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猪在我国农村已历史悠久,但近年的环保养殖的提倡,不少个体都不清楚养猪的政策情况。那2020年农村个体散户养猪要求是什么?有什么政策?有补贴吗?
一、2020年农村个体散户养猪的要求具体是什么?

1.环保
不能在规划好的禁养区内进行养殖,且养殖要有环保设施并达到环保要求。
2.办证
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动物隔离场所、动物屠宰加工场所以及动物和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场所,应当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动物防疫条件,并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经营动物和动物产品的集贸市场应当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动物防疫条件。(这一点是规模化养殖户,对于达不到规模的散养户只需要建立起养殖档案,不需要办理证件。)
二、2020年农村个体散户养猪有补贴吗?
2020年养猪是有补贴的,不过要想拿到补贴需要达到当地鼓励生猪养殖的标准才行,而且不同的地区补贴的标准也是不一样的:
1.湖南
年产能1万-3万头的,补助50万元;3万头以上的,补助80万元。对从外引进原种猪的,给子补助1000元/头。
对种猪场和年出栏5000头以上的规模猪场,积极提供融资担保服务;对?惠农担一生猪贷?担保贷款,利率优惠按不超过央行同期基准利率,担保费统一优惠按年化0.5%执行。
自2019年5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能繁母猪保额1500元、育肥猪保额800元。
2.江苏南通
具有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的种猪场(含地方猪保种场)、年出栏生猪数量在500-5000头之间(含5000头)的,按2%的比例予以贷款贴息;年出栏5000头以上规模猪场的贷款贴息比例从现有的2%提高到3%。
3.福建漳州
年出栏2000头以上规模养猪场贷款贴息补助等系列扶持政策和措施,能繁母猪保额1500元、育肥猪保额800元。
4.江苏苏州
对有地产生猪建设任务并完成目标考核的市、区,给予一次性奖补1000万元。同时,实施综合奖励政策。对新增出栏5000头以上、1万头以下商品肥猪的规模猪场给予50万元奖励。对规模猪场在规定期限内新增符合条件的种猪,在级财政奖补400元/头的基础上,市、区(县)两级财政分别再给予300元/头奖补,使每头新增种猪可获得的奖补达到1000元。
5天津
对核心育种场和新建种猪场引进种猪每头给予1000元补贴,补贴期限从政策发布之日起到2020年底。能繁母猪保额1500元,育肥猪保额800元。
三、2020年农村养猪有什么政策?
1.贷款贴息
国家鼓励生猪规模化养殖,对出栏500头以上的生猪规模场目前有贷款贴息政策;
2.保险
财政对生猪养殖场参加保险的给予保费补助等等。若散户想参加生猪保险,养殖散户可以乡、村为单位集体统一投保。

另外,现在想拿到补贴的话是要达到当地的养殖标准,若是散户饲养几头是没有补贴的哦。以上补贴标准及政策仅供参考使用,详细情况可咨询当地的农业部门。
只要是用于经营,就需要办理营业执照。养殖需要办理《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表明生猪养殖。一般养殖业规模不大可以办成个体工商户形式,如果规模很大,则需要办理公司形式,如果是农村养殖,村民入股的,可以办成农民专业合作社形式,一般情况都是个体工商户。
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办理流程
一、办理依据
《个体工商户条例》、《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
二、办理需提交材料
1、经营者签署的《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申请书》;
2、经营者的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件);
3、经营场所使用证明:
个体工商户以自有场所作为经营场所的,应当提交自有场所的产权证明复印件;租用他人场所的,应当提交租赁协议和场所的产权证明复印件;无法提交经营场所产权证明的,可以提交市场主办方、政府批准设立的各类开发区管委会、村居委会出具的同意在该场所从事经营活动的相关证明;使用军队房产作为住所的,提交《军队房地产租赁许可证》复印件。
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属城镇房屋的,还应提交《登记附表-住所(经营场所)登记表》及所在地居民委员会(或业主委员会)出具的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证明文件;属非城镇房屋的,提交当地政府规定的相关证明;
4、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应当提交有关许可证书或者批准文件复印件;
5、《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无字号名称的或经营范围不涉及前置许可项目的可无需提交《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6、委托代理人办理的,还应当提交经营者签署的《委托代理人证明》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
1、申请登记为家庭经营的,以主持经营者作为经营者登记,由全体参加经营家庭成员在《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申请书》经营者签名栏中签字予以确认。提交居民户口簿或者结婚证复印件作为家庭成员亲属关系证明;同时提交其他参加经营家庭成员的身份证复印件,对其姓名及身份证号码予以备案;港、澳居民、台湾农民、台湾居民申请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
2、提交的申请书与其它申请材料应当使用A4型纸;
3、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或者由其委托的代理人签字;
4、根据法定条件和程序,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依法进行核实。
三、办理程序
申请——受理——审核——决定
四、办理期限
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自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二个工作日领取营业执照。
五、收费
免收费
《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核发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二十条;兴办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和隔离场所,动物屠宰加工场所,以及动物和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场所,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附具相关材料。受理申请的兽医主管部门应当依照本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规定进行审查。经审查合格的,发给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不合格的,应当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需要办理工商登记的,申请人凭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登记注册手续。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应当载明申请人的名称、场(厂)址等事项。经营动物、动物产品的集贸市场应当具备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规定的动物防疫条件,并接受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的监督检查。
2、《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第三条农业部主管全国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和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和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设立的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动物防疫条件监督执法工作。
3、《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办法》第二十八条动物饲养场、屠宰厂、肉类联合加工厂、定点屠宰场(厂、点)、动物及动物产品的经营场所及有关经营单位和个人,从事动物规模化、专业化饲养和动物产品生产、经营活动,应符合国务院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规定的动物防疫条件,取得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动物防疫合格证》,并接受动物防疫监督机构的监督、检查。
许可条件
1、选址、布局符合动物防疫要求,生产区与生活区分开;
2、畜(禽)舍的设计、建筑符合动物防疫要求,采光、通风和污物、污水排放设施齐全,生产区清洁道和污染道分设;
3、有患病动物隔离圈舍和病死动物、污水、污物无害化处理设施、设备;
4、有专职防治人员;
5、出入口设有隔离和消毒设施、设备;
6、饲养、防疫、诊疗等人员无人畜共患病;
7、防疫制度健全。
许可审批期限
法定期限:20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4个工作日
需提交的材料
1、《动物防疫合格证》申请表;

2、选址、布局地理方位图;
3、从业人员身体健康证明;
4、防疫制度文本;
5、污水、污物无害化处理及清洗消毒设施、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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