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大力支持北部湾经济区开放发展,明确给予五大方面的政策支持:
(一)是综合配套改革方面的政策支持。《规划》提出要大胆试验,开拓创新,推进行政治理体制、市场体系、土地治理制度等综合配套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创新经济区治理模式,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加大港口等资源整合力度等。
(二)是重大项目布局方面的政策支持。国家通过对有关规划、重大项目布局及项目审批、核准、备案等方面给予支持,鼓励东部地区带动和参与对广西北部湾经济区的整合力度。
(三)是在保税物流体系方面的政策支持。国家支持北部湾经济区在符合条件的地区设立保税港区、综合保税区和保税物流中心,拓展出口加工区保税物流功能。
(四)是在金融改革方面的政策支持。国家支持在北部湾地区设立地方性银行,探索设立产业投资基金和创业投资企业,扩大企业债券发行规模,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企业债券。
(五)是在开放合作方面的政策支持。国家支持北部湾经济区发挥开放合作示范作用,推动泛北部湾经济合作成为中国-东盟合作框架下新的次区域合作,建立和完善开放合作机制,加快实施合作项目。
战略意义:
1、加快推进北部湾经济区开放开发,既关系到广西自身发展,也关系到国家整体发展,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
2、加快推进北部湾经济区开放开发,有利于推动广西经济社会全面进步,从整体上带发展水平,振兴民族经济,巩固民族团结,保障边疆稳定;
3、有利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增强西南出海大通道功能,促进西南地区对外开放和经济发展,形成带动和支撑西部大开发的战略高地;
4、有利于完善我国沿海沿边经济布局,使东中西部发展更加协调,联系更加紧密,为国家经济社会发展战略注入新的强大动力;
5、有利于加快建设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深化中国与东盟面向繁荣与和平的战略伙伴关系。
扩展资料:
广西北部湾经济区是中国少有同时享有国家西部大开发政策、沿海开放政策、少数民族政策、边境地区开放政策的地区,是国家主体功能区划确定的核心开发地区,是国内优惠政策最为富集的地区之一。
国家在有关规划、重大项目布局及项目审批、核准、备案等方面,给予北部湾经济区必要的支持,鼓励东部地区带动和帮助北部湾经济区发展;支持北部湾经济区在符合条件的地区设立保税港区、综合保税区和保税物流中心,拓展出口加工区保税物流功能;
支持在北部湾地区设立地方性银行,探索设立产业投资基金和创业投资企业,扩大企业债券发行规模,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企业债券;支持北部湾经济区发挥开放合作示范作用,推动泛北部湾经济合作成为中国—东盟合作框架下新的次区域合作,加强交通运输、海洋产业、农林渔业、能源开发、跨国旅游、生态环保等核心合作领域规划编制,加快实施合作项目。
参考资料:
国家用什么政策打造北部湾?
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关于实施强首府战略的若干意见
(2019年11月13日)
实施强首府战略,是服务中国与东盟开放合作、深度融入“一带一路”建设的重大举措,是加快建设壮美广西的重要举措,是打造引领全区高质量发展核心增长极的关键举措。为确保强首府战略取得实效,全面增强南宁市综合竞争实力,带动全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解放思想、改革创新、扩大开放、担当实干,抓住建设西部陆海新通道、对接粤港澳大湾区、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面向东盟的金融开放门户等重大机遇,突出城市建设的“形、实、魂”,聚焦强经济、强产业,着力聚要素、拓空间、优环境、增活力,凝聚全区上下合力,共同推动首府南宁快马加鞭、提速发展,提高首位度,引领带动全区高质量发展。
(二)战略定位
——面向东盟开放合作的区域性国际大都市。持续畅通“南宁渠道”,不断深化交流合作,引领构建中国面向东盟的高水平开放合作新格局。
——“一带一路”有机衔接的重要门户枢纽城市。充分发挥西部陆海新通道重要节点作用,提升交通、信息、资金、物流、人文互联互通水平,打造西部地区连接“一带”和“一路”的重要枢纽。
——北部湾城市群与粤港澳大湾区融合发展的核心城市。强化北部湾城市群核心城市作用,主动对接大湾区先进生产力,积极承接产业转移,引领带动北部湾城市群与大湾区融合发展。
——具有浓郁壮乡特色和亚热带风情的生态宜居城市。大力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提升城市承载能力和治理水平,打造成为壮乡魅力彰显、多元文化共生、亚热带风貌突出的生态宜居城市典范。
(三)主要目标
到2025年,南宁市综合实力显著增强,经济总量比2018年翻一番。产业结构持续优化,工业支撑作用凸显,创新要素加快集聚;对外开放合作水平大幅提升,面向东盟开放合作的区域性国际大都市基本建成;城市功能更加完善,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城市集聚力、承载力和辐射力明显提升。
到2035年,南宁市引领带动作用显著提升,经济总量占全区比重力争达到30%。面向东盟开放合作的区域性国际大都市、“一带一路”有机衔接的重要门户枢纽城市、北部湾城市群与粤港澳大湾区融合发展的核心城市、具有浓郁壮乡特色和亚热带风情的生态宜居城市全面建成,经济实力、创新能力大幅提升,法治水平和社会文明程度达到新高度,人民生活更为宽裕,引领带动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核心增长极作用大幅增强。
二、加快构建现代产业体系
(四)做强现代先进制造业。围绕“强龙头、补链条、聚集群”,培植“工业树”、打造“产业林”,持续强化产业发展、园区建设、企业培育工作,发展壮大电子信息、先进装备制造、生物医药等重点产业,加快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着力培育现代产业集群,加快构建区域性高技术产业和先进制造业基地。
壮大重点产业集群。打造电子信息产业集群。抢抓电子信息产业全球布局调整新机遇,大力引进电子信息龙头企业,着力构建网络通讯、智能终端、新型显示等产业链,建成承接东部、衔接东盟的重要电子信息产业核心部件研发、制造和供应基地。打造先进装备制造产业集群。重点引进乘用车、商用车等整车和配套项目,建成整车及零部件协同发展的新能源汽车生产基地。扶持南宁轨道交通装备企业扩大生产规模和提高市场占有率,建设服务国内、面向东盟的城轨、高铁车辆制造基地。打造生物医药产业集群。重点发展现代中药、保健食品、医疗器械等产业,区市合作共建广西医疗器械产业园。建设南宁国家高技术生物产业基地,提升生物制药、化学药新制剂研发制造能力。
加快推动传统产业“二次创业”。大力发展航空交通铝材,把南宁打造成为全国重要的高端铝产业基地。推动食品产业向精深加工发展,建材产业向绿色化、高端化发展,化工产业向高档化、精细化发展。
做强做优工业园区。南宁要以高质量发展为核心,以激发对外经济活力为突破口,大力推进国家级开发区开放创新、科技创新、制度创新,分别把南宁高新区、南宁经开区和广西-东盟经开区打造成为主导产业鲜明、创新体系完备的千亿产业园。以南宁·中关村科技园为基础,创建自主创新示范区。拓展工业发展空间,支持南宁申报国家级临空经济示范区和建设现代工业园。坚持产城融合,加大对南宁各县区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的投入,提升园区承载能力,加快园区人口集聚;促进县区工业园区提质升级,鼓励县区结合自身资源条件差异化、特色化发展,形成“一区一主业”的产业发展新格局,打造邕宁蒲庙-青秀伶俐-横县六景-宾阳黎塘先进制造业产业带。
“内育外引”促进企业快速发展。引进世界500强、中国500强等国内外企业落户南宁,广西投资集团、广西北部湾投资集团、广西玉柴集团、广西汽车集团、广西林业集团、广西农村投资集团等自治区国有企业要集中资源在南宁布局重大产业项目,加快培育形成一批产值超百亿的工业企业。大力推动中小企业向“专精特新尖”发展,扶持一批有创新优势的高成长性企业快速做大做强,加快形成百亿企业引领、亿元企业支撑、中小企业蓬勃发展新格局。
(五)做强现代服务业。坚持强优势、树品牌,加快构建具有首府特色和较强竞争力的现代服务业体系。
大力推动金融开放。高质量高标准高水平建设中国-东盟金融城,创建保险创新综合试验区和绿色金融改革创新示范区,持续推进区域性人民币离岸金融中心、区域性货币交易清算中心和跨境投融资服务中心建设,打造金融后台服务基地、财富管理服务基地、金融信息服务基地和金融交流培训基地,建设完善中国-东盟大宗商品现货交易市场、黄金产业交易市场、区域股权投资市场、区域产权交易市场和资本培育服务市场,加快形成金融要素洼地和金融开放创新高地。加强对系统性金融风险的防范,营造良好金融生态环境。
大力建设国家物流枢纽。加快建设一批集物流集散、配套加工、信息服务、商贸展示、金融服务等功能于一体的大型专业市场、物流配送中心,推动建设陆港型、商贸服务型、生产服务型国家物流枢纽承载城市,打造面向东盟和服务我国西南、中南的地区物流总部。依托中国-东盟多式联运联盟,推进南宁与北海、钦州、防城港等沿海城市的港口协同联动发展,打造南宁港联动铁路线接入北部湾港的江铁海联运示范路线,加快形成以海铁联运为主干的多式联运体系。开展多式联运“一单制”改革,探索“跨境电子商务+国际联运”新模式。
大力建设区域性国际会展中心。强化中国-东盟博览会等展会品牌效应,提升发展中国-东盟商品交易中心,引进产业带动能力强的国内外大型知名会展集团和国际大型会展品牌,培养会展专业人才,深化会展业跨界融合,建设会展企业总部基地,形成面向东盟的大型国际展会集聚区。
大力发展大健康和文旅产业。深化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推进医养结合、体医融合,加快规划建设南宁国家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区等一批健康特色小镇、示范基地、产业集聚区,推动形成环大明山健康产业带,打造区域性国际健康养老胜地。大力发展健身休闲、山地户外、民族体育等运动产业,在邕举办各类重大体育赛事。实施旅游大项目带动战略,推进大明山景区、昆仑关景区、百里秀美邕江、园博园等创建国家AAAAA级旅游景区,建设环首府生态旅游圈,加快南宁国际旅游度假区建设,打造中国-东盟旅游开放合作新高地。推动文化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培育一批文化龙头骨干企业。大力发展“互联网+文化”产业,推进特色文化与影视、旅游、会展等融合发展。积极拓展以东盟为主要方向的国际文化市场,着力打造壮乡文化、东盟文化产品交易集散地。
(六)培育发展新经济。以研发新技术、培育新组织、发展新产业、创造新业态、探索新模式为路径,聚焦数字经济、平台经济、绿色经济等新经济形态,把南宁打造成为区域性新经济发展策源地。
大力发展数字经济。加快建设中国-东盟信息港南宁核心基地,抢占数字技术转化为应用的前沿阵地。推动在南宁设立国家级互联网骨干直联点和区域性国际通信业务出入口局,优化升级南宁国际互联网数据专用通道,建设服务东盟的离岸数据中心。推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智慧城市等重点项目和支撑平台优先在南宁布局、向南宁集聚,加快5G网络商用和产业发展,打造区域性数字经济高地。推进先进数字技术与各领域各行业深度融合,重点推动智能制造关键技术装备、重大成套装备、工业机器人、智能网联汽车和智能家居等智能制造产业发展,加快建设南宁智能制造城。
加快培育平台经济。着力构建平台产业生态,鼓励一批商品市场搭建开放平台与中小商户共享,推动传统交易场景的数字化重构,实现上下游企业和周边服务企业的智能互联。推动生产资料市场与企业开展供需对接,发展“市场+平台+服务”模式,培育形成一批开放、高效、绿色的供应链平台。扶持一批资源集聚度高、产业融合成效好的本地平台经济企业做大做强,大力引进一批国内外知名互联网平台企业和结算中心。推动完善信用记录、发布、披露、风险预警等制度,构建以市场信用评价为核心的平台经济共治体系。
积极发展绿色经济。大力发展绿色产业,重点推动新能源、新能源汽车、新材料、节能环保装备等研发及装备制造产业做大做强,加快发展风能、生物质能等清洁能源和可替代能源产业,积极发展绿色生态农业。大力推动绿色生活方式,在城市建设中加大新技术、新能源、新材料、节能环保产品推广应用,加快废弃资源循环利用产业发展,积极发展高效节能家电、绿色家居、绿色餐饮等绿色消费产业。
(七)做优特色农业。聚焦产业振兴,加快构建现代农业体系,推动现代特色农业加快发展,创建香蕉、晚熟柑橘等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和打造生猪、水果等百亿产业集群。推进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提档升级,创建和提升国家级、自治区级现代农业产业园、科技园、创业园、田园综合体。实施农业品牌振兴计划,培育壮大南宁香蕉、南宁火龙果、横县茉莉花、古辣香米等区域公用品牌,推进绿色食品、有机产品、地理标志农产品认证,打造高品质“菜篮子”基地。大力打造农业龙头企业总部基地。推进蔗糖、水果、茶叶、木材等农(林)产品精深加工,打造现代都市农业一二三产融合示范市。加快建设一批农产品交易中心及农批农贸市场,大力发展农产品冷链物流、地头冷库,完善农村流通基础设施网络布局。
三、加快推进全方位对外开放
(八)深化面向东盟的开放合作。进一步畅通“南宁渠道”,高水平办好中国-东盟博览会和商务与投资峰会,争取更多国家和地区在南宁设立领事机构或商务办事机构,推动中国-东盟博览会服务区域向“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地区)延伸。推动在南宁吴圩国际机场设立保税物流中心,支持南宁设立国家铁路货运口岸。加快建成面向东盟的金融开放门户南宁核心区。加快建设中国(南宁)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打造区域性跨境电子商务服务中心和中国-东盟跨境电子商务基地。加强与东盟国家的产业合作,把南宁打造成为中国企业走向东盟市场和东盟企业进入中国大陆的产业投资聚集地、贸易往来结算地、科技创新支撑地、生活服务保障地。
(九)加快建设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南宁片区。围绕打造制度创新高地、营商环境高地、开放型经济高地、人才聚集高地,以制度创新为核心,对标国际先进规则,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投资领域改革,打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出台相应支持政策,加快发展现代金融、智慧物流、数字经济、文化传媒以及新兴制造等产业,积极培育贸易新业态新模式,努力建成贸易投资便利、金融服务完善、监管安全高效、辐射带动作用突出的自由贸易园区。
(十)积极参与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加快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围绕主通道完善综合交通运输网络,加强与沿线国家和地区合作,构建多式联运体系。加快建设中新南宁国际物流园,推进铁路玉洞货运场站及联络线建设。开通南宁连接中南半岛国家的跨境公路直通车,加快推进南宁国际铁路港建设,促进南向运输跨境货物在南宁集散,把南宁南站建成西南地区货物出海重要铁路货运编组站。
(十一)推动北部湾城市群与粤港澳大湾区融合发展。推进要素集聚,强化国际合作、金融开放、信息交流、商贸物流、创业创新等核心功能,培育一批有特色优势的产业聚集区,提升南宁核心城市综合功能和集聚辐射带动北部湾城市群的能力。推动与“北钦防一体化”深度联动发展,促进北海、钦州、防城港融入南宁都市圈,共同建设“南宁-北钦防”城镇发展轴,形成引领全区发展的龙头。建立完善北部湾城市群与粤港澳大湾区联动发展机制,推动南宁对接融入大湾区创新链、产业链、人才链、政策链、资金链,共建产业孵化器、人才培养、市场拓展、科技金融等服务平台,推行“飞地经济”共建共管等模式,加快建设承接粤港澳大湾区产业转移和科技成果产业转化的示范区。深化与粤港澳大湾区人才交流合作,完善互派干部双向挂职长效机制。
(十二)加快五象新区高质量发展。充分发挥自由贸易试验区等国家战略平台作用,把五象新区打造成为广西改革开放创新的重要平台和窗口、中国与东盟全面合作示范区。从自治区层面统筹国土空间规划编制,解决中国-东盟信息港南宁核心基地、新兴产业园、现代工业园发展空间不足问题。鼓励五象新区在与东盟进行现代金融、智慧物流、数字经济、新兴制造产业、贸易自由、人文交流等对接发展中率先探索,高水平打造中国-东盟信息港南宁核心基地、广西建设面向东盟的金融开放门户核心区和西部陆海新通道重要节点。对五象新区范围内自治区税收分享部分全额返还南宁市,由南宁市统筹安排支持五象新区基础设施建设和产业发展。深化五象新区与粤港澳大湾区在数字经济、智慧物流等领域的创新合作与融合发展,建设粤港澳合作区。建立简约高效的管理机制,探索推行政府雇员制,建立“优绩优酬”绩效工资体系并与中央有关政策做好衔接,推动形成激发干部干事创业活力的人事制度。
四、加快发展要素集聚
(十三)强化科技创新支撑。坚持创新支撑产业高质量发展,完善科技创新体制机制,加大对南宁创新机构、研发平台、创业载体、成果转化平台等创新平台体系的建设力度。大力引进新型产业技术研究机构、研发中心、重点实验室等创新平台,推动南宁在发达地区设立“飞地孵化器”。深化区域协同创新,大力推进南宁·中关村创新示范基地等平台建设。加快建设中国-东盟科技城,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及产业化。推动实施重大产业技术攻关。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加大对南宁市重点引进和培育的高层次人才、高新技术企业、瞪羚企业等的研发费用奖励补助力度。
(十四)强化人才智力支撑。加快南宁教育园区建设,推动一批高校入驻园区。在高级职称评审、中高级岗位设置等方面给予南宁更大自主权。加快建设中国-东盟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加快引进国内外知名人力资源服务平台和龙头企业。在南宁建设海外人才离岸创新创业基地,予以收费优惠、物流保税优惠等国际通行权益。顺应产业发展需要,自治区在南宁筹建一所以工科为主的高校,优化驻邕高校、职业院校布局和学科专业结构。加快推进驻邕高校、职业院校国际化进程,鼓励支持驻邕高校、职业院校以面向东盟为重点,为全区企业“走出去”提供外向型人才。从政策、资金等方面,加大对南宁在开展职业技能培训、职业技能人才评价体系建设等的支持力度。
(十五)强化金融税收支撑。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质效,加大对重大产业、新经济等的支持力度。在南宁设立地方银行、消费金融等各类法人金融机构。完善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提高企业上市融资、债券融资等直接融资比重,加大企业上市培育力度,做大做强南宁上市企业。鼓励社会资本参与设立产业、科创等各类基金。允许南宁市对重点扶持和鼓励发展的产业和项目,报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后,给予减免企业所得税地方分享部分的优惠。
(十六)强化国土空间资源支撑。在自治区级国土空间规划中,对南宁发展所需的空间拓展予以支持,充分保障南宁市年度建设用地指标占全区四分之一以上。在市域范围内统筹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和布局,重点发展南宁大都市区,推进宾阳、横县新型产业经济区和隆安、马山、上林生态经济区差异化发展,进一步优化市域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支持南宁市科学合理调整永久基本农田。南宁市范围内的自治区本级土地由南宁市统一规划、统一收储。优先保障南宁市新增建设用地需求,持续单列下达五象新区、南宁教育园区建设用地指标,新增单列下达南宁空港经济区建设用地指标。南宁市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及市级统筹推进的重大产业和公益性项目,纳入自治区专项指标核销范围。南宁市要大力盘活存量建设用地,处置闲置土地,创新开展城市改造更新工作,促进土地资源集约节约利用。
五、加快区域性国际大都市建设
(十七)打造南宁大都市区。适应城镇化发展趋势,向南向海拓展南宁发展空间,合理扩大城市规模。加快建设北部湾城市群核心城市和特大城市,优化调整行政区划,科学配置南宁大都市区空间资源,优化提升主城区,重点向南建设五象新区、向东拓展三塘和邕宁片区,加快推进武鸣城区、吴圩空港新城、六景产业新城以及特色近郊城镇组团建设,全面构建多中心、多组团的大都市区空间结构。
(十八)加快区域性现代综合交通枢纽建设。加快形成以南宁为枢纽的全方位高速铁路网,规划建设昆明-南宁-玉林-深圳等高速铁路,充分预留区域高铁廊道,重构“多主多辅”的国家客运综合枢纽布局。推动规划建设崇左(凭祥)-南宁-玉林-粤港澳大湾区、南宁-河池-重庆、南宁-百色-瑞丽货运铁路,打通粤港澳大湾区连接中南半岛货运通道和中缅货运通道,加速提升通达北部湾港口货运铁路出海通道能力。规划建设中心城区通往六景、大塘、武鸣、横县、宾阳、扶绥等方向和环大明山市郊铁路。加快落实广西高速公路网规划(2018-2030年),优先建设南宁出区出海出边的通道项目。着力建设区域性国际航空中心,加快机场跑道、新航站楼等建设,支持南宁吴圩国际机场争取第五航权。加快内河水运建设,规划建设平陆运河,实现南宁港与北部湾港的江海联运。加快建设南宁国际空港、南宁国际铁路港等综合交通枢纽,完善枢纽衔接设施和多式联运设施。
(十九)完善城市基础设施。树立“窄马路、密路网”的城市道路布局理念,健全绿色高效交通体系,提高城市核心地区的轨道网络密度,优化主干路网布局和城市微循环,加快建设“五横七纵”的快速路网,形成“开放式、网络化”的市内交通路网格局。创建国家公交都市,构建以轨道交通、快速公交为骨干,常规公交为主体的多模式公共交通系统。统筹推进水资源开发利用、能源结构优化、地下综合管廊、智能电网等市政基础设施建设。
(二十)提高生态宜居水平。科学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确定全域国土空间保护、开发、利用、修复、治理总体格局。深化大气污染治理,持续提升“南宁蓝”品质。实施流域综合整治,持续推进黑臭水体治理,大力推动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加强土壤污染综合防治,有效管控农用地和建设用地等土壤环境风险。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整体保护、系统修复、区域统筹、综合治理,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优化生态安全屏障。进一步提升“中国绿城”品质,深化国家森林城市和生态园林城市建设,构建“300米见绿、500米见园”城市绿地综合体系,率先开展“公园城市”建设试点及创建国际花园城市。积极开展城市修补,提高滨水空间连续性、可达性,营造高品质强活力的蓝绿网络,构建覆盖中心城的无障碍城市慢行绿道系统。大力推进南宁市资源循环基地建设,建设城乡垃圾收运体系,建立生活垃圾处理生态补偿机制。加快乡村生态振兴重点区域建设,扎实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不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二十一)加强公共服务供给。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夯实公共就业综合服务平台。推动南宁市开展跨境劳务合作,探索在外企较为集中的经济园区或产业集聚区设立涉外劳动纠纷调处机构或外国人服务站。完善学前和义务教育布局,加快学前教育普惠提质,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促进高中阶段教育特色化发展,在全区率先普及十五年教育。围绕绿色、民族、东盟等文化元素,深入挖掘和传承地方文化与历史文化内涵,积极创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建设健康南宁,加快推进各级各类医院和卫生服务中心建设。完善社会保险、社会救助、住房保障等制度,建立更加安全的社会保障网。强化社会治理,深入推进法治南宁、平安南宁建设,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扫黑除恶等工作,不断提升群众安全感。加快推进5G网络建设,将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全面应用到生产生活各领域,创建面向东盟的新型智慧城市标杆。
六、强化保障措施
(二十二)建立实施机制。成立强首府战略指挥部,统筹协调推进强首府战略各项工作。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听取工作进展情况汇报,研究新情况、总结新经验、解决新问题,重大问题及时报告自治区党委、政府。完善激励机制和容错纠错机制,营造敢闯敢干的干事创业良好环境。
(二十三)强化政策保障。除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明确不能下放或委托的事项外,按照“能放则放、能给尽给”的原则,把自治区相关权限下放南宁市。推动南宁在要素市场化配置、营商环境优化、招商引资方式创新、城市空间统筹利用、农业农村改革等重点领域深化改革、先行先试,勇当全区改革发展的排头兵。
(二十四)强化责任担当。全区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解放思想、统一认识,切实担起相应责任。区直各有关部门要积极创造条件,按照职能分工,研究具体政策措施,全力做好各项指导支持工作。南宁市要发挥主体作用,大胆闯、大胆试、大胆干,压实工作责任,细化实施方案,明确任务清单,实行挂图作战,举全市之力推动强首府战略全面实施。
政策支持编辑国家大力支持北部湾经济区开放发展,明确给予五大方面的政策支持:(一)是综合配套改革方面的政策支持。国家支持推进行政管理体制、市场体系、土地管理制度等综合配套改革。(二)是重大项目布局方面的政策支持。国家在有关规划、重大项目布局及项目审批、核准、备案等方面给予支持。(三)是在保税物流体系方面的政策支持。国家支持北部湾经济区在符合条件的地区设立保税港区、综合保税区和保税物流中心,拓展出口加工区保税物流功能。(四)是在金融改革方面的政策支持。国家支持在北部湾地区设立地方性银行,探索设立产业投资基金和创业投资企业,扩大企业债券发行规模,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企业债券。(五)是在开放合作方面的政策支持。国家支持北部湾经济区发挥开放合作示范作用,推动泛北部湾经济合作成为中国-东盟合作框架下新的次区域合作,建立和完善开放合作机制,加快实施合作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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