桥种苗基地建设,在石家庄镇阳房村发展种苗100亩,总投资20万元,计划未下达;小海流域治理,在余庄乡马营村种植水保林荫大道800亩,总投资14万元,计划未下达;姚家沟流域治理,在西马坊乡姚家沟村种植水保林1000亩,总投资20万元,已完成工程任务的60%。

坝滩联合整治工程:在石家庄镇阳房村建设护地河坝650米,垫地135亩,总投资105.22万元,未开工。

3. 三家河沟坝地治理:

在XX乡三张庄村垫地415亩,排洪渠2.3公里,道路2公里,田硬7.68公里,总工程28万立方米,总投资252万元,已完成工程任务的35%。

巩固退耕还林项目:在石家庄镇西马坊乡加厚泥土层500亩,排水排盐1200亩,小型灌溉1800亩,总投资280万元,已完成工程任务的35%。

4. 长江生态项目:

该项目是在XX乡暧泉沟村实施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垫地300亩,河道护坝300米,河坝1000米,种植乔木林79.5亩,灌木林417公顷,种草305公顷,总投资278万元,已完工。

5.雁门关生态项目:

绿园种养殖专业合作社配套工程,地址在余庄乡东庄村,安装上水主管线2400米,下水支管3300米,总投资30万元,已完工。

6. 通道绿化工程:已于5月底完成宁白线刘家园到东寨段24公里和崞水线宁武到阳方口段19公里(含县城外环公路7公里)的绿化,全部按时保质保量完成。

7.退耕还林工程:

春季完成巩固退耕还林成果补植造林2.9万亩和薪炭林建设0.3万亩。对全县14个乡(镇)2002和2003年的退耕还林地进行了全面补植,共栽植落叶松410万株。在雨季完成今年的退耕还林荒山造林0.3万亩。

8.汾河流域生态环境治理工程:

一是于4月底完成汾河沿线化北屯、石家庄等4乡9村的干果经济林(仁用杏)栽植0.33万亩,二是于近日完成汾河流域封山育林0.9万亩,荒山造林0.8万亩,已完成整地挖坑,栽植于10月底全部完成。

9.三北防护林建设工程:

目前已在迭台寺乡完成植苗造林0.3万亩、封山育林0.3万亩,剩余0.2万亩的封育任务于9月底全部完成。长方山林场房屋维修300平方米已于7月底全部完成,提前1月完成改造任务。

10.天然林保护封山育林项目:

林业局实施的0.6万亩和林场实施的0.3万亩已接近尾声,于9月底全部完成。

11.南山公园续建项目:

该项目在核心区栽植风景树200亩。在春季栽植桃、李、杏等风景树的基础上,又补植大油松、云杉,共栽植风景大树1万多株,按设计要求和时限全部完工。

12.马营海湿地保护项目:

该项目已经省政府批复为湿地公园保护项目。

13.集体林权制度改革:

全县14个乡(镇)461个村基本上完成了第二阶段的调查摸底和村级承包方案制定工作,现开始进行第三阶段的确权到户工作,截止目前,各乡(镇)的进展情况是:涔山乡去年进行改革试点,28个村都已制定并讨论通过承包方案,有16个村进行了确权到户,确权到户面积4.1万亩,签订承包合同698份;阳方口镇29个村都已完成调查摸底工作,有21个村制定了林改方案,有12个村进行确权到户工作,完成确权面积3.28万亩,签订承包合同380份;东寨镇59个村全部完成调查摸底工作,有11个村制定并经讨论通过承包方案,11个村正进行确权到户工作,完成确权面积2万亩;化北屯乡49个村除有纠纷的2个村外,都已完成调查摸底工作,有46个村制定并经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承包方案,有10个村开展确权到户工作,确权到户面积1.5万亩,签订合同10份;新堡乡23个村全部完成调查摸底工作,有22个村制定并通过林改承包方案,有2个村完成确权到户工作,确权面积0.96万亩,签订承包合同65份;迭台寺乡24个村,有6个村完成林地资源地类核对,有24个村制定并讨论通过村级林改方案,有6个村开展确权到户工作;西马坊乡43个村全部完成调查摸底和承包方案制定,有8个村讨论通过承包方案,已开始进行确权到户工作;余庄乡37个村除有争议的9个村外,都已完成调查摸底工作,有30个村制定了承包方案,有7个村讨论通过实施;石家庄镇12个村都已完成调查摸底工作并都制定了实施方案,有1个村开展确权到户,确权面积650亩;薛家洼乡35个村全完成调查摸底工作并都制定了村级承包方案,确权到户工作即将开始;怀道乡24个村都已完成调查摸底工作,承包方案正在修改完善;圪廖乡13个村完成林地资源地类核对13个,人口摸底12个,有2个村制定了承包方案;凤凰镇62个村,有58个村完成调查摸底工作(有4个村地类核对错误),58个村制定承包方案,但不完善,有5个村讨论通过承包方案开展确权到户;东马坊乡24个村,有18个村完成林地资源地类核对,有16个村制定了方案,有5个村开始确权到户。

14.环境规划工程:

投资111万元,编制完成7个规划并组织实施,截止目前,《宁武生态县建设规划》、《宁武县生态功能区划》、《宁武县乡镇饮用水水源地划分技术报告》三个规划已编制完成并通过评审,其中《宁武县生态功能区划》已报请县政府批准实施;《宁武县生态经济规划》、《宁武县生态经济规划》、《宁武县煤炭开采恢复治理规划》和《宁武县矿山生态恢复治理方案》仍在编制中。生态环境优美乡镇、生态文明村的创建工作已开展,按照申报程序准备材料申报市环保局生态科,待专家评审。

东寨村垃圾处理工程:

国家补助资金62万元已到位,现已开展工程的环评工作。

阳方口村垃圾分类处理工程:

场址已确定,环评已完成,正在购置处理设施,现已完成投资30万元。

县城污水管网建设工程:

前期铺设管网6000多米,今年已铺设3000多米,完成投资220万元(按中标计算)。

东寨污水处理厂改扩建工程:

处理能力由现在日处理1250吨提升为日处理5000吨,项目可研已完成,环评正在进行中。

汾河、恢河流域污染防治、生态综合治理工程:积极争取上级投资2.1亿元,项目可研已完成,正在申请立项和环评批复。

矿山生态恢复治理工程:

该工程已委托山西省环境规划院编制可研,煤矿资源整合全部完成后,规划方可编制完成,评审通过后报县政府批准实施。

环保监测监察执法能力建设业务用房工程:

该项目已上报发改委立项,因土地问题未开工建设。截止9月底,县城空气质量二级以上天数达到267天,其中一级以上天数达到131天,SO2排放量控制在6300吨以内,COD排放量控制在2000吨以内。

免责声明:本平台仅供信息发布交流之途,请谨慎判断信息真伪。如遇虚假诈骗信息,请立即举报

举报
反对 0
打赏 0
更多相关文章

收藏

点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