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时期,东山县耕地仍属私有,各阶层占有量很不平均,少数地主富农人均占有量多,而广大农民群众人均占有量很少。当时,农业生产属分散个体经营。除地主、富农出租土地收取地租或雇工耕种外,其他耕地占有者一般自备农具、耕牛、种苗,以户为单位进行劳动生产,也有雇工的;产品除交纳田赋税收、支付雇工工资外,归己所有。
农民遇到天灾病祸,就要向富户借高利贷,受其盘剥。1950年8月,县人民政府领导农民开展减租减息。1951年1月起,县内分三批开展土地改革。在土地改革中,各乡镇组织农会,发动农民群众控诉地主的压迫剥削,与抗拒土地改革的不法地主展开斗争,没收地主的土地等财产,把土地分配给无地缺地农民。
土地改革废除了封建土地私有制,实现了耕者有其田。农民自筹资金、自置农具,在分得的耕地上生产经营,不再受剥削,积极性提高,促进了生产。1951年,全县粮食产量1501.13万公斤,比1950年增产9.5%。
1951年11月,农民成立县内第一个农业生产互助组(常年)。随后,互助组组织迅速发展,1952年全县有218个组,参加者有1570户。至1954年有432个组,参加者有4512户(由互助组组成初级社的除外)。
互助组的建立促进生产。互助组建立的头一年(1952),粮食比上年增产三成多。
1953年1月,互助组合并,成立县内第一个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初级社由社员大会民主选举产生管理委员会,设社长、副社长、会计等职。初级社实行耕地入股评产分红。耕地分红占其评定产量的比重分别为:上等耕地40%,中等耕地30%,下等耕地20%。实收产量扣除耕地分红后,按社员劳动工分(及投入肥料折工分)分配。初级社推行农活定额管理,评工记分,统一安排农作物种植,并有多种经营。
1956年起,初级社先后合并转办高级社。高级社由社员代表(生产队社员大会选出)大会选举产生管理委员会,设社长、副社长、会计等职,设立生产技术组、劳动管理组、肥料管理组、财务管理组等。社里分设若干生产队,由社员大会选举队长、副队长和财务助理员。
高级社实行耕地集体所有。耕地不再分红,各农户的耕牛、大农具皆折价归社,其价款抵交入社股份基金后,余者分期付还。16~60周岁的男社员、16~55周岁的女社员(除在校学生或残废者),都定为劳动力。按体力强弱评定每个劳力的底分,摊交股份基金(固定资产公有化股金和生产费用股金)。
1957年,全县高级社年终收益分配决算数据如下:总收入463.64万元(比上年增75.08万元),成本费用134.84万元(比上年增40.78万元),占总收入的29.09%;税金37.48万元(比上年增8.49万元),占总收入的8.08%;公积金与公益金34.9万元(比上年增25.44万元),占总收入的7.52%;分给社员256.42万元(比上年增0.38万元),占总收入55.31%;每10工分值0.52元(与上年平);人均分得40.21元(比上年减5.32元),口粮219公斤(比上年减46公斤)。结算超支6623户、欠款14.02万元,余款2003户19.46万元。
1958年9月16日,成立东山县人民公社委员会,选举樊生林为东山县人民公社社长。随后,成立城关、西埔、康美、杏陈和陈城人民公社,东山县人民公社改称联合社。人民公社实行政社合一、工农商学兵一体。高级合作社成为人民公社的生产大队。
1958~1960年,强调“一大二公“,改变高级社的经营管理办法,刮“共产风“,搞“一平二调“、“大兵团作战“。按生产大队核算,贫富拉平;劳动不评工记分;办起全民大食堂,全队男女老少一起用膳,实行“吃饭不要钱“和“包理发、包学费、包医药费、包零用钱“等。严重违背按劳取酬原则,造成铺张浪费,生产效益下降。
1960年,全县农村人民公社收益分配决算为:总收入477.96万元,比1957年仅增3%;成本费用166.32万元,占总收入的34.8%;税收42.42万元,占总收入的8.87%;公积金和公益金29.78万元,占总收入的6.23%;分给社员239.43万元,占总收入的50.1%;每10个工分值0.34元(比1957年减0.18元);人均分得39.57元(比1957年少0.64元),口粮150多公斤,造成生活困难。
1961年4月,全县各公社开展算帐整风,解决资金、劳力、财物的平调问题,层层搞退赔,解散全民大食堂。1962年,将生产大队调整为57个;生产队规模缩小,队数增到546个(每队平均23户),以生产队为基本核算单位。生产大队对生产队实行分配大包干(包上交公积金、公益金、管理费)。恢复出勤定额、投肥定额、农活定额计酬等管理制度,贯彻“各尽所能,按劳分配,不劳动者不得食“的原则。准许社员经营少量自留地和家庭副业。这样,一定程度上纠正了“左“的错误,促进生产的恢复和发展。
1962年全县农村人民公社收益分配决算数据是:总收入642.63万元,比上年增加11.66%;成本费用196.19万元,税金27.74万元,公积金与公益金36.73万元;社员劳动报酬381.97万元(比上年增16.94%),占总收入59.44%,每10个工分值0.5元,人均分得59.19元(比上年增6.87元)、口粮181公斤(比上年增16.5公斤)。超支户4378户、款14.78万元,比上年减少564户、3.37万元;余款9978户、款58.08万元,社员余款逐步得到兑现。
1964年冬,开展“农业学大寨“,主要进行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强调学大寨“突出政治“,搞“政治评分“,批判“三包一奖“、“定额计酬“;片面实行“以粮为纲“,限制多种经营;割“资本主义尾巴“,严格限制社员经营自留地和家庭副业;提倡大队统一核算,重犯平均主义错误,再次挫伤广大农民劳动积极性。十年间,农业经济发展缓慢,人口增加迅速,农民生活难以改善。
1975年农村人民公社年终分配决算为:总收入933.04万元,从1966年起平均年增3.29%;成本费用257.07万元,税金39.72万元,公积金与公益金88.64万元;社员分配547.61万元,占总收入的58.7%;每10个工分值0.36元,比1966年仅增加2分钱,社员分配人均54.29元(比1966年仅增加3.87元),口粮237.5公斤。超支8704户144.84万元,比1966年增加79.15万元;余款9200户95.95万元,无法及时给予兑现。
1979年春,贯彻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精神,开始进行农业体制改革,实行包产到户。1981年春,全面推行联产承包责任制,有81%生产队包产到户,有的则实行专业承包联产计酬、“三定“到组联产计酬、小段包工定额计酬等形式,调动了广大农民的积极性,促进了生产。当年,农村收益分配决算数据如下:总收入2103.12万元,比1978年增91.75%;成本费用579.43万元,税金45.64万元,公积金与公益金79.75万元;农民纯收入1398.29万元,占总收入66.49%;人均纯收入144.37元,比1978年增1.65倍。
生产责任制不断完善,加之妥善调整农业内部结构,农村经济持续发展。1988年,农村经济总收入18051.11万元,比1981年增7.58倍,比1978年增15.47倍。
2007年新增良种蔬菜面积5000多亩;造林5500亩,完成沿海防护林体系建设年度任务,积极开展“建绿色家园,创富裕新村“活动,为8个新农村建设示范村(附注6)提供降香黄檀、山桂花等珍贵树种2万株。
2008年共发放渔船抵押贷款138笔5823万元,新增钢质渔船165艘,累计达到456艘;试验推广美国红鲍、大西洋牙鲆等水产养殖新品种,水产品总产量28万吨,增长2.7%。农业产业化进程加快,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海魁集团获得“福建省品牌农业金牌企业“称号;推广芦笋标准化栽培8000亩,全县芦笋产量2.5万吨,增产66.7%;“订单农业“形成规模,白萝卜、大葱等蔬菜种植面积6000亩,增长20%,增收1000万元。农业总产值完成29.8亿元,增长5.8%。
2011年农业生产虽受台风的严重影响,但总体仍保持平稳增长。全年农业总产值24.73亿元,增长4.6%。芦笋价格创历史新高,平均笋价增长1倍以上;全年水产品总产量达到33万吨,增长3.7%,渔业总产值22.4亿元,增长4.7%。 南宋建炎元年(1127),东山有姓孟者在磁窑村建8个瓷窑,雇用100多个工人,烧制加釉的碗、盘、钵和茶具等瓷器。其产品质量优良,销售量大,曾用18艘木船运销外地。明代,铁、竹、木、雕刻等手工业作坊开始生产。清代,有酿酒店10多家,榨油坊25间,糖寮45间,砖瓦窑3座,金银饰品、刺绣等个体工艺手工业也发展起来。民国15年,以织网为主和造船、雕画、印染、纺织、皮鞋、五金修配、纸扎、制秤、弹棉花等手工业人员计7000多人,占全县人口的8%。民国16年,苎麻纺加工业首次接受厦门德美、元茂商家订货,产品行销菲律宾、马来亚、印度尼西亚等国家和香港地区。民国36~38年,法币严重贬值,手工业商品流通困难,民国39年初东山岛与大陆交通断绝,手工业厂坊纷纷倒闭。
1950年底,全县个体手工业439家,从业人员759人。其后大部分个体手工业组成手工业社、组,1958年下半年,个体手工业全部并入集体或国营工业。1965年,在清理城镇闲散劳力中,个体手工业者被动员上山下乡参加农业生产,全县没有个体手工业。
1956年6月,县地方财政与华侨联办东山华侨面粉厂和火力发电厂。同时龙溪县石码镇私营碾米加工厂迁入宅山,与县财政科合营,皆属公私合营。同年,民生、东和、长兴3家生产鱼露、酱油、咸菜等。个体作坊和县商业局联办为公私合营酱膎厂。上述电厂、酱膎厂于1957年转为地方国营工业;碾米厂、面粉厂分别于1969年、1972年转为地方国营工业。至此,无公私合营工业。
1979年以后,实行改革开放,进一步深化企业内部改革,转换经营机制,国营企业、“三资“(中外合资、中外合作、外商独资)企业和乡镇企业蓬勃发展形成多行业多门类工业体系的综合体系。
2008年工业总产值56.5亿元,增长17.2%;规模工业产值48亿元,增长19.2%。新增规模工业15家,累计117家;产值超亿元企业10家,净增5家。产业聚集不断加快,水产加工规模企业完成产值26.9亿元,增长62%,占全县规模工业产值的56%。全年工业税收1.01亿元,首次突破亿元大关,增长30.4%。实施品牌战略,企业品牌意识增强,新福水产获“中国驰名商标“,全年新增3个“著名商标“、4个“福建名牌产品“。
2011年规模工业净增19家,达到105家。全部工业总产值40.3亿元,增长30.2%;规模工业总产值32.38亿元,增长38.6%,比上年提高4.5个百分点,高出全市平均水平10个百分点。工业企业个体规模不断壮大,全年上亿元产值企业8家,5000万元~1亿元企业7家。
东山县西埔晚上休闲散步比较热闹的地方
他的父亲在那家公司持有一些股份。
造句有主谓宾即可。主语是他的父亲,谓语是持有,宾语是那家公司。还可以造句:他最终还是决定卖掉在那家公司的股份。他喜欢股票,也习惯于买进卖出它的股份。当他看到一只股票价格上涨,便立马使用电脑购买这只股票的股份。
股份,代表对公司的部分拥有权,分为普通股、优先股、未完全兑付的股权。股份一般有以下三层含义:1、股份是股份有限公司资本的构成成分。2、股份可以通过股票价格的形式表现其价值。3、股份代表了股份有限公司股东的权利与义务。
1、东山汽车站------东环一路------东方巴黎别墅区------西铜大道-----东山文博中心大厦。
2、县人民大会堂---- 一中彩印厂 -----东环二路----聚福花园-----红绿灯
3、新城北路-----北市-----经济开发区-----东方花园----东山国土资源局------海魁集团
4、南市----东山之夜----东埔街居委会-----西埔中学
东山一中校园内也是很好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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